关于事实五的定性,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2012年真题]

题目
多选题
关于事实五的定性,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2012年真题]
A

以同期银行定期存款4倍的高息放贷,构成非法经营罪

B

甲虽然虚构事实吸纳巨额资金,但不构成诈骗罪

C

甲非法吸纳资金,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D

对甲应以非法经营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进行数罪并罚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关于事实五的定性,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以同期银行定期存款4倍的高息放贷,构成非法经营罪 B.甲虽然虚构事实吸纳巨额资金,但不构成诈骗罪 C.甲非法吸纳资金,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D.对甲应以非法经营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进行数罪并罚


正确答案:BC
答案暂无

第2题:

(2018年真题)关于法律事实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法律事实不包括事件
B.罢工属于法律事实中的行为
C.法院判决不属于法律事实
D.合同当事人违约属于法律事实中的行为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法律事实的内涵。选项A,法律事实包括行为和事件;选项B,罢工属于法律事实中的事件;选项C,发生法律效力的法院判决是法律事实。

第3题:

关于事实二的定性,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甲将2万元真币送给赵某,构成行贿罪 B.甲将10万假币冒充真币送给赵某,不构成诈骗罪 C.赵某收受甲的财物,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D.赵某被甲欺骗而订立合同,构成签订合同失职被骗罪


正确答案:BD
答案暂无

第4题:

多选题
关于事实三的判断,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2014年真题]
A

甲让乙卖出冰毒应定性为甲事后处理所盗赃物,对此不应追究甲的刑事责任

B

乙将40克冰毒掺杂、冒充120克纯冰毒卖出的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C

甲、乙既成立诈骗罪的共犯,又成立贩卖毒品罪的共犯

D

乙在冰毒中掺杂使假,不构成制造毒品罪


正确答案: B,D
解析:
A项,不可罚的事后行为是指在状态犯的场合,利用该犯罪行为的结果的行为,如果孤立地看,符合其他犯罪的犯罪构成,具有可罚性,但由于被综合评价在该状态犯中,故没有必要另认定为其他犯罪。不可罚的事后行为之所以不另成立其他犯罪,主要是因为事后行为没有侵犯新的法益,也可能是事后行为缺乏期待可能性。事后行为是否另行成立其他犯罪,取决于其是否侵犯新的法益、是否具有期待可能性。甲让乙卖出冰毒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的共同犯罪。甲盗窃毒品后如果用于吸食,不另行构成犯罪。但其将盗窃的毒品贩卖给他人,又侵害了新的法益并非为不可罚的事后行为,应当另行定罪。
B项,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乙将掺入其他杂质的病毒冒充纯冰毒贩卖,属于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并使他人基于错误认识支付与产品不相称的钱款,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C项,甲向乙提供毒品并对乙的诈骗行为知情,二人构成诈骗罪的共同犯罪。同时甲乙的行为还构成贩卖毒品罪的共同犯罪
D项,制造毒品一般是指使用毒品原植物而制作成毒品,但为了便于隐蔽运输、销售、使用欺骗购买者,或者为了增重,对毒品参杂使假,添加或者去除其他非毒品物质,不属于制造毒品的行为。乙只是在冰毒中掺杂,与刑法意义上制造毒品的行为相差甚远,不构成制造毒品罪。

第5题:

多选题
关于事实三的定性,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2011年真题]
A

丙行为是刑讯逼供的结果加重犯

B

对丙行为应以故意伤害罪从重处罚

C

对丙行为应以刑讯逼供罪与过失致人重伤罪实行并罚

D

对丙行为应以刑讯逼供罪和故意伤害罪实行并罚


正确答案: C,D
解析:
《刑法》第247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234条(故意伤害罪)、第232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本案中,丙是警察,属于司法工作人员,在讯问期间将乙的一只胳膊打成重伤,应仅成立故意伤害罪,这是转化犯而非结果加重犯。

第6题:

(2018年真题)关于法律事实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法律事实不包括事件
B.罢工属于法律事实中的行为
C.法院判决不属于法律事实中的行为
D.合同当事人违约属于法律事实中的行为

答案:D
解析:
(二)合同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1题) 能够引起合同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和事实,就是法律事实,包括行为和事件。 (一)行为 行为是指法律关系主体有意识的活动,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两种表 现形式。行为还可分为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凡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如:建设工程合同当事人违约, 会导致建设工程合同关系的变更或者消灭。 此外,*行政行为和发生法律效力的法院判决、裁定以及仲裁机构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等,也是一种法律事实, 也能引起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消灭。
(二)事件 是指不以合同法律关系主体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而发生的,能够引起合同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 象。这些客观事件的出现与否,是当事人无法预见和控制的。 *事件举例:地震、台风、战争、罢工、禁运等。

第7题:

下列关于劳动争议仲裁的说法,不正确的是()。(2013年5月二级真题)

  • A、仲裁要遵循回避制度
  • B、仲裁遵循非强制性原则
  • C、仲裁对象具有特定性
  • D、仲裁主体具有特定性

正确答案:B

第8题:

关于事实四甲的定性,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应以抢劫罪论处 B.应以寻衅滋事罪论处 C.应以敲诈勒索罪论处 D.应以强迫交易罪论处


正确答案:D
答案暂无

第9题:

多选题
关于事实三的定性,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2013年真题]
A

丙、丁均触犯危险驾驶罪,属于共同犯罪

B

丙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丁构成危险驾驶罪

C

丙、丁虽构成共同犯罪,但对丙结合事实四应按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对丁应按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D

丙、丁未能完成预定的飙车行为,但仍成立犯罪既遂


正确答案: A,B
解析:
AD两项,根据《刑法》第133条第2款的规定,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情形。实施危险驾驶的行为就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事实三中,丙属于醉酒驾驶,丁属于飙车,两人追逐竞驶,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共同犯罪。危险驾驶罪是行为犯,不需要特定的目的和计划,只要实施行为即构成既遂。
B项,实施危险驾驶的行为,同时构成交通肇事罪或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一行为触犯两个罪名,属于想象竞合犯,依处罚较重的规定处罚,不数罪并罚。事实三中,丙并没有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而且醉酒飙车的行为和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的行为不具有相当性,因此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C项,实施危险驾驶行为,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并且实施其他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过失致人重伤死亡,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应数罪并罚。事实四中,丙的刹车行为本身没有违反其他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不符合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前提,且无法查明乙被丙撞击前是否已死亡,也无法查明乙被丙撞击前所受创伤是否为致命伤,因此不能认定丙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无法认定丙构成交通肇事罪。

第10题:

多选题
关于事实四甲的定性,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2012年真题]
A

应以抢劫罪论处

B

应以寻衅滋事罪论处

C

应以敲诈勒索罪论处

D

应以强迫交易罪论处


正确答案: C,A
解析:
根据《刑法》第226条的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成立强迫交易罪。如果强迫交易的价格与正常价格差距过大,侵害的法益就首先是财产权而不是交易秩序。本案中,甲对顾客张某拳打脚踢,要求对方多支付20%的价款购买商品,构成强迫交易罪。甲要求对方多支付20%的价款,价格落差并不大,仍然是强迫交易罪评价的范畴。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