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事实三的判断,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2014年真题]

题目
多选题
关于事实三的判断,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2014年真题]
A

虽然当时附近没有行人,郑某等人的行为仍触犯爆炸罪

B

触犯爆炸罪与故意杀人罪的行为只有一个,属于想象竞合

C

爆炸行为亦可成为抢劫罪的手段行为

D

对事实三应适用“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规定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C,B
解析:
A项,爆炸罪是指故意引起爆炸物或其他设备、装置爆炸,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爆炸罪的成立要求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现实威胁。虽然爆炸地点附近没有行人,但郑某等人的行为客观上对押款人员的生命安全以及周边的财产安全都造成了现实威胁,已经符合爆炸罪的构成要件。
B项,郑某等人明知该行为可能导致押款人员死亡结果发生而持放任态度,其行为同时符合爆炸罪与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系一行为侵害数个客体,触犯数个罪名,属于想象竞合
CD两项,郑某等人实施爆炸的目的在于抢劫财物,爆炸行为与抢劫行为构成牵连犯,爆炸行为为手段行为,抢劫行为为目的行为,应当从一重罪即抢劫罪论处。郑某等人的行为客观上造成押运人员死亡和重伤结果的发生,属于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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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2018年真题)关于法律事实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法律事实不包括事件
B.罢工属于法律事实中的行为
C.法院判决不属于法律事实
D.合同当事人违约属于法律事实中的行为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法律事实的内涵。选项A,法律事实包括行为和事件;选项B,罢工属于法律事实中的事件;选项C,发生法律效力的法院判决是法律事实。

第2题:

多选题
关于事实三的定性,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2013年真题]
A

丙、丁均触犯危险驾驶罪,属于共同犯罪

B

丙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丁构成危险驾驶罪

C

丙、丁虽构成共同犯罪,但对丙结合事实四应按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对丁应按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D

丙、丁未能完成预定的飙车行为,但仍成立犯罪既遂


正确答案: A,B
解析:
AD两项,根据《刑法》第133条第2款的规定,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情形。实施危险驾驶的行为就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事实三中,丙属于醉酒驾驶,丁属于飙车,两人追逐竞驶,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共同犯罪。危险驾驶罪是行为犯,不需要特定的目的和计划,只要实施行为即构成既遂。
B项,实施危险驾驶的行为,同时构成交通肇事罪或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一行为触犯两个罪名,属于想象竞合犯,依处罚较重的规定处罚,不数罪并罚。事实三中,丙并没有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而且醉酒飙车的行为和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的行为不具有相当性,因此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C项,实施危险驾驶行为,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并且实施其他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过失致人重伤死亡,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应数罪并罚。事实四中,丙的刹车行为本身没有违反其他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不符合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前提,且无法查明乙被丙撞击前是否已死亡,也无法查明乙被丙撞击前所受创伤是否为致命伤,因此不能认定丙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无法认定丙构成交通肇事罪。

第3题:

关于法律适用的步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三段论推理是法律人适用法律最常用的形式
B.三段论推理包含大前提、小前提和结论
C.案件事实是三段论推理中的大前提
D.与案件事实相符合的法律规范是三段论推理中的小前提

答案:A,B
解析:
考查法律适用的步骤。C选项错误,案件事实是小前提。D选项错误,与案件事实相符合的法律规范是大前提。

第4题:

多选题
甲举枪射击乙,但因没有瞄准而击中丙,致丙死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06年真题]
A

甲的行为属于打击错误

B

甲的行为属于同一犯罪构成内的事实认识错误

C

甲构成故意杀人(既遂)罪

D

甲构成故意杀人(未遂)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


正确答案: B,A
解析:
事实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认识的事实与实际发生的事实虽然不一致,但没有超出同一犯罪构成的范围,即行为人只是在某个犯罪构成的范围内发生了对事实的认识错误。具体的事实错误主要包括对象错误、打击错误与因果关系的错误。
A项,刑法中的打击错误是指由于行为本身的差误,导致行为人所欲攻击的对象与实际受害的对象不一致,但这种不一致仍然没有超出同一犯罪构成。本题属于典型的打击错误
B项,刑法中的事实认识错误可以分为同一犯罪构成内的事实认识错误与不同犯罪构成内的事实认识错误。本题属于同一犯罪构成内的事实认识错误,因为无论是打死乙还是打死丙,都属于杀人罪。
CD两项,同一犯罪构成内的事实认识错误,并不阻却犯罪既遂的成立,甲构成故意杀人既遂

第5题:

多选题
关于事实四甲的定性,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2012年真题]
A

应以抢劫罪论处

B

应以寻衅滋事罪论处

C

应以敲诈勒索罪论处

D

应以强迫交易罪论处


正确答案: C,A
解析:
根据《刑法》第226条的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成立强迫交易罪。如果强迫交易的价格与正常价格差距过大,侵害的法益就首先是财产权而不是交易秩序。本案中,甲对顾客张某拳打脚踢,要求对方多支付20%的价款购买商品,构成强迫交易罪。甲要求对方多支付20%的价款,价格落差并不大,仍然是强迫交易罪评价的范畴。

第6题:

多选题
关于事实三的定性,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2011年真题]
A

丙行为是刑讯逼供的结果加重犯

B

对丙行为应以故意伤害罪从重处罚

C

对丙行为应以刑讯逼供罪与过失致人重伤罪实行并罚

D

对丙行为应以刑讯逼供罪和故意伤害罪实行并罚


正确答案: C,D
解析:
《刑法》第247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234条(故意伤害罪)、第232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本案中,丙是警察,属于司法工作人员,在讯问期间将乙的一只胳膊打成重伤,应仅成立故意伤害罪,这是转化犯而非结果加重犯。

第7题:

多选题
关于事实三的判断,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2014年真题]
A

甲让乙卖出冰毒应定性为甲事后处理所盗赃物,对此不应追究甲的刑事责任

B

乙将40克冰毒掺杂、冒充120克纯冰毒卖出的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C

甲、乙既成立诈骗罪的共犯,又成立贩卖毒品罪的共犯

D

乙在冰毒中掺杂使假,不构成制造毒品罪


正确答案: B,D
解析:
A项,不可罚的事后行为是指在状态犯的场合,利用该犯罪行为的结果的行为,如果孤立地看,符合其他犯罪的犯罪构成,具有可罚性,但由于被综合评价在该状态犯中,故没有必要另认定为其他犯罪。不可罚的事后行为之所以不另成立其他犯罪,主要是因为事后行为没有侵犯新的法益,也可能是事后行为缺乏期待可能性。事后行为是否另行成立其他犯罪,取决于其是否侵犯新的法益、是否具有期待可能性。甲让乙卖出冰毒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的共同犯罪。甲盗窃毒品后如果用于吸食,不另行构成犯罪。但其将盗窃的毒品贩卖给他人,又侵害了新的法益并非为不可罚的事后行为,应当另行定罪。
B项,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乙将掺入其他杂质的病毒冒充纯冰毒贩卖,属于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并使他人基于错误认识支付与产品不相称的钱款,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C项,甲向乙提供毒品并对乙的诈骗行为知情,二人构成诈骗罪的共同犯罪。同时甲乙的行为还构成贩卖毒品罪的共同犯罪
D项,制造毒品一般是指使用毒品原植物而制作成毒品,但为了便于隐蔽运输、销售、使用欺骗购买者,或者为了增重,对毒品参杂使假,添加或者去除其他非毒品物质,不属于制造毒品的行为。乙只是在冰毒中掺杂,与刑法意义上制造毒品的行为相差甚远,不构成制造毒品罪。

第8题:

(2018年真题)关于法律事实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法律事实不包括事件
B.罢工属于法律事实中的行为
C.法院判决不属于法律事实中的行为
D.合同当事人违约属于法律事实中的行为

答案:D
解析:
(二)合同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1题) 能够引起合同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和事实,就是法律事实,包括行为和事件。 (一)行为 行为是指法律关系主体有意识的活动,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两种表 现形式。行为还可分为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凡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如:建设工程合同当事人违约, 会导致建设工程合同关系的变更或者消灭。 此外,*行政行为和发生法律效力的法院判决、裁定以及仲裁机构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等,也是一种法律事实, 也能引起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消灭。
(二)事件 是指不以合同法律关系主体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而发生的,能够引起合同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 象。这些客观事件的出现与否,是当事人无法预见和控制的。 *事件举例:地震、台风、战争、罢工、禁运等。

第9题:

多选题
关于法院宣判时应当向双方当事人告知的内容,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2011年真题]
A

上诉权利

B

上诉期限

C

上诉法院

D

判决生效前不得另行结婚


正确答案: D,A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148条第3款、第4款规定,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时,应当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上诉的法院。宣告离婚判决时,还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第10题:

多选题
关于民事起诉状应当包括的内容,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1年真题]
A

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B

案由

C

诉讼请求

D

证据和证据来源


正确答案: C,A
解析:
ACD三项,《民事诉讼法》第121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①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②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③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④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B项,案由是指人民法院对诉讼案件所涉及的法律关系的性质进行概括后形成的案件名称,是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起诉状进行案件管理的一种分类,属于法院的内部审判技术,并不是由当事人直接在起诉状中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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