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在乙下班途中堵住乙,以暴力威胁让其交出3万元,乙称自己身上仅有几十元钱,甲怒而准备狠打乙一顿,惊吓之下乙赶紧说他的钱锁

题目
多选题
甲在乙下班途中堵住乙,以暴力威胁让其交出3万元,乙称自己身上仅有几十元钱,甲怒而准备狠打乙一顿,惊吓之下乙赶紧说他的钱锁在办公室的保险柜里,共有2万元,但是保险柜的钥匙由其妻子保管。于是,甲胁持乙到其办公室,并让乙打电话给其妻子让她把保险柜的钥匙马上送过来,乙的妻子说有事在外面,要晚些才能过来。乙在被甲非法扣押5小时后,其妻子终于托好友丙送了钥匙过来。乙拿到钥匙后取出钱给了甲。对甲的行为应当如何定罪处罚?(  )
A

抢劫罪

B

绑架罪

C

抢劫罪和绑架罪数罪并罚

D

抢劫罪和绑架罪择一重罪处罚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甲、乙系好朋友,甲给乙500元钱,委托其代买随身听一部。在公共汽车上500元钱被偷走。则500元钱的损失应由谁负担?( )

A、甲

B、乙

C、甲、乙平均分担

D、乙承担大部分,甲适当分担


参考答案:A

第2题:

在下列情形中,当事人乙所行使的权利属于行使抗辩权的是( )。

A.甲向乙请求返还200元钱,乙以从未欠甲钱为由予以拒绝,经查,乙所言属实

B.甲向乙请求返还200元钱,乙以甲之债权已过诉讼时效为由予以拒绝

C.甲欺诈乙而订立买卖合同,甲请求乙履行交付标的物的义务,乙则主张撤销合同

D.甲因货物买卖享有对乙的金钱债权200元,乙因劳务而对甲享有200元的报酬请求权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甲向乙主张给付,乙则称双方债务抵销


正确答案:B
抗辩权是指对抗对方请求权的权利,其目的在于延缓请求权的行使或使请求权归于消灭。A项实际上是否认,否认与抗辩权的区别是,抗辩权是针对请求权而言的,没有请求权就没有抗辩权。抗辩权以存在真实的民事法律关系为条件,而否认的一方与对方之间不存在真实的民事法律关系。C项属于形成权问题,撤销权属于形成权。D项中行使的是抵销权,属于形成权。本题8选项属予抗辩权,且该抗辩权为永久性抗辩权。

第3题:

下列行为中,构成抢劫罪的有()。

A、用药物麻醉,使人不知抗拒,当场抢走其财物

B、以将要实施暴力相威胁,逼被害人2日内交出财物

C、乙欠甲1000元钱不还,甲到乙家暴力抢回

D、盗窃时,被人发现,为抗拒逮捕而当场使用暴力


参考答案:AD

第4题:

甲借给乙8万元,乙写下借条并签名写上借款日期后交给甲,过了一段时间,乙还给甲一部分钱。还了这笔钱后,乙让甲把借条拿出,乙在借条上写上“还借款柒万。”然后签名写上日期,将借条还给甲。过了一段时间,甲要求乙归还借款七万元,而乙认为自己只欠甲一万,已经还了七万了。请问:乙现在依然欠甲多少钱()?

A.8万元

B.1万元

C.15万元

D.7万元


参考答案:B

第5题:

下列情形中,当事人乙所行使的权利属于抗辩权的是:( )

A.甲和乙签订合同,约定同时履行,甲在乙还没有履行的情况下,请求乙履行,乙拒绝

B.甲向乙请求返还500元钱,乙以从未欠甲钱为由予以拒绝,经查;乙所言属实

C.甲向乙请求返还500元钱,乙以甲之债权已过诉讼时效为由予以拒绝

D.甲欺诈乙而订立买卖合同,甲请求乙履行交付标的物的义务,乙则主张撤销合同


正确答案:AC
「考点」抗辩权
「解析」A选项中乙行使的是同时履行抗辩权。根据《合同法》第6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因此A为应选项。
B选项甲向乙请求返还500元钱,乙以从未欠甲钱为由予以拒绝,其中乙否认的是整个民事法律关系的存在,属于否认权问题。否认权与抗辩权的区别是,抗辩权是针对请求权而言的,没有请求权就没有抗辩权。抗辩权以存在真实的民事法律关系为条件,而否认权与此不同,行使否认权的一方与对方之间不存在真实的民事法律关系。 C选项中乙以甲之债权已过诉讼时效为由予以拒绝。行使的是永久抗辩权。抗辩权可以分为永久的抗辩权和延期的抗辩权。永久的抗辩权可以永久的对抗他人的请求,而延期的抗辩权只能暂时对抗他人的请求。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诉讼时效制度。对于罹于诉讼时效的债权,债务人可以拒绝履行。因此C为应选项。
D选项是行使形成权。形成权是指当事人一方可以以自己的行为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权利,如追认权、撤销权、抵销权等。根据《合同法》第54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乙主张撤销合同是行使撤销权的表现。

第6题:

下列选项中,成立抢劫罪的是:( )

A.甲为了给妻子切菜用从商店购买了一把菜刀放在背包里,回家途中,见一女士乙刚从银行取完钱出来,于是跟踪乙到僻静处,突然乘乙不备,夺下乙的皮包就跑

B.甲深夜入室盗窃,被主人乙发现后为了摆脱乙踩了其一脚,然后逃离现场

C.甲和乙在同一条街上各开了一家饭店,由于管理方面的原因,乙经营的饭店比甲的生意红火得多,甲因此对乙怀恨在心。某日,甲叫来家族成员共十多人冲进乙的饭,店,任意摔椅子、砸玻璃,造成了将近10万元的财产损失

D.甲在乙下班途中堵住乙,以暴力威胁让其交出3万元,乙称自己身上仅有百十来块钱,甲一暴躁正准备狠打乙一顿,惊吓之下乙赶紧说他的钱锁在办公室的保险柜里,共有2万元,但是保险柜的钥匙由其妻子保管。于是,甲胁持乙到其办公室,并让乙打电话给其妻子让她把保险柜的钥匙马上送过来,乙的妻子说有事在外面,要晚些才能过来。乙在被甲非法扣押2个小时后,其妻子终于托好友丙送了钥匙过来。乙拿到钥器后取出钱给了甲


正确答案:D
5.答案: D 考点:抢劫罪讲解:关于A项。《刑法》第267条第2款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定抢劫罪d如果行为人并不是为了违法犯罪而携带某种物品,实施抢夺时也没有准备使用的意识,则不属于这里的“携带凶器抢夺”。故A项错误,不当选。关于B项。《刑法》第269条规定了转化型的抢劫罪: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定抢劫罪。注意,这里的“暴力、威胁”,必须达到足已制服被害人(一般是财物主人)反抗的程度,否则不能成立转化型的抢劫罪。故B项错误,不当选。关于C项。抢劫罪的目的是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甲的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故C 项错误,不当选。

第7题:

甲(30岁)一日带着邻居的儿子乙上街去玩,乙只有12岁,看到有卖彩票的,甲摸了几张均未中,便让乙去摸,但乙没钱,甲给乙5元钱,“拿去摸奖吧,凑个热闹,不用还了”。结果,乙摸得价值50万元大奖。甲声称该奖是他出钱请乙摸的,应归他本人所有。

问:

(1)甲交给乙5元钱的行为是委托行为还是赠与行为?

(2)乙摸奖的行为是否独立有效?


正确答案:
「考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赠与
「答案及解析」
(1)甲交与乙5元钱的行为属于赠与行为。因为甲在此之前不仅没有明确表示请乙替他摸奖,并说了不用还此钱,显然甲的意思是赠与乙5元钱。该5元钱自交付时所有权转让。乙实际上是用自己的钱在摸奖。
(2)本题中乙虽只有12岁,但已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民法通则》第12条第1款规定,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又根据《民通意见》第3条的规定:"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进行的民事活动是否与其年龄、智力状况相适应,可以从行为与本人生活相关联的程度、本人的智力能否理解其行为,并预见相应的行为后果,以及行为标的数额等方面认定。"据此,本题中乙完全能够理解摸奖行为的意义,并能预见到行为的后果是可能中奖,而且摸奖对摸奖主体并无限制,乙具备摸奖的主体资格,其与奖票出售人之间的合同行为成立、合法、有效。

第8题:

甲欠乙5万元钱,现甲向乙索债。乙认为甲采取欺诈的方法让其负了债务,乙行使的是()。

A、支配权

B、抗辩权

C、请求权

D、债权


参考答案:B

第9题:

甲、乙两公司,甲给乙5000元钱,委托其代买设备一台。在代买过程中,由于乙不慎致使5000元钱被偷走。则5000元钱的损失应由( )负担。

A.甲

B.乙

C.甲、乙平均分担

D.乙承担大部分,甲适当分担


正确答案:B

第10题:

甲欠乙1万元借款,甲到期还不起这笔钱。乙打听到丙欠甲15 000元钱。甲一直没有向丙催要,乙准备要求丙清偿甲的欠款。乙的下列行为中符合代位权行使的有关法律规定的是( )

A.乙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丙偿还债务

B.乙要求丙将15 000元钱全部偿还

C.在丙的债务未到期的情况下,乙要求丙提前偿还

D.乙向丙许诺,只要丙偿还1万元钱就可免除其余5 000元


正确答案:A
本题考核点是代位权。债务人企业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可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