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抢劫出租车,将被害司机尸体藏入后备箱后打电话给堂兄乙,请其帮忙。乙帮助甲把尸体埋掉,并把被害司机的证件、衣物等烧掉。两

题目
多选题
甲抢劫出租车,将被害司机尸体藏入后备箱后打电话给堂兄乙,请其帮忙。乙帮助甲把尸体埋掉,并把被害司机的证件、衣物等烧掉。两天后,甲把抢来的出租车送给乙。乙的行为构成何罪?(  )[2009年真题]
A

抢劫罪

B

包庇罪

C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D

帮助毁灭证据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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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下列哪项行为构成犯罪未遂:( )

A.甲乙预谋携刀搭出租车到郊区抢劫司机,二人搭上车后,出租车在市区出了故障以致未能抢成

B.甲对乙实施诈骗,乙识破骗局。但乙觉得甲实在可怜,值得同情,故给其2000元现金,甲得款后离开现场

C.甲对乙正欲实施强奸,突然发现原来乙是自己小学同学,甲觉得不好意思遂立即离开

D.甲绑架某小孩乙,将其锁在房内,但因为没有锁好,乙趁甲外出时逃走


正确答案:B
【考点】犯罪的未完成形态
【解析】A项属于犯罪预备;C项甲没有实施强奸行为是因为甲自动放弃了犯罪,属于中止;D项绑架罪是行为犯,甲将乙锁在房内已构成了绑架罪的既遂;B项乙出于怜悯送钱给甲,与甲的诈骗行为没有因果关系,所以诈骗罪没有既遂,成立未遂。

第2题:

甲抢劫出租车,将被害司机尸体藏入后备箱后打电话给堂兄乙,请其帮忙。乙帮助甲把尸体埋掉,并把被害司机的证件、衣物等烧掉。两天后,甲把抢来的出租车送给乙。乙的行为构成何罪?

A.抢劫罪“

B.包庇罪

C.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D.帮助毁灭证据罪


正确答案:CD

第3题:

甲持刀抢劫出租车,出租车司机奋勇抵抗,搏斗中出租车司机夺刀将甲刺死,出租车司机的行为是( )

A 故意杀人

B 正当防卫

C 防卫过当

D 意外事件


参考答案: B

第4题:

下列行为应认定为抢劫罪一罪的有( )。

A.甲持刀拦路抢劫,杀死被害人后取走其财物
B.乙将仇人杀死后,顺手拿走其身上的3 000元现金
C.丙在抢劫财物之后,为防止被害人报案,将其杀死
D.丁在抢劫过程中,为压制被害人的反抗,杀死被害人后取走其财物

答案:A,D
解析:
当抢劫罪中出现杀人的行为时,如何区分抢劫与故意杀人的罪数问题,关键是要看杀人行为是基于什么目的并发生在什么时候。如果是出于杀人目的,而后产生取财的目的的,则应当认定为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的数罪并罚;如果是通过杀人来进行抢劫或者在抢劫过程中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则以抢劫罪一罪论处;如果是在抢劫行为完成之后杀人灭口的,则应该以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因此,本题应选择选项A、D。

第5题:

甲与乙因借款问题发生激烈争执,后甲将乙打死。甲将乙尸体掩埋后,又给乙的妻子打电话,称将其夫乙绑架,交10万元放人。甲在前往取款时被埋伏的警察抓获。甲的行为构成()

A.故意杀人罪

B.绑架罪

C.敲诈勒索罪

D.诈骗罪


参考答案:A, C

第6题:

某案,被害人甲已经死亡,但他回家后把被害经过同其丈夫乙讲了,丈夫乙又先后告诉了岳母丙和父亲丁。如果最后就被害经过需要出庭陈述的话,应由谁出庭作证?( )。

A.甲

B.乙

C.丙

D.丁


正确答案:B
在原始证据不能取得的情况下,应当 使用同原始证据最为接近的传来证据,由于本案中甲已死亡,原始证据已不能获取,而甲的丈夫乙是最先获知其被害经过的,因此应当由乙出庭作证。故选择B。

第7题:

下列行为中可以构成无因管理的是( )。

A.甲把抢劫得到的财物放在院子后逃亡,邻居乙帮助其看管藏匿

B.甲的朋友来看望甲但甲不在家,邻居乙帮助招呼客人

C.甲不在家的时候其母亲不慎摔伤,同村人乙将甲母亲带去医院诊断并先行垫付药费

D.他人慕名请书法家甲写一副对联,后甲生病,其学生乙模仿师傅笔迹完成作品


正确答案:C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遭受损失,为他人管理事务的行为。A项不构成无因管理,因为乙看管、藏匿赃物的行为属违法行为,不产生权利;B项中乙的行为是出于友情所为,是一种道义行为,不构成无因管理;D项也不构成无因管理,因为书写书法作品这一行为具有人身性质,是不能由他人来“管理”的。

第8题:

下列哪个客观构成无因管理?( )

A、甲抢劫得到的财物放于院子里后逃亡,同院的乙帮助其看管、藏匿

B、甲的朋友来看望甲但甲不在家,邻人乙帮忙招呼客人

C、甲不在家,甲的母亲不慎摔倒,乙带其去医院并垫付医药费

D、他人慕名请甲写书法作品,后甲生病,其学生乙模仿师父笔迹完成作品


参考答案:C

第9题:

下列关于事后抢劫的认定,认识正确的选项是?

A.19 周岁的甲与13 周岁的乙共谋盗窃,甲入室行窃, 乙在门外望风。甲、乙的盗窃行为被被害人丙发现后,甲、乙为抗拒抓捕而当场共同对丙实施暴力,乙的行为导致丙死亡。甲乙两人不成立共犯,由于死亡结果是乙导致的,所以甲对该死亡结果不负责任

B.甲潜入某武装部军械库盗窃自动步枪二步、子弹100 发。正要离开时被值勤军人乙发现,喝令甲站住。甲情急之中开枪将乙射杀后逃离军械库。对甲应当认定为抢劫罪

C.甲单独入室盗窃被发现后逃离现场(盗窃已既遂)。在甲逃离过程中,知道真相的乙为了使甲逃避抓捕,与甲共同当场对他人实施暴力。乙与甲成立事后抢劫的共犯

D.甲单独入室盗窃被发现后,向被害人腹部猛踢一脚,被害人极力抓捕甲,经过现场的乙接受甲的援助请求并知道真相后,也向被害人的腹部猛踢一脚,被害人因脾脏破裂流血过多而死亡,但不能查明谁的行为导致其脾脏破裂。乙与甲虽然构成事后抢劫的共犯,但基于有疑从轻原则,甲乙都不能对死亡结果负责


正确答案:C
【答案】:C
【详解】:由于13 周岁的人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因此,19 周岁的甲与13 周 岁的乙共谋盗窃,乙只是被甲作为工具使用,乙造成的所有结果都应由甲承担。因此,A 项说法错误。构成转化的抢劫罪要求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而本例中执勤军人并不知甲已盗窃枪支,只是例行检查,甲对其开枪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因此不应对甲认定为抢劫罪。B 项错误。由于乙知道甲盗窃真相并在甲逃离过程中加入,与甲共同当场对实施追捕的人实行暴力,所以与甲成立事后抢劫的共犯。C 项正确。甲乙都是故意犯罪,又构成共同犯罪,根据部分行为全部责任的原则,虽然不能分清二。人谁的一脚导致了被害人的死亡,但都应该对该结果负刑事责任。因此D 项说法错误。

第10题:

甲抢劫出租车,将被害司机尸体藏入后备箱后打电话给堂兄乙,请其帮忙。乙帮助甲把尸体埋掉,并把被害司机的证件、衣物等烧掉。两天后,甲把抢来的出租车送给乙。乙的行为构成何罪?

A:抢劫罪
B:包庇罪
C: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D:帮助毁灭证据罪

答案:C,D
解析:
【考点】共同犯罪;包庇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帮助毁灭证据罪【详解】共同犯罪必须是“共同故意”犯罪。“故意”当然是犯罪的故意;“共同”不仅具有“相同”的含义,而且具有“合意”的含义。“共同故意”包括两个内容:一是各共犯人均有相同的犯罪故意,二是各共犯人之间具有意思联络。但是甲实施抢劫出租车的行为,乙并不知情,甲与乙之间缺乏意思联络,不存在事前通谋行为,乙只是在甲独自实施完抢劫行为后,帮助甲掩埋尸体,毁灭相关证件、衣物。因此,乙与甲不能成立抢劫罪的共犯。所以A是错误的。根据《刑法》第310条的规定,所谓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作假证明包庇的,本案中,乙并未存在作假证明包庇甲的行为,因而不成立包庇罪。B是错误的。根据《刑法》第312条的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乙明知出租车是甲抢劫所得,仍然予以接受,帮助甲予以掩饰、隐瞒。因而乙的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所以C是正确的。根据《刑法》第307条的规定,帮助毁灭证据罪,是指其他人帮助当事人毁灭证据,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是证据而毁灭。乙明知尸体、衣物等是认定甲犯罪的重要证据,却帮助甲把尸体埋掉,并把被害司机的证件、衣物等烧掉,符合帮助毁灭证据罪的构成要件,成立毁灭证据罪。因而D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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