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案的庭审过程中,被告人赵某的辩护律师张某指出,公诉人的书记员李某曾在侦查阶段担任鉴定人,并据此要求李某回避。对于张某

题目
多选题
在某案的庭审过程中,被告人赵某的辩护律师张某指出,公诉人的书记员李某曾在侦查阶段担任鉴定人,并据此要求李某回避。对于张某的回避申请,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

法庭应以辩护人无权以自己的名义提出回避申请为由当庭驳回

B

法庭应以符合法庭回避情形为由当庭作出回避决定

C

李某应否回避需提交法院院长决定

D

李某应否回避需提交检察院检察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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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第 39 题 庭审过程中,被告人赵某指出,公诉人的书记员李某曾在侦查阶段担任鉴定人,并据此要求李某回避。对于赵某的回避申请,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法庭应以不属于法定回避情形为由当庭驳回

B.法庭应以符合法庭回避情形为由当庭作出回避决定

C.李某应否回避需提交法院院长决定

D.李某应否回避需提交检察院检察长决定


正确答案:D
《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本题符合法定的回避情形,故A项错误。《刑诉解释》第30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出庭的检察人员、书记员提出回避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指派该检察人员出庭的人民检察院,由该院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因此,D项正确,B、C项错误。

第2题:

被告人彭某因琐事与被害人李某发生口角,并将李某打成重伤,某县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县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由审判员张某担任审判长,法庭第一次开庭审理时,被害人李某以审判员张某是被告彭某的同母异父兄长为由提出回避申请。

问:张某是否应当回避?为什么?李某是否有权提出回避申请?


正确答案:
应当回避。《刑事诉讼法》第23条第1款规定的回避主体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张某是被告人的同母异父兄长,属当事人近亲属,属于应回避的主体。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审判人员等回避,被害人李某是当事人,有权申请回避。

第3题:

在张某故意毁坏李某汽车案中,张某聘请赵律师为辩护人,李某聘请孙律师为诉讼代理人。关于该案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赵律师、孙律师均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方可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B.赵律师、孙律师均有权申请该案的审判人员和公诉人员回避

C.赵律师可在审判中向张某发问,孙律师无权向张某发问

D.赵律师应以张某的意见作为辩护意见,孙律师应以李某的意见为代理意见


正确答案:A

第4题:

庭审过程中,被告人赵某指出,担任公诉人的检察员李某曾在侦查阶段担任鉴定人,并据此要求李某回避。对于赵某的回避申请,下列哪个是正确的?

A:法庭应以不属于法定回避情形为由当庭驳回
B:法庭应以符合法庭回避情形为由当庭做出回避决定
C:李某应否回避需提交法院院长决定
D:人民法院应当决定休庭,李某应否回避需提交检察院检察长决定

答案:D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表明此是法定回避情形,但检察人员的回避应由检察长决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0条和《刑诉解释》第31条,D项正确。

第5题: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李某口头提出书记员夏某曾在侦查阶段参与侦查工作,故申请夏某回避。对于其回避申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应该由审判长决定夏某是否回避

B.李某应该提供证据证明其回避主张

C.若李某的回避申请被驳回,他可申请复议。但复议不影响审判程序的进行

D.李某的回避申请需要以书面的方式提出

答案:C
解析:
只有法院院长才能够决定审判人员以及审判阶段的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员的回避。这里要注意和民事诉讼的区别。在民事诉讼中,翻译人员和鉴定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A项错误。申请回避应当明确提出申请回避的理由,如果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申请回避,而没有提出任何理由,或者所提理由不属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定情形的,由法庭当庭驳回,并不得申请复议。此外,对于回避理由中的第五种情形(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接受过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申请回避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果不能提供,法庭也可以当庭驳回。可见,对于本案中的情形,李某只需要提出理由即可,无需证明。B项错误。对于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程序向前推进。也就是说,复议不影响程序继续进行。C项正确。提出回避的方式,既可以书面方式,又可以口头方式。D项错误。故选C。

第6题:

被告人张某、赵某发现李某的手提包有大量人民币,遂谋行抢,张某乘李某不备从背后双手拦腰将李某抱住,赵某乘机将李某手中的提包抢走。张、赵构成()

A.抢劫罪

B.抢夺罪

C.敲诈勒索罪

D.绑架罪


参考答案:A

第7题:

被告人彭某因琐事与被告人李某发生口角,并将李某打成重伤,某县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县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由审判员张某担任审判长,法庭第一次开庭审理时,被告李某以审判员张某是被告彭某的同母异父兄长为由提出回避申请。

问:张某是否应当回避?为什么?李某是否有权提出回避申请?


正确答案:

第8题:

张某向李某借款10000元,李某要求张某提供担保,张某遂以自己借用赵某的一台电脑向李某提供质押,双方签订书面合同并将电脑交付给李某占有。到期张某不能返还借款,李某遂依法变卖该电脑,得款6000元。此时赵某得知借给张某甩的电脑被李某变卖,遂起诉李某,李某此时才知道电脑不是张某自己所有。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李某可以合法取得对于电脑的质权,有权行使质权

B.赵某要求返还电脑已经不可能,但可以要求李某返还价款

C.赵某的损失只能由张某独自承担赔偿责任

D.李某与张某对赵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AC
「考点」质权的善意取得
「解析」根据《物权法》第106条的规定,无处分权人就动产为善意第三人设立质权并将动产交由该善意第三人占有时,善意第三人就此动产构成质权的善意取得,在该质权实现后,动产的原所有人无权追回该动产,也无权要求善意第三人赔偿损失,但是有权要求无处分权人赔偿损失。
在本题中,无处分权人是张某,善意第三人是李某,动产原所有人是赵某。因此,本题应选项为AC。

第9题:

张某向杨某借款30万元,并以自有的汽车设定了抵押。同时,张某还委托赵某以其汽车设定担保。后李某欠张某30万元货款未还,张某在经杨某同意后将该债务转移给李某,但张某将此事通知赵某后。赵某未予答复。张某、李某在债务到期后无力偿还,杨某要求行使抵押权。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张某将债务转移给李某,未经赵某同意,债务转移无效
B.张某将债务转移给李某,经过杨某同意,债务转移有效
C.张某将债务转移给李某,赵某对该债务不承担担保责任
D.张某将债务转移给李某,张某对该债务不承担担保责任

答案:B,C
解析:
本题涉及债务承担给抵押权带来的影响问题。债务承担协议以债权人的同意为生效要件,未取得担保人同意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但对债务承担协议的效力不发生影响,故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C选项正确。在债务承担中,债务人自身提供的担保仍然有效,不因债务承担而发生影响,故D选项错误。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BC。

第10题:

张某盗窃一案被某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在区法院审理过程中,张某当庭提出,支持公诉的公诉人李某是本案被害人的父亲,因此向法庭提出要求李某回避。对于张某的回避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应当中止审理,如果查明张某所称属实,应当决定李某回避
B:应当延期审理,如果查明张某所称属实,应当决定李某回避
C:应当延期审理,通知区检察院,由该检察院检察长决定李某的回避
D:应当中止审理,通知区检察院,由该检察院检察长决定李某的回避

答案:C
解析:
【考点】申请回避的处理。详解:《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1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申请出庭的检察人员回避的,人民法院应当。决定休庭,并通知人民检察院。同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8条的规定,该种情况属于延期审理的情况。故C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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