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两村因水源发生纠纷。甲村20名村民手持铁锹等农具,在两村交界处强行修建引水设施。乙村18名村民随即赶到,手持木棍、

题目
多选题
甲、乙两村因水源发生纠纷。甲村20名村民手持铁锹等农具,在两村交界处强行修建引水设施。乙村18名村民随即赶到,手持木棍、铁锹等与甲村村民互相谩骂、互扔石块,甲村3人被砸成重伤。因警察及时疏导,两村村民才逐渐散去。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3年真题]
A

村民为争水源而斗殴,符合聚众斗殴罪的主观要件

B

不分一般参加斗殴还是积极参加斗殴,甲、乙两村村民均触犯聚众斗殴罪

C

因警察及时疏导,两村未发生持械斗殴,属于聚众斗殴未遂

D

对扔石块将甲村3人砸成重伤的乙村村民,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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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在下列民事纠纷中,哪些应按相邻关系处理?【 】

A.甲在乙的房屋后挖菜窖,造成乙的房屋基础下沉,墙体裂缝,引起纠纷

B.甲村为了取水浇地,在乙、丙、丁村的土地上修建引水渠,引起纠纷

C.甲新建的房屋滴水滴在乙的房屋上,引起纠纷

D.甲村在河流上游修建拦河坝,使乙村用水量骤减,引起纠纷


正确答案:ABCD
[解析]本题的考查点为相邻关系的种类,根据民法理论,相邻关系主要有以下几种:(1)因土地、山岭、森林、草原等自然资源的使用或所有而产生的相邻关系;(2)因宅基地的使用而产生的相邻关系;(3)因用水、排水而产生的相邻关系; (4)因修建施工、防盗发生的相邻关系;(5)因排污产生的相邻关系;(6)因通风、采光而产生的相邻关系.A项属于第(2)种;BCD项属于第(3) 种.这是一道纯理论题,考生只要“望文生义”,便可正确解答.

第2题:

甲乙两村因某一土地所有权发生争议,县人民政府将该土地确定为甲村所有,乙村在法定期限内没有向法院起诉,但仍继续占有并使用该片土地。下列说法哪些正确:( )

A.甲村无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B.县政府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C.甲村可以要求县政府履行法定职责

D.甲村可以对乙村提起民事诉讼


正确答案:BCD

参见《行政诉讼法》第66条、第90条。

第3题:

稻香河流经甲村,邻近的乙村村民为生产和生活需要一直从稻香河取水。为了争夺水源,两村经常发生争执,甚至械斗。该河流的所有权属于( )。

A.甲村和乙村

B.甲村

C.乙村

D.国家


正确答案:D
解析:宪法第9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因此答案D正确。

第4题:

2014年甲村水稻亩产400千克,乙村水稻亩产800千克。因为乙村使用了杂交水稻新品种,所以人们认为乙村水稻亩产量高可能是使用了新品种的缘故。
能给上述论述提供最有力支持的一项是:

A.乙村使用的杂交水稻新品种抗病能力极佳
B.甲村使用的水稻品种已经种植了十多年,亩产量一直非常稳定
C.甲、乙两村水土状况大相径庭
D.2013年甲、乙两村种植相同的水稻品种,亩产相差无几

答案:D
解析:
题干通过对比得出乙村水稻亩产量高可能是使用了新品种的缘故。D项说明两村在水稻品种相同的情况下亩产量相同,支持了题干观点。A项未说明旧品种的抗病能力,且抗病能力极佳不一定亩产量就会高,加强程度不及D;B项是无关项;C项为另有他因,削弱了题干观点。故本题选D。

第5题:

相邻关系是指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权利时,相互之间应当给与便利或者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下列行为可以适用相邻关系加以处理的情况有( )。

A.甲村为了取水浇地,在乙村的土地上修建水渠,引起纠纷

B.甲乙两家邻居,甲进行装修噪音很大,乙与甲为此发生争执

C.甲乙两家共用一个厕所,经常为打扫卫生的问题相互推诿,甚至争吵

D.一条无名小河先后流经某造纸厂和甲村,造纸厂距甲村20公里,造纸厂排出的污水流进小河,致使甲村不能再用小河里的水,双方发生纠纷


正确答案:B
[答案] B。解析:选项中只有ABD项涉及不动产的问题,A项中甲村在乙村的土地上修渠,不属于行使自己的权利;D项造纸厂与甲村不相毗邻。因而,只有B是正确的。

第6题:

在下列民事纠纷中,哪些应按照相邻关系处理?

A、甲在乙的房屋后挖菜窖,造成乙的房屋基础下沉,墙体裂缝,引起纠纷

B、甲村为了取水浇地,约定在乙、丙、丁村的土地上修建引水渠,引起纠纷

C、甲新建的房屋滴水滴在乙的房屋上,引起纠纷

D、甲村在河流上修建拦河坝,使乙村用水量骤减,引起纠纷

 


ACD,《民法通则意见》第103条:“相邻一方在自己使用的土地上挖水沟、水池、地窖等或者种植的竹木根枝伸延,危及另一方建筑物的安全和正常使用的,应当分别情况,责令其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第102条:“处理相邻房屋滴水纠纷时,对有过错的一方造成他方损害的,应当责令其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第98条:“一方擅自堵截或者独占自然流水,影响他方正常生产生活的,他方有权请求排除妨碍;造成他方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意见》第103条、第102条和第98条的规定,可分别选A、C、D。关于B项所述事实,属于地役权的问题。地役权与相邻权不同,是指一方为实现自己土地的利益而使用他人土地的权

第7题:

稻香河流经甲村。邻近的乙村村民为生产和生活需要一直从稻香河取水。为了争夺水源.两村经常发生争执,甚至械斗。该河流的所有权属于( )。


正确答案:D
《宪法》第9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因此答案D正确。

第8题:

在下列民事纠纷中,哪些应按相邻关系处理?( )

A.甲在乙的房屋后挖地窖,造成乙的房屋基地下沉,墙体裂缝,引起纠纷

B.甲村为了取水浇地,在乙、丙、丁村的土地上修建水井引起纠纷

C.甲新建的房屋滴水滴在乙的房屋上,引起纠纷

D.甲村在河流上修建拦河坝,使乙村用水量骤减,引起纠纷


正确答案:ACD
「考点」几种主要的相邻关系
「解析」只要掌握了相邻关系理论,此题即可迎刃而解。另外,《物权法》第86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物权法》第87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物权法》第88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根据《物权法》第86,87,88条的规定,可分别选A、C、D。关于B项所述事实,属于地役权的问题。地役权与相邻权不同,是指一方为实现自己土地的利益而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可见,B不能入选。综上,正确答案为ACD。

第9题: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纠纷中,应当按相邻关系处理的是( )。

A.甲在乙的房屋后挖菜窖,造成乙的房屋基础下沉,墙体裂缝,引起纠纷

B.甲村为了取水浇地,在乙、丙、丁村的土地上修建引水渠,引起纠纷

C.甲新建的房屋滴水滴在乙的房屋上,引起纠纷

D.甲村在河流上游修建拦河坝,使乙村用水量骤减,引起纠纷

E.甲村为了村民通行方便,与乙村的某村办工厂协商让甲村村民通过其厂内的一条道路


正确答案:ACD

第10题:

甲乙两村共有9600头牛,如果两村分别卖出自己村40%的牛,甲村再赠送120头牛给乙村,这时两村的牛数量相等,问甲村原有多少牛:
A5200
B5400
C5600
D5000


答案:D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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