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架好枪支准备杀乙,见已患绝症的乙踉跄走来,顿觉可怜,认为已无杀害必要。甲收起枪支,但不小心触动扳机,乙中弹死亡。关于甲

题目
单选题
甲架好枪支准备杀乙,见已患绝症的乙踉跄走来,顿觉可怜,认为已无杀害必要。甲收起枪支,但不小心触动扳机,乙中弹死亡。关于甲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4年真题]
A

仅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

B

仅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C

构成故意杀人罪(中止)、过失致人死亡罪

D

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过失致人死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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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警察甲临时急需用钱,便找个体户乙借钱。乙同意借钱,但条件是要有物品质押。甲将公务用枪交给乙质押,乙借给甲5万元现金,借期1个月。随后乙手中的枪支被盗,盗窃枪支的人用此枪杀人。甲、乙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个选项?( )

A.乙触犯买卖枪支罪

B.甲触犯非法出借枪支罪,乙无罪

C.甲无罪,乙触犯非法持有枪支罪

D.甲触犯非法出借枪支罪


正确答案:D
解析:非法持有枪支罪,是指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的行为;非法持有枪支罪的犯罪主体仅限于不具备配枪资格的自然人。非法出借枪支罪,是指非法出借枪支的行为;非法出借枪支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依法配备公务用枪或者依法配置民用枪支的人员或单位。从本题来看,警察甲属于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他将公务用枪非法交给乙质押,已经符合非法出借枪支罪的构成要件,应认定为构成非法出借枪支罪;乙是不具备配枪资格的自然人,其非法持有枪支的行为,已经符合非法持有枪支罪的构成要件,应当认定为非法持有枪支罪。

第2题:

警察甲为讨好妻弟乙,将公务用枪私自送乙把玩,丙乘乙在人前炫耀枪支时,偷取枪支送交派出所,揭发乙持枪的犯罪事实。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私自出借枪支,构成非法出借枪支罪 B.乙非法持有枪支,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 C.丙构成盗窃枪支罪 D.丙揭发乙持枪的犯罪事实,构成刑法上的立功


正确答案:AB
答案暂无

第3题:

甲教唆乙杀文某,并指使丙为乙提供枪支,乙、丙按甲的要求实施了相应的行为。甲、乙、丙的犯罪属于( )。

A.必要共同犯罪

B.特殊共同犯罪

C.简单共同犯罪

D.复杂共同犯罪


正确答案:D
解析:必要共同犯罪是相对于任意共同犯罪而言的,两者的分类标准是以共同犯罪是否能够任意形成为标准。必要共同犯罪是指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构成以二人以上的行为为要件的犯罪,如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等。特殊的共同犯罪是相对于一般的共同犯罪而言的,两者的分类是以共同犯罪人之间结合的紧密程度为标准划分的,是指各共同犯罪人之间建立起组织形式的共同犯罪,或称有组织的共同犯罪,亦即犯罪集团。简单共同犯罪与复杂共同犯罪的分类是以共同犯罪人之间有无分工为标准进行划分的。简单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实行某一具体犯罪客观要件的行为。在这种共同犯罪形式中每一共同犯罪人都是实行犯。复杂共同犯罪是指各共同犯罪人之间存在一定分工的共同犯罪。根据题干的表述,甲乙丙是相互分工、相互配合实行犯罪行为的,因此选项D是正确的。

第4题:

(2009年真题)甲教唆乙杀文某,并指使丙为乙提供枪支,乙、丙按甲的要求实施了相应的行为.甲、乙、丙的犯罪属于(  ).
A.必要共同犯罪
B.特殊共同犯罪
C.简单共同犯罪
D.复杂共同犯罪


答案:D
解析:
解析:以共同犯罪人有无分工为标准,可分为简单共同犯罪和复杂共同犯罪.简单共同犯罪,指各共同犯罪人均参与实行某一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即每一共同犯罪人都是实行犯的共犯形态;复杂共同犯罪,指各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有所分工,存在着教唆犯、帮助犯和实行犯的共犯形态.本题中甲是教唆犯,乙是实行犯,丙是帮助犯,因此是复杂共同犯罪.

第5题:

甲教唆乙杀文某,并指使丙为乙提供枪支,乙、丙按甲的要求实施了相应的行为。甲、乙、丙的犯罪属于( )。

A.必要共同犯罪
B.特殊的共同犯罪
C.简单共同犯罪
D.复杂共同犯罪

答案:D
解析:
根据共同犯罪是否能够任意形成,共同犯罪可以分为必要共同犯罪和任意共同犯罪。必要共同犯罪是指刑法分则规定的只能由二人以上的共同行为作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本题中甲乙丙共同构成故意杀人罪,该罪并未规定要有两个以上的主体共同完成,故而不是必要共同犯罪,A项错误。以共同犯罪人之间有无组织形式为标准,可分为一般的共同犯罪和特殊的共同犯罪。其中,特殊的共同犯罪是指三人以上为多次实行某种或者某几种罪行而建立起来的犯罪组织,或称有组织的共同犯罪,亦即犯罪集团。本题中,甲乙丙只是为了杀害文某而临时共同实施犯罪行为,不是为长期实施一种或几种犯罪而组成的稳定犯罪集团,所以不构成特殊的共同犯罪,B项错误。以共同犯罪人之间有无分工为标准进行划分,共同犯罪可分为简单共同犯罪与复杂共同犯罪。简单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均参与实行某一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即每一共同犯罪人都是实行犯的共同犯罪行为。复杂共同犯罪是指各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有所分工,存在着教唆犯、实行犯和帮助犯的共犯形态。根据题干的表述,甲乙丙是相互分工、相互配合实行犯罪行为的,构成复杂的共同犯罪,C项错误,D项正确

第6题:

甲欲杀乙,故意将装好子弹的枪支交给丙,并骗丙说是空枪,叫丙向乙瞄准恐吓乙,结果乙中弹身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丙构成共同犯罪

B.甲构成间接正犯

C.甲、丙构成共同过失犯罪

D.丙单独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B

第7题:

甲欲杀乙,故意将装好子弹的枪支交给丙,并骗丙向乙瞄准恐吓乙,结果乙中弹身亡。甲与丙( )

A.构成共同犯罪

B.不属于共同犯罪

C.以共同过失犯罪论处

D.甲单独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B
解析:成立共同犯罪要求在主观方面各共同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如果一人是故意,一人是过失的,不构成共同犯罪。本题中甲构成故意杀人罪,丙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二者不成立共同犯罪,B正确。

第8题:

甲用枪射杀乙,乙中弹倒地。甲以为乙已死亡,遂弃“尸”于荒野。实际上,乙只是中弹受伤,并没有死亡。甲的行为属于( )。

A.实行终了的未遂

B.未实行终了的未遂

C.能犯未遂

D.不能犯未遂


正确答案:AC
解析: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根据实行行为是否完成所做的分类,题目中甲实施杀人的行为已经完成,应为实行终了的未遂。能犯未遂是指根据犯罪时的主客观情况,犯罪行为本来有可能得逞,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因素的介入使犯罪没有得逞。不能犯未遂是指由于行为人主观认识上的原因或者行为手段、行为对象等原因,犯罪不具备得逞的客观现实性。从题目看,甲杀人的目的是能够达到的,应为能犯未遂。

第9题:

警察甲为讨好妻弟乙,将公务用枪私自送乙把玩,丙乘乙在人前炫耀枪支时,偷取枪支送交派出所,揭发乙持枪的犯罪事实。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私自出借枪支,构成非法出借枪支罪
B:乙非法持有枪支,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
C:丙构成盗窃枪支罪
D:丙揭发乙持枪的犯罪事实,构成刑法上的立功

答案:A,B
解析:
【考点】非法出借枪支罪【详解】根据《刑法》第128条第2款和第3款的规定,非法出借枪支罪,是指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借枪支或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非法出借枪支,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甲作为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警察,将枪支非法送给乙使用,已经构成非法出借枪支罪。乙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并在人前炫耀的行为,根据《刑法》第128条第1款的规定,已经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因此A、B的说法是正确的,当选。根据《刑法》第127条第1款的规定,盗窃枪支罪,是指采取秘密窃取的方式,将枪支据为己有的行为。丙将枪支偷出的目的不是据为己有,而是为了揭发乙非法持有枪支的事实,并将枪支交给了派出所。因此丙的行为不构成盗窃枪支罪。丙不构成犯罪,不是犯罪嫌疑人,就不存在《刑法》规定的立功的前提。因此C、D是错误的。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B。

第10题:

甲欲杀乙,故意将装好子弹的枪支交给丙,并骗丙说是空枪,叫丙向乙瞄准恐吓乙,结果乙中弹身亡。甲与丙(  )。
A.构成共同犯罪
B.不属于共同犯罪
C.以共同过失犯罪论处
D.甲单独构成犯罪


答案:B
解析:
解析:成立共同犯罪要求在主观方面各共同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如果一人是故意,一人是过失,不构成共同犯罪。本题中甲构成故意杀人罪,丙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二者不成立共同犯罪,B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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