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某提议让乙某帮助杀死其养父丙某,并允诺事成后给乙某1万元好处费。其间,甲乙二人多次预谋,甲某还带乙某到丙某家窥伺作案地

题目
多选题
甲某提议让乙某帮助杀死其养父丙某,并允诺事成后给乙某1万元好处费。其间,甲乙二人多次预谋,甲某还带乙某到丙某家窥伺作案地点,辨认丙某。某日甲某与乙某电话联系,称当日下手机会最好,让乙某以找丙某买三轮车为由进入丙家,将丙某杀死。乙某按甲某授意,到丙某家,假意闲谈购买三轮车。伺机作案,作案过程中,因不忍下手而离去。几天后,乙某因盗窃汽车案被审查期间供述了上述事实。则(  )。
A

甲某、乙某构成故意杀人罪共犯

B

乙某没有犯甲某所教唆的罪,甲某属于教唆的未遂,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C

甲某是教唆犯,在此案中应当作为主犯处罚

D

乙某属于犯罪中止,应当免除处罚。同时具有自首的法定情节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下列哪种情形应认定为强奸罪:( )

A.甲某,男,1985年3月28日出生,在1999年4月2日至2001年3月25日,多次与幼女乙某、丙某、丁某发生两性关系,并导致丁某怀孕

B.甲某强奸乙某之后,乙某因为害怕张扬出去影响自己的声誉,没有告发。甲某则以将此事告诉其男以相要挟,多次逼迫乙发生性关系。乙某忍无可忍,向司法机关告发

C.甲某(男)在假期遇到同厂职工乙某(女),邀其到家中坐坐,然后提出跳舞。甲某以为乙某对其有意,乘势把乙某推到床上,意欲发生性关系。乙某意识到甲某的意图之后,将甲某从身上推开,斥责甲某下流。甲某立即跪地道歉,并求乙某不要告诉他人

D.甲、乙、丙、丁四人在公园遇见戊某(女)。甲某即对乙、丙、丁说:“信不信我把她搞定。”乙丙丁说,不信。甲即上前和戊女搭讪,结果遭到斥责。甲某恼羞成怒,打了戊某一个耳光,并上前撕扯戊某的衣服,在戊某的乳房上乱摸。戊某叫喊,甲某因害怕触犯众怒,慌忙逃走


正确答案:AB
【考点】强奸罪
【解析】AB项是典型的强奸罪,选项C行为人有通奸的意思,无强奸的故意;选项D属于强制猥亵妇女和寻衅滋事行为。

第2题:

二.(本题22分)

案情:甲某(20岁),乙某(15岁)经过预谋,到某菜市场伺机盗窃。当见到丙某在摊位上买鸡时,乙某示意甲某掩护,甲某即站在丙某身边,装作买鸡,乙某用锥子从丙的裤兜内窃得人民币800元后离去。当丙某发现钱被窃之后,便将站在他身边的甲某抓住,甲某否认盗窃,但丙抓住不放。甲某见逃脱不掉,就掏出尖刀朝丙的腹部连刺数刀,将丙某刺倒。此时乙某返回现场,对着地上的丙说活该,便和甲某一起逃离现场。丙某因大出血死亡。乙某当日被抓获,甲某逃到其姨夫丁家,丁得知甲某犯罪后,将甲某送往外地隐藏,在甲某躲藏期间,曾多次前往看望,并资助其1万元,甲某的父亲后来得知事情很严重,就强劝其子甲某到当地派出所投案,甲某极不情愿,但其父还是将其强行绑送带到派出所。问题:请用刑法理论分析甲某、乙某、丁某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应如何定罪量刑,并阐述理由。


正确答案:
二、(本题22分)
考点: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转化型抢劫罪、窝藏罪、自首参考答案:
1.甲某在盗窃犯罪过程中为了抗拒抓捕实施暴力,依法转化为抢劫罪。此外,由于发生了死亡结果,甲的行为成立抢劫罪的结果加重犯。
2.甲某被其父强劝至派出所投案属于并非出于犯罪嫌疑入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不能构成自首,但可以参照法律对自首的有关规定酌情从轻处罚。
3.乙某在甲某对丙某实施暴力行为时并未在场,在实施暴力上并无共同的故意和行为,不成立抢劫罪的共犯,盗窃罪的刑事责任年龄是16岁,乙某l5岁不构成盗窃罪,依法不负刑事责任。
4.丁某符合窝藏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构成窝藏罪。
讲解:
1.根据《刑法》第269条的规定;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成立转化型抢劫罪。
2.根据:2010年12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亲友采用捆绑等手段送到司法机关,或者在亲友带领侦查人员来抓捕时无拒捕行为,并如实供认犯罪事实的,虽然不能认定为自动投案,但可以参照法律对自首的有关规定酌情从轻处罚。
3.共同犯罪的成立要求有共同的故意和共同的行为。各共犯人之间只有在具有“共谋” 的前提下共同实施了犯罪行为的,才能成立共同犯罪。甲某的行为转化为抢劫罪菱但乙某在甲某对丙某实施暴力行为时并未在场,因此不能成立抢劫罪的共犯。又由于乙某只有I5周岁,无需对盗窃罪承担刑事责任。
4.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构成窝藏罪。

第3题:

甲某提议让乙某帮助杀死其养父丙某,并允诺事成后给1万元好处。期间甲乙二人多次预谋,甲某还带乙某到丙某家窥伺作案地点,辨认丙某。某日甲某与乙某电话联系,称当日下手机会最好,让乙某以找丙某买三轮车为由进入丙家,将丙某掐死。乙某按甲某授意,到丙某家,假意闲谈购买三轮车,伺机作案,后因不忍下手而离去。几天后,乙某因盗窃汽车案被审查期间,供述了上述事实。

A、甲某、乙某构成故意杀人罪共犯

B、乙某没有犯甲某所教唆的罪,甲某属于教唆的未遂,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C、甲某是教唆犯,在此案中应当作为主犯处罚

D、乙某属于犯罪中止,应当免除处罚。同时具有自首的法定情节


参考答案:ABCD

第4题:

甲、乙二人向同住一旅馆的丙某兜售毒品,遭到拒绝。甲、乙二人强行将丙某绑住,给其注射了一针毒品。第二日,丙某主动上门要求购买毒品注射。甲乙二人见丙某携有大量现金,便心生夺财之念。故意给其注射大剂量毒品,致丙某昏迷。乘机掠走丙某身上的现金。甲乙二人构成何罪()

A、强迫他人吸毒罪

B、盗窃罪

C、贩卖毒品罪

D、抢劫罪


参考答案:A,C,D

第5题:

第 31 题 甲、乙二人拦住丙某的汽车之后,持刀威逼丙某交出财物。结果丙只有几百块钱,甲、乙很不甘心。上车持刀威逼丙某开车回家,劫持丙某到其家中,拿走3万元现金。然后又拿着丙某的存折,挟持丙某到银行中取出20万元。另有一个30万元的存折一时无法取出。甲、乙把存折交给丙某,但要其打30万元的欠条。丙某被迫打了欠条以后,甲、乙才放了丙某,甲、乙的行为构成,定性不正确的是:(  )

A.绑架罪

B.绑架罪和抢劫罪

C.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

D.抢劫罪


正确答案:ABD
甲乙当场逼迫丙拿着存折取钱,这一点构成抢劫无可非议,但取得欠条,并未当场取得那30万元,其欠条也无法律效力,行为人追求的只是日后将获得的财务,因此这一点应构成敲诈勒索罪,对此案,应予定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

第6题:

甲身为国有建筑公司经理,为公款出境旅游而向国家官员行贿3万元违规办理出国手续。在国外,甲某赴赌场赌博,赢得5万元,回国将一半赌资赠与福利院。后来,因甲某在施工中偷工减料,造成其承建的一座桥梁坍塌,损失近500余万元。为逃避制裁,甲某找到任某公司经理的同乡乙某商议对策,恰逢乙某因偷逃巨额税款被追查,乙某提出让甲某先到其在边境的一远亲家暂避。行前乙某交甲5万元作路费,并请甲某将自己真实的财务凭据一并带走隐藏。.甲某走后,乙某恐其难逃法网,遂命其弟丙某带刘、黄二人在途中将甲某干掉。丙某闻言色变,说此举恐有杀身之虞,劝乙某放弃。乙某诡称只要将自己的一亲笔信带给刘、黄二人,并随其找到甲某,不必丙某动手。丙某默许,于是乙某当着丙某面写了信,并给丙某3万元,打发丙某上路。丙某在途中将乙某的信交给刘、黄二人,假说自己另有急事,一切事由可与乙某直接联络,遂于中途下车。刘、黄二人寻到甲某,欲施毒手,经甲某苦苦哀求并当场给二人现金4万元,遂放过甲某。二人返回后谎称事毕,按事先约定各从乙某处得“劳务费”1万元。后甲某被捕。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涉及到有关具体犯罪时,如果有未完成形态,请指出属于何种停止形态)

(1)甲某的行为触犯了什么罪名?

(2)乙某的行为触犯了什么罪名(倒卖许可证和走私文物的行为另行处理)?

(3)丙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不构成,请说明理由;如构成犯罪,请说明构成何罪。

(4)刘、黄二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不构成犯罪,请说明理由;如构成犯罪,其触犯的罪名是什么?为什么?

(5)甲某尚未捐出的2.5万元赌资是否应当追缴?为什么?


正确答案:
【考点】行贿罪、赌博罪、故意杀人罪、工程重大责任事故罪、包庇罪、窝藏罪、诈骗罪等具体犯罪构成,以及总则性的共同犯罪、刑法适用空间效力、故意犯罪停止形态
【答案与解析】(1)甲某触犯的罪名有行贿罪、工程重大责任事故罪、包庇罪。
就甲某的行为而言,其为达到个人目的而向有关人员送礼达3万元,违规办理出国手续的行为,属于行贿性质,构成《刑法》第389条的行贿罪;其在国外赌博的行为,根据《刑法》第303条的规定,赌博罪的犯罪构成主体必须是赌头或者赌棍,而且必须出于以营利为目的。再者,根据《刑法》第7条的规定,中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而且甲某既非军人,也非国家工作人员,赌博罪法定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甲某赌博行为依法不认为构成犯罪或者依法可以不予追究。甲某作为建筑公司经理,在施工中偷工减料,违规建筑,造成其承建的一座桥梁坍塌,损失近500余万元的行为,构成《刑法》第137条规定的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甲某遇到涉嫌犯罪的乙某后,将乙某账簿凭据带走隐藏,属于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隐匿罪证、销毁罪证,构成《刑法》第310条规定的包庇罪。
(2)乙某的行为触犯的罪名有窝藏罪、故意杀人罪,其中故意杀人罪属于未遂形态。 就乙某的行为而言,其遇到涉嫌犯罪的甲某后,为甲某提供隐藏的处所、提供隐藏逃匿的费用,构成《刑法》第310条规定的窝藏罪;其产生故意杀害甲某后,命其表弟丙某带刘、黄二人具体实施杀人行为,但由于具体实施杀害甲某的刘、黄二人自动放弃而未得逞,这是乙某意志以外因素造成的,应当属于故意杀人罪未遂。
(3)丙某的行为也构成犯罪。因为其明知乙某的杀人犯罪故意并负责为其传递信息,应当构成故意杀人罪,属于未遂形态。
丙某明知乙某的杀人故意与具体计划,虽然有些不太情愿参与,但还是负责为其传递了该犯罪信息,与乙某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其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虽然自动退出,但并没有阻止另外两名共同犯罪行为人刘、黄去实施故意杀人行为,故意杀人罪的法定结果没有出现是由于具体实施杀害甲某的刘、黄二人自动放弃而未得逞,这是丙某意志以外因素造成的,应属于故意杀人罪的未遂形态。
(4)刘、黄二人的行为构成犯罪。接受乙某的意图追杀甲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因为其正着手实施故意杀人行为,后在被害人哀求下自动放弃,属于故意杀人罪的中止形态。而二人各从乙某处得“赏银”1万元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因为其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而骗取财物。
(5)不应当追缴。因为根据《刑法》第303条关于赌博罪的规定以及《刑法》第7条关于属人管辖原则的规定,其赌博行为依法不认为构成犯罪或者依法可以不予追究。

第7题:

下列哪种情形属于共同犯罪:( )

A.甲乙共谋要一起杀死丙,到约定的时候乙未去,由甲一人单独将丙杀死

B.甲某(女)与乙某(女)积怨甚深。为了败坏乙某的名声,指使其丈夫强奸乙某。甲某的丈夫将乙某强奸

C.甲某唆使一个13岁的中学生乙某从家中偷出金银首饰,然后低价从乙某处收买

D.甲某在将-乙某杀害之后,为了销毁罪迹,指使丙某将乙某的尸体浇上汽油焚毁


正确答案:AB
【考点】共同犯罪的认定
【解析】共犯的认定十分重要,是否成立共犯最重要之点是共同的故意,尤其是二人虽然共同作案但是彼此故意的内容不同的,不认为是共犯。这种问题是肯定要考的,因为这直接涉及到罪责的差别。在抢劫的情况下尤其重要,如:甲乙丙入户盗窃,甲乙进去了,丙留在外面,结果甲乙二人使用了暴力从而转化为抢劫,但丙仍然是盗窃,两者差别很大。下面我们讨论具体问题。A根据“部分行为共同责任”原则,共同犯罪中,一人放弃犯罪,未阻止犯罪结果发生的,不影响共犯的成立。B中甲与其夫构成共犯,这里还涉及到特殊主体的理解问题,强奸一般认为是特殊主体的犯罪,主体应该是男性,没有这种身份的妇女教唆、帮助那人强奸妇女同样也能构成强奸罪的共犯。
C中甲与乙不构成共犯,这种情况在理论上认为属于间接正犯或间接实行犯,间接共犯有两个结论一是利用者和被利用者不构成共犯,二是利用者不认为是教唆犯,而认为是实行犯。当然这种说法不一定符合我国的实际,因为在我国教唆犯具有独立的犯罪性,但参与命题的学者特别是留日的学者受这种说法的影响很大,他们是这样认为的,我们暂时就这样掌握。同理,如教唆不满14岁的人去杀人、抢劫,虽然表现为教唆的方式但是他们不是共犯,因为对方主体不够资格,属于把他人的行为当作工具利用的情况。
D中甲与乙不构成共犯,帮助他人毁灭罪证属于事后帮助,类似于替盗窃罪犯、抢劫罪犯、贪污罪犯窝赃、销赃,替毒品犯罪分子窝藏毒品、毒赃,窝藏、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这一系列行为都属于事后帮助行为。事后帮助行为,第一不属于共犯;第二,如果法律将之规定为犯罪的(如帮助毁灭证据、窝赃、销赃罪),只要按照法律规定定为单独犯罪就可以了;第三,事后帮助行为如果是事前通谋的以共犯论,这是共犯经常涉及的焦点问题,要加以注意;第四,甲杀了人后又指使乙去毁灭证据,甲本人是否构成毁灭证据罪?甲本身不构成毁灭证据罪,因为行为人本人犯一个罪行时,实施相应的掩盖罪责的行为或者窝赃、销赃的行为,是主罪(盗窃、杀人罪)的后续行为,是事后不可罚的行为,对他人来说是事后帮助行为,但对于行为人来说是事后不可罚的行为,不单独成罪,作为主罪(杀人、盗窃)的一个部分来考虑即可。换言之,杀人之后毁尸的、盗窃之后销赃的,在定杀人、盗窃罪时已经作为一个整体看待,没有单独定罪的必要。

第8题:

甲、乙为兄弟,二人因为甲某与丙某打架一事而与丙某结仇,一直伺机报复。某日,甲某出资由乙某买回四把斧子,以备报复使用。甲乙二人纠集丁某等六人到家中,共谋伤害丙某。乙某从甲某的房间中拿出一把散弹枪、四把斧子,分发众人,然后由乙某带领丁某等六人到丙某的家中,将丙某重伤致残。甲某独自留在家中。甲某的行为应当认定为:( )

A.主犯

B.预备犯

C.既遂犯

D.中止犯


正确答案:AC
【考点】共同犯罪中主犯的认定和共犯单独_中止的有效性
【解析】本题中,甲某显然是主谋,即使未到现场实行犯罪,因为其作用较大,可以认定为主犯:甲某不具备中止的有效性,甲某虽然未到现场实行,但也不足以成立犯罪中止。

第9题:

在传销活动中,甲某是乙某、丙某之子丁某的下线。在国家明令禁止传销后,甲某多次找丁某退还传销款未果。某日甲某又到乙某家找丁某退款,丁某不在家,甲某要求乙某替其子丁某偿还欠款,乙某以传销退款一事与己无关为由拒绝。甲某从乙某家拿出一把菜刀,持刀向乙某要钱。遭到乙某拒绝后,便朝乙某连砍数刀,致乙某轻伤。甲某构成( )。A.故意伤害罪B.抢劫罪C.故意伤害罪和抢劫罪D.非法拘禁罪


正确答案:2
抢劫罪的法益既包括所有权,也包括合法的占有和债权。

第10题:

甲某与乙某系邻居,二人经常一起赌博,某次赌博,甲欠下乙五万元赌债,乙多次向甲催要未果。于是,乙于某日伙同朋友丙某,谎称打牌将甲约到丙家扣押,声称如不归还五万元的赌债,就不放甲回家,并让丙给甲的老婆打电话催甲的老婆筹钱还债。甲多次欲强行离开,被乙和丙联合制服而未能如愿。两天后,甲的老婆筹到两万元钱给乙,乙才让甲离开。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

A.乙某构成绑架罪

B.丙某构成绑架罪

C.乙某构成非法拘禁罪

D.丙某构成非法拘禁罪


正确答案:AB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行为人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以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本题中丙和乙系共同犯罪,均构成非法拘禁罪而不是绑架罪。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