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应调整
执行合同
重新核对
双方协商
第1题:
合同中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减,该项工程量变化在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 )
A.调整后的综合单价
B.原有的综合单价
C.增减后的综合单价
D.新协商的综合单价
第2题:
第3题:
由于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部分,( )。
A.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
B.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其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C.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监理师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D.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综合单价由监理师提出,经发包人、承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E.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由于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部分,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增减的工程量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第4题:
因非承包商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在合同未作约定调整的幅度,则当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在()以内时,其综合单价不做调整,执行原有综合单价。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第8题:
A.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的新的工程量增减,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商提出
B.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的新的工程量增减,其相应综合单价由工程师提出
C.合同中综合单价因工程量变更需调整时,合同另有约定外,工程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的新的工程量增减,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其相应综合单价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
D.合同中综合单价因工程量变更需调整时,合同另有约定外,工程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的新的工程量增减,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其相应综合单价应由承包商提出,发包商确认
E.合同中综合单价因工程量变更需调整时,合同另有约定外,工程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的新的工程量增减,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由承包商提出,发包商确认
第9题:
第10题:
合同中综合单价因工程量变更需调整时,合同另有约定除外,工程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的新的工程量增减,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其相应综合单价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