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的( )。

题目
单选题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的( )。
A

经营决策机构

B

业务执行机构

C

权力机构

D

公司业务活动的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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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股份有限公司的权力机构是()。

A股东大会

B董事会

C经理

D监事会


参考答案:A

第2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说法,正确的是( )。

A.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职权有所不同

B.董事会成员中必须有公司职工代表

C.监事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D.股份有限公司设经理,由股东大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正确答案:C
解析:选项A,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职权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相同;选项B,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选项D,股份有限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第3题:

股东大会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权力机构。( )


正确答案:√

第4题:

下列符合股份有限公司的要求的是(  )。

A:股份有限公司应有50个以上的发起人
B: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
C: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
D: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E:股份有限公司不设董事会

答案:B,C,D
解析:

第5题: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负责选举和更换监事。 ( )


正确答案:×

第6题:

简述股份有限公司的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条件。


参考答案:

按我国《公司法》第104条的规定,公司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3)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由于我国《公司法》仅授予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的权力而没有赋予股东及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特别召集权,故当上述法定事由出现而董事会不行召集权时,临时股东大会便无法召开。对此,在《公司法》进一步完善之前,上市公司可按照证监会的《规范意见》处理,非上市公司则可事先在公司章程中作出约定,以弥补立法的不足,从而保证临时股东大会在必要时得以召开。


第7题:

我国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参考答案:(1)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8题:

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大会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


正确答案:×

第9题:

根据《公司法》,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说法,正确的是()。

A、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职权有所不同
B、董事会成员中必须有公司职工代表
C、监事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D、股份有限公司经理,由股东大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答案:C
解析:
A项,《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B项,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D项,股份有限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第10题:

股份有限公司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标的的,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 )


答案:错
解析:
按照法律规定,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