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在()情况下可以不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第1题:
简述股份有限公司的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条件。
按我国《公司法》第104条的规定,公司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3)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由于我国《公司法》仅授予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的权力而没有赋予股东及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特别召集权,故当上述法定事由出现而董事会不行召集权时,临时股东大会便无法召开。对此,在《公司法》进一步完善之前,上市公司可按照证监会的《规范意见》处理,非上市公司则可事先在公司章程中作出约定,以弥补立法的不足,从而保证临时股东大会在必要时得以召开。
第2题:
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条件具备时,应当在()内召开临时会议。
A.1个月
B.2个月
C.3个月
D.4个月
第3题:
股份有限公司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 A.3%,5 B.3%,10 C.5%,15 D.5%,20
第4题:
如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认为有必要即可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第5题:
第6题:
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说法,错误的有()。
A.股东大会应该每年召开两次年会
B.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C.股东大会做出普通决议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D.在公司组织机构中,股东大会居于最高层
第7题:
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应当在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A.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规定人数的2/3
B.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1/4时
C.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D.董事会认为有必要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第8题:
股份有限公司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A.3%
B.5%
C.8%
D.10%
第9题:
A、5%
B、10%
C、15%
D、20%
第10题:
下列有关股东大会论述正确的是( )。
A.股东大会一般每一年或半年定期召开一次
B.董事会不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C.只有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D.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