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于2010年10月6日以每桶60元的价格购买了乙建材商一批化工材料,约定10月20日将这批材料送抵指定地点。但直到

题目
单选题
甲公司于2010年10月6日以每桶60元的价格购买了乙建材商一批化工材料,约定10月20日将这批材料送抵指定地点。但直到10月26日甲仍未收到这批材料,被乙方告知该材料市场价格已上涨为每桶65元,要求甲补交每桶5元的价差。对此价格问题,正确的解决办法是()。
A

应执行新价格

B

应执行原价格

C

甲应承担一半价差

D

乙应承担大部分价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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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贸易公司听说乙灯具公司的灯具十分畅销,甲贸易公司遂向乙灯具公司订购一批节能灯。在缔约时,乙灯具公司告知甲公司,该型号节能灯已经不再生产,仅有的一批全部存放在与甲公司同在一个城市的丙公司的仓库中。甲乙在合同订立时约定由甲方提货,但没有约定交付地点,事后也没有约定,则甲公司的提货地点为()。

A.甲贸易公司所在地

B.乙灯具公司的营业地

C.丙公司的仓库

D.由乙方指定


参考答案:C

第2题:

甲公司采用汇兑结算方式向乙公司购人材料一批,发票及账单已收到,货款10 000元,增值税额1 700元,运费100元,材料尚未到达,款项已由银行支付。


正确答案:
借:在途物资 10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 700
  贷:银行存款 11 800

第3题:

A市甲公司和乙公司同时从B市的丙公司购买一批原材料,丙公司的开票员为了方便,把甲、乙公司购买的材料开在了同一张发票上,甲公司将发票复制了一份给乙公司,乙公司以复制件作为人账依据。该做法是可以的。( )


正确答案:×
本题考核原始凭证审核的规定。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要由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具原始凭证分割单(而非复制件)给其他应负担的单位。

第4题:

【2017年真题】甲公司向乙公司购进一批建材。乙按照合同约定为甲代办铁路托运,运往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M县。在运输过程中,甲与丙签订合同,约定将这些建材转让给丙,在M县火车站交货。由于山洪爆发,火车站在运输途中出轨,建材损毁,该损失由( )。

A.丙承担
B.甲承担
C.乙承担
D.甲与乙分担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损毁风险的承担。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合同另有约定的外,一般自买卖合同成立之时由买受人承担。

第5题:

20×9年1月10日,乙公司销售一批产品给甲公司,价款1 300 000元(包括应收取的增值税税额)。至20×9年12月31日,乙公司对该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为18 000元。由于甲公司发生财务困难,无法偿还债务,与乙公司协商进行债务重组。2×10年1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达成债务重组协议如下:
(1)甲公司以材料一批偿还部分债务。该批材料的账面价值为280 000元(未提取跌价准备),公允价值为300 000元,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6%。假定材料同日送抵乙公司,甲公司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公司将该批材料作为原材料验收入库。
(2)将250 000元的债务转为甲公司的股份,其中50 000元为股份面值。假定股份转让手续同日办理完毕,乙公司将其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
(3)乙公司同意减免甲公司所负全部债务扣除实物抵债和股权抵债后剩余债务的40%,其余债务的偿还期延长至2×10年6月30日。
要求:编制甲公司和乙公司上述业务的会计分录。


答案:
解析:
(1)甲公司账务处理
债务重组后债务的公允价值
=[1 300 000-300 000×(1+16%)-50 000×5]×(1-40%)=421 200(元)
债务重组利得
=1 300 000-348 000-250 000-421 200=280 800(元)
借:应付账款——乙公司           1 300 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3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8 000
   股本                   50 0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200 000
   应付账款——债务重组—乙公司       421 200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        280 800
借:其他业务成本               280 000
 贷:原材料                  280 000
(2)乙公司的账务处理
债务重组损失
=1 300 000-348 000-250 000-421 200-18 000=262 800(元)
借:原材料                  3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48 000
  长期股权投资——甲公司          250 000
  应收账款——债务重组——甲公司      421 200
  坏账准备                 18 000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        262 800
 贷:应收账款——甲公司           1 300 000

第6题:

根据以下材料,回答6~9题。 乙是A市的建材经销商,因资金周转困难,便从A市甲处借了5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一批建材,并销售给了B市的丙,约定价款为60万元人民币,但丙未付款。乙与丙约定的合同履行地在A市。后来,甲要求乙还钱,乙说因为丙没有支付货款,所以无力偿还。鉴于此,甲欲直接起诉丙,要求其支付50万元。 如果甲对丙提起诉讼,法院在下列何种情形下不应当受理?( ) A.甲对乙的债权未到期 B.甲向A市的法院起诉 C.乙不愿意通过诉讼或仲裁的方式主张对丙的到期债权 D.甲以乙的名义起诉


正确答案:ABD
《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代位权诉讼由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提起,故D项不应当受理。《合同法解释(一)》第11条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三)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四)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该解释第14条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故甲应向丙所在地B市法院起诉,B项也不应当受理。A项甲对乙的债权未到期的,甲不享有债权人代位权,不能对丙提起诉讼。故A项不应当受理。代位权诉讼由甲直接对丙提起,乙不愿意诉讼或仲裁不影响法院受理。故C项错误。A、B、D三项符合题意。

第7题:

甲物资材料供应公司与乙商贸公司于2002年6月1日签订了一份合同,双方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供应某种材料1000公斤,价值20万元。2002年6月10日前,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定金6万元,6月is日前,甲公司向乙公司指定的送货人丙运输公司交货,丙公司负责将该批材料送到乙公司指定的地点。2002年6月13日,甲公司准备将该批材料交与丙公司发运时,乙公司通知甲公司该批材料因故改由丁运输公司负责发运。但要等乙公司与丁公司签完合同后,再具体商定发货日期,甲公司对此未提出异议。后乙公司与丁公司签订了合同,在签订合同时,丁公司未作任何提示。2002年6月20日,乙公司通知甲公司将材料交与丁公司运送,但由于甲公司6月18日发生火灾,致使该批材料损毁30%。乙公司同意将未受损部分运走,受损部分则由甲公司自己处理而甲公司认为,该批材料发生毁损是在乙公司发生违约后,责任在乙公司。双方僵持不下,遂诉至法院。丁公司将该批材料运送到其所在城市的码头后,遂卸货走人。乙公司的押车人员认为丁公司应将该批材料运到乙公司指定的地点方可走人。丁公司坚持认为,该城市的码头是其固定卸货地点,公司对此有明确规定。除非乙分司另支付费用方可送到指定地点。双方因此也产生纠纷。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本例中共涉及几个合同关系,分别是什么合同?

(2)甲公司与乙公司的合同是否发生变更?受损的30%部分应由谁承担?并说明理由。

(3)乙公司与丁运输公司的纠纷应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

(4)本例中的定金担保是否合法?为什么?


正确答案:
答案:
(1)本例中共涉及两个合同关系。一个是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的买卖合同关系。一个是乙公司与丁公司之间的货运合同关系。
(2)甲公司与乙公司的合同未发生变更。因为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本饲中,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变更的内容主要是针对交货的时间。乙公司在通知甲公司时尚未确定,因此属变更内容不明确,推定为合同未变更。受损的30%部分应由乙公司承担。因为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日期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本例中,双方约定的交货日期是6月15日,在此之前甲公司已做好交货准备。但由于乙公司变更运输公司而通知甲公司延迟交货,同时该批材料毁损也发生在约定的交货日期之后,因此应该由乙公司承担。
(3)乙公司与丁公司之间的纠纷主要是对送货地点的理解不一致。一般而言,运输合同多为格式合同,在订立合同时,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采取合理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以便双方正确理解合同条款。在签订合同时,丁公司并未提请乙公司注意。因此,丁公司的解释不予采纳,应按照乙公司的要求送到指定地点,并且不得加收运费。
(4)本例中的定金担保属部分无效合同。因为根据《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超过主合同标的额20%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例中,合同标的额为20万元,定金数额为6万元,已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因此超过部分无效。

第8题:

根据下列材料回答 87~90 题

2001年1月,我国甲公司以CIF价格条件从美国乙公司进口一批化工原料,该批化工原料在运输途中国船舶内淡水管道漏水致使部分化工原料被水浸泡受损。

分析该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第 87 题 本案中,应当就该批化工原料在运输途中的风险投保的是( )。

A.甲公司

B.乙公司

C.甲公司和乙公司

D.该批化工原料的最终用户


正确答案:B

第9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进一批建材。乙按照合同约定为甲代办铁路托运,运往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M县。在运输过程中,甲与丙签订合同,约定将这些建材转让给丙,在M县火车站交货。由于山洪爆发,火车站在运输途中出轨,建材损毁,该损失由( )。

A、丙承担
B、甲承担
C、乙承担
D、甲与乙分担

答案:A
解析:
考点: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承担。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参见

第10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进一批建材。乙按照合同约定为甲代办铁路托运,运往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M县。在运输过程中,甲与丙签订合同,约定将这批建材转让给丙,在M县火车站交货。由于山洪暴发,火车在运输途中出轨,建材损毁,该损失应由( )。

A.丙承担
B.甲承担
C.乙承担
D.甲与乙分担

答案:A
解析:
2020版教材P 158
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题中丙作为买受人,应承担建材损毁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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