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试述我国选举制度的含义及其民主性的体现。
一、含义
选举制度是关于选举国家代表机关应遵循的各项制度的总称,包括选举的摹本原则、选举资格的确定、组织选举的程序和方法、选民与代表的关系等内容。
二、民主性的体现
1、选举权的普遍性。
我国选举权的普遍性是由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本质决定的。根据宪法和选举法的规定,凡年满18周岁的我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这一规定表明了在我国享有选举权的人的广泛性。
2、选举权的平等性。
选举权的平等性有两重含义:
(1)每个选民在选举时与其他选民有同等的投票权
(2)所有的选民都在同等的基础上参加选举。
3、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
(1)直接选举是指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2)间接选举是指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根据选举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采用间接选举的方式产生;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选出(第2条)。这一规定表明,目前在我国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并把直接选举的范围扩大到县一级,这是符合我国当前实际情况的。
4、无记名投票。
投票方法有秘密投票和公开投票两种。秘密投票也称无记名投票,就是在选票上不记投票人的名字,选民按照自己的意愿填写选票,并亲自投入票箱。这样,选民可以排除外来干扰,自主地选举自己信赖的人担任代表。
5、代表向选民或原选举单位负责并受其监督。
选民对代表的监督权和罢免权是选举权不可分割的部分。选民仅有选举权是不够的,还必须用监督权和罢免权来保障选举权。列宁明确指出,任何由选举产生的机关或代表会议,只有承认和实行选举人对代表的罢免权,才能被认为是真正民主的和确实代表人民意志的机关。这是真正民主制的基本原则。
6、从物质上和法律上保障选民的选举权利。
选举法规定,所有选举经费都由国库开支。这是使选举人和候选人都能在实际上享受自由选举权利的物质保障。同时,为了保障选民自由行使选举权利,不受外力干涉,选举法明确规定,对因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非法手段破坏选举或妨害选民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人,将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刑事处分。
第2题:
当代中国的选举制度渊源于()
A、中华民国时期的选举制度
B、革命根据地的选举制度
C、清末的选举制度
D、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的选举制度
第3题: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第4题:
地方选举制度
第5题:
什么是党内选举制度?
第6题:
论述我国选举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1)增强选民的民主意识,提高选民参选的积极性
(2)区别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条件
(3)完善代表候选人的确定和介绍程序
(4)完善代表候选人的提名和确定程序
(5)加强对代表的监督和罢免制度
(6)完善公民选举权利的救济措施
第7题:
美国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因此,美国总统向国会负责。
第8题:
简述近代选举制度的特点。
与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选举活动相比,近代选举制度有三个特点:
(1)被选举者往往是代议机关的代表或议员;
(2)形式上采用普选制;
(3)有一套比较完整的法律作指导。
第9题:
()当选2008年美国总统,是第()届总统,是第()位美国总统、第()任总统。
第10题:
试述美国总统的选举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