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利益既包括合法利益也包括违法利益
法律利益和法律义务没有关联
拥有法律利益不一定享有法律权利
法律利益是以法定形式存在的利益
第1题:
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的相互联系是怎样的?
首先,权利和义务作为构成法律关系内容的要素,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它们共处于法律关系的统一体中。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因此,权利和义务都不可能孤立的存在和发展,它们的存在和发展都以另一方的存在和发展为条件。
其次,权利和义务又是相对立、相区别的,权利和义务各有各的范围和限度,超出了这个限度就不为法律所保护,甚至违法。
最后,权利和义务在国家的法律体系和法律关系体系中的地位是有主次之分的。
第2题:
第3题:
试述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的特质。
(1)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是法的基本内容。作为调整主体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基本规范,法就是通过规定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来分配利益并实现其目的和功用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构成了法的基本内容,法律权利以其特有的利益导向和激励机制作用于主体的行为,法律义务则以其特有的约束机制和强制机制作用于主体的行为,所以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使法具有了利导性,并由此规范和引导主体的行为。
(2)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构成了法的内在机理。这里讲的法的内在机理指理性、正义和逻辑。法一方面是一种国家强制手段,是“主权者的命令”;另一方面,法也是正义、理性的代表,这是法应当具有的品质,而法正是通过对权利和义务的分配来具体实现正义、理性的要求的。
(3)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之间的关系也是各个部门法调整的重要内容。不同的部门法,针对其所调整的法律关系的性质和特点,对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亦有所不同。划分部门法主要根据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和调整的方法,这里的“社会关系”,就是主体之间结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调整的方法”,就是各个部门法自身特有的、对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的排序和平衡机制。民法主要调整作为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以及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行政法主要研究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与公民这间,即行政权力和公民权利之间的关系;刑法作为各种法律关系的最终屏障,主要保护和调整对国家和社会具有重要价值和意义的社会关系,并以刑罚制裁这种公权力作为对犯罪行为的制裁和威慑手段。
第4题:
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的关系,就像一枚硬币的两面,密不可分。二者之间关系的正确表述是()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第8题:
简述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之间的关系。
它们是不可分离的两个方面,它们相互依存、不可分割,具有统一性。这种统一性表现为:
(1)在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是互相依存的。没有权利,就没有义务;没有义务,也谈不到享有权利。权利人权利的实现,有赖于义务人义务的履行,而义务人义务的顺利履行,也有赖于权利人权利的合法享用。所以;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
(2)在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是相互联系的。权利主体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必须承担相应的义务,而义务主体在履行义务的同时也享有相应的权利。
在现代社会中,法律关系的参加者,不应只享受权利而不履行义务,或者只承担义务而不享受权利。
(3)在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都有严格的法律界线。权利人在法定范围内,可以自由地作为和不作为,这是他的权利;但同时,不在法定范围外作为或不作为又是权利人的义务。同样,在法定范围内必须作出或不作出一定的行为,是义务人的义务;对于超出法定范围的要求不予履行又是义务人的权利。
第9题:
第10题:
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