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将自己的一部相机借给乙(14岁)使用,乙未经其父母同意,擅自以自己的名义将该相机以市场价格出卖给不知情的丙(丙亦不知乙

题目
多选题
甲将自己的一部相机借给乙(14岁)使用,乙未经其父母同意,擅自以自己的名义将该相机以市场价格出卖给不知情的丙(丙亦不知乙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交付相机。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乙、丙间的买卖的合同效力待定

B

乙、丙间的买卖合同有效

C

甲有权请求丙返还相机

D

甲无权请求丙返还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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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委托乙保管其电脑,乙未经甲同意将该电脑以市价卖给了不知情的丙,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甲可先向丙要求返还电脑,后可向乙追偿

B.乙可向丙要求返还电脑

C.甲不得向乙要求返还卖电脑所得的款项

D.甲不得向丙要求返还电脑


正确答案:D
根据《合同法》第51条的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物或权利的行为,由于实施处分行为的人无处分权,因而一般不产生效力,但经权利人追认,即可产生处分的效力。这一结论的例外情形是:如果当事人之间的无权处分行为符合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构成要件,则该无权处分行为也能成为生效的民事行为。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动产的占有人,将动产转让给第三人以后,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时出于善意,就可依法取得对该动产的所有权。受让人在取得动产的所有权以后,原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而只能请求转让人赔偿损失。综上所述,本题中丙以市价从乙手中买得电脑,符合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因此,该买卖行为有效,甲不能向丙要求返还电脑。

第2题:

甲将单反相机出租给乙,租期已到,经甲催要乙迟迟不归还相机,甲由于急于用钱将相机卖给丙,同时通知乙相机已卖,需还于丙,且告知丙须由丙向乙催要,丙表示同意。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丙已取得相机的所有权

B、甲依然拥有相机的所有权

C、甲已经完成相机的交付

D、由于乙非法占有相机,甲无法向丙完成交付


正确答案:AC

第3题:

甲将手机借给乙使用,乙将手机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丙,并已交付。对此,( )。

A.甲有权请求丙返还手机

B.甲无权请求丙返还手机

C.甲有权请求丙赔偿损失

D.甲有权请求乙和丙共同赔偿损失


正确答案:B
B[解析]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动产的占有人,在不法将动产转让给第三人以后,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时出于善意,就可依法取得该动产的所有权。受让人在取得所有权后,原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而只能请求无权处分人(占有人)赔偿损失。

第4题:

甲将相机(市价2万元)交15岁的乙保管,乙未经甲的允许,擅自以自己的名义将相机以1.8万元的价格出卖给不知情的丙,并交付相机。关于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才目机归丙所有
B.乙、丙之间的合同可撤销
C.乙、丙之间的合同效力待定
D.相机的所有权适用于善意取得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效力存在瑕疵的合同。本案中乙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合同,所以该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第5题:

甲与乙系朋友关系,某日甲外出,将自己的照相机一台交乙保管。乙未经甲同意,擅自将照相机卖给不知情的丙。对此,下列表述哪项是正确的?( )

A.甲可依所有权取回照相机,但需向丙补偿购买相机所花费的价款

B.甲可依所有权取回照相机,也无需向丙补偿购买照相机所花费的价款

C.甲不能取回照相机,只能向乙请求赔偿损失

D.丙与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效力处于效力未定状态,其效力确定取决于甲的同意


正确答案:C

第6题:

下列关于合同相对性的说法错误的是( )。

A.甲和乙订立借款合同,乙让欠其款项的丙代其向甲交付款项,丙没有履行,甲直接追究乙责任

B.甲将自己的房屋租借给乙,后甲又以高价将该房屋卖给丙,丙要求乙立刻搬出该房间,乙以自己与甲之间订立的租借合同拒绝搬出

C.甲与乙签订供货合同,合同中甲和乙约定由丙代替甲向乙交付货物,丙对此不知情 (⊙o⊙)

D.经销商甲出售的货物存在严重质量问题,造成乙人身损害,乙向该货物的生产商丙索求赔偿


正确答案:C
C【解析】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关系,不同于其他民事法律关系的重要特点,在于合同关系的相对性,即合同关系只能发生在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只有合同一方当事人能够向另一方基于合同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与合同当事人没有发生合同上权利义务关系的第三人不能依据合同向合同当事人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也不应承担合同义务和责任。A项中,丙不是合同当事人,只是代替乙履行合同义务,因此丙不承担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故正确。尽管合同在主体上具有相对性,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法律为保护某些合同关系的债权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也赋予了某些债权以物权的效力,即使债权关系及于第三人的效力。B项为典型的理论上的“买卖不能击破租赁”原则的适用。我国《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该条赋予租赁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属于债权物权化,是债相对性的例外情况。因此,B也正确。根据合同相对性,合同中约定由当事人承担的责任,一般不能对第三人产生约束力。但随着现代商品责任制度的发展,我国立法扩大了产品制造商、销售商对许多与其无合同关系的消费者的责任。因此D项也是正确的。最后.合同当事人无权为他人设定合同上的义务。合同为第三人设定权利,则在第三人未明确表示反对的情况下,法律推定此种设定是符合当事人的利益。但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为他人设定合同上的义务的条款是无效的。因此,在C项中,甲与乙在合同中为第三人丙设定合同义务,在丙未同意的情况下,该约定无效。

第7题:

甲将电视机寄存于乙处,乙擅自将电视机卖给了不知情的丙,2个月后甲回 来得知此事。那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B )。

A.甲可以要求丙返还照相机

B.甲只能要求乙赔偿损失

C.甲不能要求丙返还照相机

D.甲可以要求丙赔偿损失


参考答案:B

第8题:

甲与乙签订了试用买卖合同,将一头牛交给乙试耕。乙以自己的名义卖给了不知情的丙,并为交付。则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

A.乙之行为为无权处分,但丙可善意取得该牛所有权

B.乙为有权处分,丙可继受取得该牛所有权

C.未经甲的追认,丙不能取得该牛所有权

D.乙以自己的名义出让给丙,乙、丙之间的合同属于效力未定的合同


正确答案:B
对试用买卖来说,买受人对标的物法律上的处分或者事实上的处分,视为对标的物的认可(同意购买)。乙因简易交付取得了这头牛的所有权。乙对该牛不是善意取得,而是正常取得;不是原始取得,而是传来取得。相应地,他对该牛的处分,为有权处分,丙可取得所有权,而无须受制于甲的追认,丙也无主张善意取得的可能与必要。

第9题:

甲将一部相机借给乙,乙擅自将相机卖给不知情的丙,丙又将相机卖给不知情的丁并交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丁根据善意取得取得相机的所有权
B.丁基于丙的交付取得相机的所有权
C.丁在甲追认后方可取得相机的所有权
D.丁在付清全部款项后方可取得相机的所有权

答案:B
解析:
乙擅自将相机卖给不知情的丙,且已完成交付,丙基于善意取得取得物权;丙又将相机卖给不知情的丁,属于有权处分,动产物权基于交付取得,不存在善意取得问题,故丁基于交付取得物权。B项正确。

第10题:

甲与乙系朋友关系。某日甲外出,将自己的一台照相机交给乙保管。乙未经甲同意将照相机卖给不知情的丙,对此表述正确的是(  )。
A.乙对照相机无权处分,丙可以取得照相机的所有权
B.乙的行为效力待定,丙无权取得照相机的所有权
C.如果甲追认乙的行为无效,甲可以要求丙返还相机
D.乙、丙之间的合同无效,因为乙无权处分该相机


答案:A
解析:
解析:乙的行为构成无权处分,因无权处分而签订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而不是无效合同。无权处分行为不影响善意第三人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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