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简述结算合同的法律特征。
第一,结算合同为双方的关系,但基于结算合同发生的结算关系涉及付款方、付款方的开户行、收款方、收款方的开户行四方。
第二,结算合同是标准合同。结算使用的凭证也是统/—规定的。
第三,结算合同的开户行一方,既有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又有执行结算纪律的职责。
第四,结算合同是不定期的合同,立户人可依规定随时撤销帐户,解除合同。
第五,结算方式由银行制定,立户人可以自愿选用。
第2题:
简述赠与合同概念、法律特征和种类。
(1)赠与合同的概念。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地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在赠与合同中,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转让给他人所有的当事人称为赠与人,受领财产所有权的当事人称为受赠人。
(2)赠与合同的法律特征。①赠与是一种合意,是双方法律行为。须有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②赠与合同是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③赠与合同为单务、无偿合同。④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合同法的规定表明赠与合同是一种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受赠人表示接受该赠与时成立和生效。
(3)赠与合同的种类。赠与依不同标准可分为一般赠与和特殊赠与、财产须登记的赠与和财产不须登记的赠与、现实赠与和非现实赠与、附负担的赠与和无条件的赠与等。
第3题:
简述转移财物所有权类合同的法律特征。
转移财物所有权类合同的共同特征和法律后果有:
(1)转让方将一定财物的所有权(或经营权)转移给受让方所有。即转让方的财物所有权(或经营权)丧失;受让方因受让而取得该财物的所有权(或经营权),
(2)转让财物一般是有偿的(赠与合同除外)。即转让方在转让财物的同时,取得一定的对价;受让方在支付一定对价的同时,取得相应的财物。
(3)转让财物合同都是双务的(不含赠与合同)。即转让方和受让方相互享有权利,相互负有义务,而且权利、义务是对应的。具体地说:转让方有向受让方交付一定财物的义务和收取一定价款的权利;受让方有收取所交财物的权利和支付相应价款的义务。而且,一方的权利是对方的义务;对方的权利是一方的义务,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对应的。
第4题:
简述合同的法律特征。
第5题:
简述合同及其法律特征。
第6题:
简述仓储保管合同的法律特征。
仓储保管合同是一种特殊的保管合同,
主要有以下特征:
第一,保管方一般是专门经营仓储业务的法人。
第二,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它自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签字盖章后即成立生效。
第三,仓储合同具有计划性。
第四,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入库、出库手续,验收项目和验收方式等。
第五,合同的标的物数量较多,储存量大。
第六,保管方常与存货方以外的第三人发生关系。
第7题:
简述保险合同法律特征
第8题:
简述借贷合同的法律特征。
第一,借贷合同是转移借贷物处分权的合同。这是借贷合同与买卖合同、借合同等的主要区别。因为借用人于合同终止时归还同量货币或同类、同量、同质的物,所以借贷的标的物须为种类物或可代替物。
第二,借贷合同是实践性合同。合同自出借人交付借贷物之时起生效。
第三,借贷合同一般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有偿还是无偿可由当事人双方约定。第口,借贷合同是单务合同,只有借用人一方负担义务,出借人不负义务。
第9题:
简述借款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