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简述可撤销婚姻的概念及撤销程序?
可撤销婚姻又称婚姻撤销,在我国是指男女双方或一方缺乏结婚的合意,因受他方或第三者胁迫而结合的违法婚姻。撤销婚姻的程序:
(1)在我国有权撤销婚姻的机关是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当事人可以依行政程序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婚姻,也可以依诉讼程序到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
(2)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专属于受胁迫的一方当事人本人,其他人无权要求撤销该婚姻。
(3)为了保障婚姻关系的稳定,《婚姻法》第11条对撤销婚姻明确规定了除斥期间,“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即除斥期间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2题:
在可撤销合同中,撤销权消灭的原因有哪些?()
①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②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③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放弃撤销权
④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⑤双方当事人经协商放弃撤销权
A.①②③④⑤
B.①③④
C.②③④
D.①③④⑤
第3题:
对可撤销合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如果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 ( )
A.正确
B.错误
第4题:
第5题:
什么是可撤销的婚姻?当事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间是多少?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6题:
简述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联系与区别。
联系:
性质相同,都是属于欠缺结婚法定条件的婚姻关系,且在形式上都履行了婚姻登记程序。
法律后果相同。均自始无效。
区别:
发生的原因不同,无效婚姻欠缺公益要件;可撤销婚姻欠缺私益要件,当事人要求撤销其婚姻后,才自始无效。
请求权主体不同。无效婚姻请求权主体范围较广,除了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以外,基层组织可作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可撤销婚姻请求权仅限于当事人本人行使。
请求权行使的时效期间不同。无效婚姻请求权形式的期间较长,只要法定的婚姻无效原因消灭前均可,甚至在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死亡后1年内,生存一方或者利害关系人还可依法申请宣告该婚姻无效;可撤销婚姻请求权形式的期间较短,当事人必须在结婚登记后1年内,以及恢复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起。
第7题:
在可撤销合同中,导致撤销权消灭的事由有哪些?()
A.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B.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放弃撤销权
C.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D.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第8题:
简述可撤销婚姻的撤销权人。
仅限当事人本人,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
第9题:
在可撤销合同中,当事人享有的撤销权在下列情况出现时,撤销权消灭( )。
A.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B.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C.合同已经履行完毕的
D.当事人有争议的
E.经法院确认没有撤销权的
第10题: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