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民事执行根据的人民法院制作的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有哪些?

题目
问答题
作为民事执行根据的人民法院制作的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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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程序发生的必备条件是( )。

A.向法院递交作为执行根据的和解书

B.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C.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故意拖延、逃避或者拒绝履行义务

D.执行根据必须是人民法院制作的法律文书

E.执行根据是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合同


正确答案:BC
标准答案:BC
依据:第二编第三章第四节,见教材第444页。
考核目的:明确民事执行程序发生必须具备的条件。

第2题:

作为民事执行根据的人民法院制作的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有哪些?


参考答案:

(1)人民法院制作的己经发生法律效力、具有给付内容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书。
(2)人民法院制作的行政判决书、裁定书以及行政赔偿调解书;
(3)人民法院制作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中的财产部分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4)人民法院制作的先予执行、财产保全的民事裁定书。
(5)人民法院发布的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支付令。
(6)人民法院依照《仲裁法》的有关规定作出的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裁定;
(7)人民法院制作的承认并协助执行外国法院判决书、外国仲裁机构裁决书的裁定书和执行令。


第3题: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由()执行。

A、第一审人民法院

B、基层人民法院

C、中级人民法院

D、制作裁定的人民法院


参考答案:A

第4题:

下列不是发生执行回转必须具备的条件的一项是:()

A: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已被人民法院部分或者全部执行完毕
B: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被撤销
C:申请执行人拒不返还依据被撤销的法律文书取得的民事权益
D:由被执行人主动申请

答案:D
解析:
【考点】执行回转。详解:根据《执行规定》第109条规定.在执行中或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人民法院或其他有关机关撤销或变更的,原执行机构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33条的规定,依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按照新的生效法律文书,作出执行回转的裁定,责令原申请执行人返还已取得的财产及其孳息。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所以,在满足其他条件下,执行机构可依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作出执行回转裁定,应选D项。

第5题:

人民法院民事法律文书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各种诉讼程序,在审理民事案件和海事案件的过程中,为处理和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程序问题以及其他相关问题而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法律文书的总称。()


正确答案:对

第6题: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包括()。

A.人民法院制作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支付令

B.人民法院制作的具有财产内容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C.仲裁机构制作的裁决书、调解书

D.公证机关依法富裕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参考答案:A, B, C, D

第7题:

下列关于执行的说法,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司法实践中,所有执行案件都是因当事人的申请而开始执行

B.申请执行的期限为2 年,但是与诉讼时效不同,不适用中止、中断的规定

C.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具有确定性和给付性的特点

D.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只能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


正确答案:ABD
【答案】A、B、D
【详解】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2条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选项A错误。《民事诉讼法》第205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选项B错误。执行根据应当具有确定性和给付内容,选项C正确。《民事诉讼法》第201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选项D错误。
【相关考点梳理】移送执行:人民法院在作出裁判后,因为情况特殊而认为有必要时,不待当事人的申请,由审判庭直接交执行机关执行。
执行规定19条: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一般应当由当事人依法提出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扶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

第8题:

执行根据,是指执行机关据以进行民事强制执行的,发生法律效力并具有执行内容的法律文书,又称执行名义。()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正确答案:√

第9题:

民事诉讼中,可以移交执行的法律文书主要有( )。

A.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

B.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财产执行内容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裁定书

C.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财产执行内容的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

D.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财产执行内容的行政赔偿判决书

E.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给付内容的支付令


正确答案:ABC

第10题: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哪些法律文书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根据?()

A:人民法院制作的行政判决书
B:公证机关依法赋予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C:张某亲笔书写的借李某8万元的借条,并且已到期
D: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承认外国法院判决效力的裁定书

答案:A,B,D
解析:
【考点】执行根据的范围。详解:《执行规定》第2条规定:执行机构负责执行下列生效法律文书:(1)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2)依法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3)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人民法院依据《仲裁法》有关规定作出的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裁定;(4)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5)经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6)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所以应选A、B、D项。C项中的借条不是法律文书,不能成为执行的根据,不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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