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福和王禄均已结婚,与父母分居,单独生活。1998年2月,他们请来舅父作见证人,达成“赡养协议”:王福负责父亲的生养死葬

题目
问答题
王福和王禄均已结婚,与父母分居,单独生活。1998年2月,他们请来舅父作见证人,达成“赡养协议”:王福负责父亲的生养死葬,王禄承担母亲生养死葬的义务。2003年6月,其父因心脏病去世。2004年5月,其母患癌症住院治疗,所需治疗费用甚多。王禄深感独支不力,与哥哥王福协商,要求哥哥承担一部分医疗费。王福以“赡养协议”约定了兄弟两人的赡养义务,且他已完成了自己对父亲的赡养义务为由,拒绝再承担母亲的医疗费。如何看待王福和王禄的“赡养协议”?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如何看待王福和王禄的“赡养协议”?


参考答案:

王福和王禄之间达成的“赡养协议”,在对父母能充分承担赡养义务、且不违背父母意志时,可以视为父母双方都生存时对赡养具体方式的约定。但这种约定不等于免除对父母任何一方的赡养义务。


第2题:

王铁真的父亲与冯晓敏的母亲是堂兄妹,王铁真和冯晓敏( ) 。

A.可以结婚

B.不能结婚

C.暂缓结婚

D.不生育才可结婚


参考答案:A

第3题:

(1)如何看待王福和王禄的“赡养协议”?

(2)王福应否分担母亲的治疗费用?


参考答案:

(1)王福和王禄之间达成的“赡养协议”,在对父母能充分承担赡养义务、且不违背父母意志时,可以视为父母双方都生存时对赡养具体方式的约定。但这种约定不等于免除对父母任何一方的赡养义务。
(2)我国《婚姻法》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这是强制性规定,一切义务人都不得拒绝履行法定义务。在王福兄弟之父已经去世后,王福仍然承担着对其母的赡养义务,所以应当分担母亲的治疗费用。


第4题:

王某现年35岁,当王某3岁时父母离婚,王某随母亲生活,而从此也未再与父亲见面,父亲从未对王某尽抚养的责任。母亲随后又结婚,而继父一直抚养照顾王某至成年。现在继父年老体弱,由王某负责赡养。可前几天30多年未谋面的父亲突然出现,穷困潦倒,要求王某负责替他养老送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的生父没有尽到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故王某可以不尽赡养义务
B:王某与其继父之间是合法的收养关系,因此王某只赡养其继父即可
C:王某既要赡养其继父也要赡养其生父
D:王某与其继父之间没有血缘关系,因此王某只需要赡养其生父

答案:C
解析:
由于王某与继父之间仅形成抚养关系,而未能形成合法的收养关系,故王某与生父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因母亲的再婚而消除,王某的生父对王某应当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而王某亦应对生父有赡养的义务。虽然王某的生父未对王某尽抚养教育的义务,但父母抚养教育的义务与子女赡养的义务不是对等的,王某并未被免除对生父赡养的义务。对于王某的继父,因为继父已经抚养教育王某,故王某与继父之间的关系已经形成类似生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王某应当对继父尽赡养义务。因此,王某对继父与生父均要尽赡养的义务。

第5题:

王某妻子早亡。其独自抚养儿子王勇和女儿王芳。王勇在与张萍结婚三年后去世。两人并未育有子女。王勇去世后,张萍将王某视为亲父,尽心赡养,而王芳因父亲小时偏心王勇,拒绝赡养王某。后王某突发疾病而死,对于王某遗产的处理和分割,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应适当分配给张萍少量遗产
B.应由张萍和王芳平分王某的遗产
C.张萍应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王某的遗产
D.可以将全部遗产留给张萍

答案:C,D
解析:
《继承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张萍作为丧偶儿媳,对公公王某尽心赡养,应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故选项A错误,C正确。《继承法》第13条第4款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王芳作为王某的女儿,不尽扶养义务,应当少分或者不分遗产,故选项B错误,D正确。正确答案为CD。

第6题:

王某有一女王乙、二子王甲、王炳,配偶、父母均已逝世。王某长期与王乙共同生活。后王乙因病去世,王某与女婿及一外孙女共同生活。王甲有一子。王丙婚后尚无子女。1998年王某去世,遗有遗产4万元。王某去世后,王丙因伤心过渡亦相继病故。问:财产如何分配?法律依据是什么?


参考答案:(1)王某去世后,无遗嘱应按法定继承办理。(2)甲、乙、丙是第一顺序继承人。(3)王乙先于王某去世,其女儿有代位继承权。(4)女婿对王某尽了赡养义务,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5)丙死于王某之后、遗产分割以前,有权继承。但其继承的份额由其配偶转继承。(6)王甲、女婿、外孙女、王丙妻各得1万元。

第7题:

王帅8岁时丧母,其后父亲与继母李某结婚,王帅与祖母一起生活,受其抚养。王帅工作后,父亲去世,继母李某年老多病要求赡养,法院应判决王帅( )。

A.每月必须付给李某一定的生活费

B.可以不付给李某生活费

C.每月付给李某一定的生活费,李某死后遗产由王帅继承

D.对李某有赡养义务


参考答案:B
解析: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只有双方在形成了扶养教育关系后,才适用《婚姻法》上的父母子女关系的法律规定,形成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审判实践中判断继父母与继子女间形成抚养关系的标准一般为:①未成年的或未独立生活的继子女与继父母长期共同生活;②继父或继母对其进行了抚养教育。题中,王帅与继母并未形成扶养教育关系,可以不承担对李某的赡养义务。

第8题:

我国应否承认和协助执行边、王二人达成的分居协议?为什么?


参考答案:

我国驻外使馆办理中国公民间的有关事项应当执行我国法律,该分居协议不符合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故不能承认和协助执行。该分居协议系按照巴西法律允许的方式达成的,故只能按照巴西法律规定的程序向巴西有关方面申请承认。边、王二人的分居协议是按照巴西法律达成的,巴西不准离婚的法律与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相抵触,承认和协助执行边、王二人达成的分居协议有悖我国的公共秩序,所以我国不能承认边、王二人分居协议的效力。一国法院及一国驻外使馆承认与执行的只能是一国法院的判决或仲裁机构的裁决,而不能是当事人之间的协议。


第9题:

王某幼年丧母,父亲后与继母刘某结婚,王某与外祖母一起生活,受其抚养。王某工作后,父亲去世,继母刘某因犯病丧失劳动能力,请求法院判决王某赡养,此时()。

A:王某可以不付给刘某生活费
B:王某每月付给刘某一定的生活费,刘某死后遗产由王某继承
C:王某每月必须付给刘某一定的生活费
D:王某应该赡养刘某

答案:A
解析:
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只有双方在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后,才形成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10题:

王某因与张某共同盗窃而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由于王某家庭生活困难,父母和妻子均无任何收入,全家的生活全靠他一个人支撑。公安机关经审查认为,对王某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那么,可以作为王某的保证人的是()。

  • A、王某的父母
  • B、王某的妻子
  • C、王某的已经结婚并工作的哥哥
  • D、张某

正确答案:C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