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述法律程序对司法的意义。

题目
问答题
试论述法律程序对司法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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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论述继承开始的时间的法律意义。


参考答案:

(1)继承开始的时间是继承权从期待权(可能的权利)变为既得权(现实的权利)的时间界限。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才可以要求继承;表示放弃继承权的,才发生放弃的效力。
(2)继承开始的时间是具体确定遗产内容的时间界限,继承开始前已处分的财产权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开始后增加的财产,如活着的夫妻一方的收入,也不能作为遗产。


第2题:

从法的价值角度来看,关于严格司法的论述,不正确的是( )。

A.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B.健全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的法律制度

C.严格司法就是要严格限制司法官的能动性

D.加强和规范司法解释和案例指导,统一法律适用标准


参考答案:C

第3题:

法律程序对司法权的约束作用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参考答案:

第一,法律程序是限制审判权的重要机制。第二,法律程序是法官进行理性选择的有效措施。第三,法律程序还是批判结论成立和产生实效的前提。第四,法律程序是法院解纷效率的保证。


第4题:

试从立法与司法的综合角度论述法制的统一性。


答案:
解析:
法制的统一性体现了法治原则的要求,是现代社会法治的基本条件之一。
(1)从立法上说,它要求国家机关所创设的法律应保持内在和谐统一。首先,必须统一立法尺度,一切法律、法规都必须以宪法为依据;其次,各部门法之间应相互补充、相互配合;最后,应避免不同类别法律规范之间的矛盾,或同类法律规范之间的矛盾。
(2)从司法上说,司法权应当统一。其表现为:首先,法律职业主体在知识结构、价值追求方面的一体化;其次,司法权必须保持相对稳定的司法政策、司法态度、司法标准、司法人员等等;再次,司法应坚持平等原则,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复次,司法权必须是专属的,不可转授或变相司法权只服从统一的既定规则,不服从法外的命令。
(3)法制的统一性是法治的重要条件。保持立法的统一性是前提条件,坚持司法的统一性是保障条件。

第5题:

试分析泰勒规则的基本政策思想,并论述对中国实施货币政策的借鉴意义。


答案:
解析:
泰勒规则是常用的简单货币政策规则之一,由斯坦福大学的约翰?泰勒于1993年根据美国货币政策的实际经验,而确定的一种短期利率调整的规则。泰勒认为,保持实际短期利率稳定和中性政策立场,当产出缺口为正(负)和通胀缺口超过(低于)目标值时,应提高(降低)名义利率。泰勒规则的公式为:i=i*+a(N-N*)-b(U-U*),有以下三个政策含义: (1)如果通货膨胀等于目标通货膨胀(N=N*),失业率等于自然率(U=U*),那么中央银行应该将名义利率i设为它的目标值i*。这样经济将保持稳定。 (2)如果通货膨胀高于目

第6题:

司法文书是国家司法机关为处理各种诉讼案件而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或者法律意义的司法公文。()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

第7题:

通常意义上的程序是对于人的行为而言的,法律程序是对与法律行为而言的。()


参考答案:正确

第8题:

论述我国司法鉴定人的法律地位、权利和义务?


参考答案:司法鉴定人是司法鉴定的实施主体,是指取得司法鉴定人执业资格或具有专门知识、在诉讼中被司法机关指聘或委托解决案件中专门性问题的自然人。
我国规定司法鉴定人法律地位是:
自然人、具有专门知识的人、诉讼参与人。司法鉴定人与诉讼代理人、证人、辩护人及翻译人员一样,为独立的诉讼参与人----区别于民事诉讼法中的诉讼参加人---当事人、代表人、代理人。
司法鉴定人权利:
(一)了解、查阅与鉴定事项有关的情况和资料,询问与鉴定事项有关的当事人、证人等;
(二)要求鉴定委托人无偿提供鉴定所需要的鉴材、样本;
(三)进行鉴定所必需的检验、检查和模拟实验;
(四)拒绝接受不合法、不具备鉴定条件或者超出登记的执业类别的鉴定委托;
(五)拒绝解决、回答与鉴定无关的问题;
(六)鉴定意见不一致时,保留不同意见;
(七)接受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
(八)获得合法报酬;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司法鉴定人义务:
(一)受所在司法鉴定机构指派按照规定时限独立完成鉴定工作,并出具鉴定意见;
(二)对鉴定意见负责;
(三)依法回避;
(四)妥善保管送鉴的鉴材、样本和资料;
(五)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六)依法出庭作证,回答与鉴定有关的询问;
(七)自觉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八)参加司法鉴定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9题:

(2005年真题)联系我国实际,试从立法、执法和司法角度论述权利保障的法治原则及其意义。
要求:观点明确,说理充分,条理清晰,语言规范、流畅。


答案:
解析:
(1)法治社会中,权利保障原则具有重要意义,法治的目的之一就是保障公民的权利,没有权利保障就没有法治。
(2)权利保障原则的主要内容为:
第一,尊重和保障人权,如生存权、自由权、财产权或者政治权利、经济权利、文化权利等。
第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即依法平等地保护权利和依法平等地追究责任。
第三,权利义务一致,即公民在依法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依法履行自己的义务。
(3)在立法活动中,贯彻权利保障原则是立法良善的表现,也是法治的前提。(联系当代中国的立法实际,谈权利保障原则的意义)
(4)在政府执法活动中,尊重和保障人权,贯彻执行权利保障原则是法治的基本要求。(联系中国的执法实际,谈权利保障原则的意义)
(5)在司法活动中,贯彻权利保障原则,切实保障人权是法治的重要保证。(联系中国的司法实际,谈权利保障原则的意义)

第10题:

论述法律程序的意义。


答案:
解析:
法律程序在欧洲500余年的法治进程中起过重要作用,它与法律职业并称为具有重要意义的法治的两个推动力。从普遍意义上讲,法律程序是制度化的基石,是现代法律的特征之一;就中国法传统而言,法律程序是中国法走向现代化的根本元素之一。如果从法律程序的具体意义来讲,主要表现为:
(1)正当的法律程序是权利平等的前提。现代法治原则要求“以相同的规则处理同类的人或事”,即平等地适用法律,而公正的核心是平等。程序是如何保证平等的呢?现实生活中具体的人和事,与抽象的法律规则之间存在着差异和距离,这给法律适用带来难度。法律适用就是对抽象规则与具体行为的认同过程,这个认同过程的高度“同一性”有赖于法律程序的保证。倘若没有统一的步骤和方法,没有时间与空间上的向导,就难以实现“同一性”,因而平等适用法律也就无从谈起。
(2)正当的法律程序是权力制衡的机制。
法治社会的国家权力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格约束,而法律程序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一种约束机制。正当的程序通过抑制、分工等功能对权力进行制衡。在社会经济生活要求国家自由裁量权相对扩大的今天,实体法规则的控权功能有所缩减,因此程序控权的功能大大增长。法律程序以其特有的功能补充了实体法控制权力的不足,达到了权力与权利的平衡、效率与自由的协调、形式合理性与实体合理性的结合。
(3)正当的法律程序是解决纠纷效率的保证。
正当合理的法律程序总是能够使纠纷及时、有效、公正、合理地得以解决。相反,偏 私或不合理的法律程序往往使纠纷的解决出现这样的情况:当事人在程序过程中就感到有 不公正因素;当事人在程序过程中尚未消除暴力的直接冲突;当事人为纠纷的解决花费了不必要的或过高的诉讼成本;当事人在处理结果面前仍有遗留的纠纷或由处理结果引起的 新的冲突和矛盾。因此正当合理的法律程序能够保证纠纷真正得到解决,从而实现实体公正。
(4)正当的法律程序是权利实现的手段。
首先,法律程序是权利义务实现的合法方式或必要条件;正当的程序能促使权利被实际享受,义务得到切实履行。其次,法律程序通过对权力的约束和控制来保障人权;正当程序是以权力制约和权利本位为特征的,通过权力制约来实现实体权利。此外,法律程序是纠纷解决的重要途径,正当程序对于权利又是一种有效的重要的补救手段。
(5)正当的法律程序是法律权威的保障。
法律权威固然需要国家强制力来保证,但是这种强制力有可能使法律权威异化为粗暴的威力。正当程序的意义就在于通过法律执行的各种程序过程使人们体会到法的公正与尊严。正当的程序必定会增强人们对法律的好感、敬意和信心;相反,不正当的程序却引起人们对法律的厌恶、轻蔑和怀疑。人们对公正的理解和对法律权威的体验首先是从“能够看得见的”程序形式开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