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制度与部门法是一种交叉关系
一种法律制度可以分属于几个部门法
一个部门法也可以包括许多法律制度
一般来说,部门法的范围比具体法律制度的范围要广,多数情况是一个法律部门包括许多个具体法律制度。
第1题:
一个具体的法律制度可以涉及许多部门法。
第2题:
关于部门法与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关系表述不正确的有( )。
A.规范性法律文件是表现法的内容的形式
B.规范性法律文件是表现部门法的载体
C.部门法由规范性法律文件构成
D.部门法不等于规范性法律文件
第3题:
A、法律体系中的各部门法是由同类法律规范构成的
B、法律调整对象和法律调整方法都是划分部门法的客观标准
C、一个部门法包括了很多法律规范和具体的法律制度,一个具体的法律制度往往也可以涉及多个部门法
D、环境保护法是保护自然环境的,因此它所调整的对象是自然现象而不是社会关系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A、部门法是宪法的具体化
B、部门法在实施的过程中需要进行合宪性审查
C、在解释部门法时要依据宪法的精神来理解
D、部门法与宪法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第7题:
下列关于法律部门与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关系表述不正确的是( )。A.一个规范性法律文件可以包括不同法律部门的法律规范B.一个规范性法律文件就是一个部门法C.一个规范性法律文件按其规范的性质可以归属于不同的法律部门D.《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就是“刑法”这一部门法的主要组成部分
第8题:
简述部门法和具体法律制度的关系。
具体的法律制度与部门法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它们都是同类法律规范的集合,但部门法的范围广于具体法律制度。一般地说,具体法律制度往往是关于某一问题的相互关联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具体法律制度既可能主要属于某一部门法,又可以涉及几个部门法。而调整某一领域的社会关系或者运用某一类方法调整社会关系的若干个具体法律制度,才可能构成一个部门法。具体法律制度的组合又可能形成某一部门法的“分支部门”或“子部门”。
第9题: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