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理人死亡
法定代理人不愿继续代理
法定代理人失去对当事人的亲权或监护权
被代理的当事人取得或恢复了诉讼行为能力
法定代理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
第1题:
简述法定诉讼代理权的消灭。
与监护权的丧失同步
法定诉讼代理权消灭的,法院应按照监护资格顺序,另行确定法定诉讼代理人
第2题:
A.法定诉讼代理人死亡或丧失诉讼行为能力
B.被代理的当事人取得或恢复诉讼行为能力
C.法定代理人丧失了对当事人的亲权和监护权
D.被代理的当事人死亡
第3题: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简述法定诉讼代理权消灭的情况。
法定诉讼代理权,是依据法律的规定而取得。而根据法律的规定,法定诉讼代理权的发生基础,是代理人与被代理当事人之间的监护关系,即只有监护人能取得该法定诉讼代理权。那么,当监护权消灭之时。法定诉讼代理权也自然归于消灭。具体说来,有以下几种情况:
(1)无诉讼行为能力的人具备了或恢复了诉讼行为能力。具备或恢复了诉讼行为能力,意味着有了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监护权随即消灭,而法定诉讼代理权也无依存的基础了。
(2)根据收养关系或婚姻关系而产生的监护权。因这些关系的解除而消灭,其法定诉讼代理权也消灭。
(3)法定诉讼代理人本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
(4)被代理人或代理人死亡。
(5)诉讼结束。
第7题:
第8题:
当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或者法律规定的情况出现时,知识产权即归于消灭,知识产权的客体也随之灭失。()
第9题:
第10题:
委托代理权归于消灭的情形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