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自然人权利能力的法律适用。

题目
问答题
简述自然人权利能力的法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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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简述法人和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区别。


正确答案:
法人和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相比,主要体现出以下特征: 
(1)民事权利能力开始与消灭的情形不同。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而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从自然人的出生开始,到自然人死亡时消灭。 
(2)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不同。专属自然人的某些民事权利能力的内容,如继承权利、接受扶养的权利等,法人不可能享有;而专属某些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内容,如银行法人开展信贷业务的权利,自然人则不能享有。
(3)民事权利能力之间的差异程度不同。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普遍、一致和平等的,相互之间一般没有多大差别;而不同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都有局限性,并且相互差异很大。这是由于法人各自经营业务范围的不同,分别受到法律和自己章程的限制,其民事权利能力的具体内容当然各有特点。如机关法人和企业法人的权利能力就不相同,而各企业法人的权利能力也不相同,它们只能在其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

第2题:

对于自然人权利能力的法律冲突,大多数国家的做法是()

A.适用有关法律关系准据法所属国的法律

B.法院地法

C.当事人的属人法

D.当事人自己选择的法律


参考答案:C

第3题:

以下关于民事权利能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正在监狱服刑的犯人不享有民事权利能力

B.实际参与民事法律关系的自然人才能享有民事权利能力

C.任何人无权限制或剥夺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D.自然人本人可以放弃民事权利能力


正确答案:C
解析: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不仅自然人本人无权放弃或者转让其民事权利能力,而且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限制或剥夺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即使在监狱服刑的犯人也享有民事权利能力。不过,只有当自然人实际参与民事法律关系时,才能享有民事权利。因此,在本题中,ABD是错误的,只有C的表述是正确的。

第4题: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2条规定:“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适用经常居所地法律。”这一规定是:

A.单边冲突规范

B.双边冲突规范

C.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

D.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正确答案:B
[考点]冲突规范
[答案及解析]B。双边冲突规范,即指冲突规范的系属并不直接规定适用内国法还是外国法,而只是规定一个可推定的系属,须结合民商事关系的具体情况去确定应适用的实体法。双边冲突规范是国际私法中数量较多,并且最常用的冲突规范。本题中的“经常居所地法律”,可以是外国法,也可以是内国法,要根据每令涉外民商事关系的具体情况确定,所以属于双边冲突规范。因此B项当选。

第5题:

论自然人权利能力的法律冲突。


参考答案:由于各国对出生、死亡的理解不同,就会产生法律冲突。1各国民法对出生的理解与规定有很大差异。2各国民法关于死亡的法律规定存在差异,死亡在法律上可以分为生理死亡和宣告死亡。

第6题:

自然人要成为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具有()。

A、劳动权利能力

B、劳动行为能力

C、权利能力

D、行为能力


参考答案:AB

第7题:

对于自然人权利能力的法律适用的主张主要有()。

A.适用各该法律关系的准据法所属国法律

B.适用法院地法

C.适用当事人的本国法

D.适用当事人的住所地法


参考答案:A, B, C, D

第8题:

根据民法权利能力理论,( )。

A.自然人的权利能力都是平等的

B.自然人的权利能力是以自己的行为取得的

C.自然人的权利能力是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D.由于胎儿是活体,所以胎儿也有权利能力

E.自然人的被宣告死亡与自然人的自然死亡有相同的效力


正确答案:ACE
解析:自然人的权利能力是与生俱来的、平等的权利;胎儿因为没有出生,不具有权利能力。

第9题:

解决自然人权利能力方面的法律冲突,通常适用的是:()

A、有关法律关系的准据法

B、法院地法

C、当事人的属人法

D、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


参考答案:ABC

第10题:

简述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权利的联系和区别。


正确答案:
答: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自然人参加民事法律关系,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法律依据,也是自然人享有民事主体资格的标志。但是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其享有的民事权利仍具有如下区别:
(1)民事权利能力是一种资格,是自然人取得民事权利的前提,它对自然人实现民事权利来说只是一种可能性。民事权利则是自然人在具体民事法律关系中实际取得的,是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得以实现的结果。&&
(2)民事权利能力不仅指享有民事权利的资格还指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既可以称为权利能力也可以称为义务能力。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二者互相对立并不可替代。
(3)尽管近代民法以来,自然人成为民事主体无须任何额外条件,但是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的,它的内容和范围是由法律确定的。民事权利则是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产生的,因此一般说来,它的内容既可以取决于民事主体的意志,也可以取决于法律的规定。
(4)民事权利能力与自然人的人身是不可分割的,非依法律规定不能受限制或者剥夺,而且自然人自己也不能放弃或者转让。自然人的民事权利则是可以依法放弃和转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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