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父或继母和继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适用《婚姻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题目
判断题
继父或继母和继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适用《婚姻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A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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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如何认定双方已经形成抚养关系?


参考答案:

随着我国离婚率日趋上升,产生了大量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在司法实践中,有些婚姻家庭方面的案件,如离婚纠纷案、继承纠纷案、抚养或赡养纠纷案等都涉及到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的关系问题。我国现行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均未对继父母与继子女设定权利和义务,只是婚姻法在第二十七条中作了授权性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扶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因此,确认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抚养教育关系,是界定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有无权利义务的唯一依据,然而,如何确认抚养教育关系,目前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均未作具体规定。
由于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拟制血亲并不影响继子女与其生父母之间的血亲关系,所以会造成双重血亲关系,应给予适当限制为宜,主要体现四点:
(1)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七条载明的“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的内容,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在其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再婚时应是未成年人;
(2)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或继母的配偶(即继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享有直接的抚养权;
(3)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应共同生活,特殊情况除外;
(4)抚养事实达到一定年限。
现实生活中,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十分复杂,具体问题应具体分析,应制定具体的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统一标准。从国外相关的规定来看,《俄罗斯联邦家庭法典》规定:“如果继父母教育和抚养继子女少于5年,或如果他们未以应有的方式履行教育或者抚养继子女的义务,法院有权解除继子女赡养其继父母的义务。”《罗马尼亚家庭法》规定:“继子女的生父母死亡、失踪或贫困无力抚养时,继父母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而继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义务,以继父母尽义务在10年以上为限。”
我国也可以借鉴上述规定,对继父母抚养教育继子女的时间作具体规定最少应不低于5年,这里涉及今后继子女赡养继父母的问题,如果规定时间太短,将不符合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第2题:

关于继子女对继父母有无赡养义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如果继父母与继子女未形成教育抚养关系,继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义务

B.如果继父母与继子女形成了教育抚养关系,继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义务

C.即使继父母与继子女形成了教育抚养关系,继了女对继父母也没有赡养义务

D.不管继父母与继子女是否形成教育抚养关系,继了女对继父母都有赡养义务


正确答案:B

第3题:

关于继父(母)收养继子女的说法正确的是()

A.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事前仅需征得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孩子另一方生父或生母的同意

B.继父(母)收养继子女前对继子女的抚养教育不是法定义务,它是以自愿为前提的

C.继父(母)与继子女一旦形成这种抚养关系,孩子就会与生父母和继父(母)形成双重的父母子女权利、义务关系

D.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不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参考答案:B

第4题:

继父或继母,收养继子女后,继父母子女关系变为()。


正确答案:养父母子女关系

第5题:

下面关于继父母和继子女关系表述正确的是()

A.继父母和继子女间没有权利义务关系

B.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可以解除

C.继父母和继子女间有权利义务关系

D.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不能解除


参考答案:B

第6题:

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我国婚姻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参考答案:受其抚养教育的

第7题: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__________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婚姻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参考答案抚养教育

第8题:

生父与继母、生母与继父之间的婚姻关系一旦解除,继子女与继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也自然终止吗?


参考答案:

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关系,虽然是以生父母与继父母之间的婚姻关系为前提,但在继父母与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后,它是一种独立的民事法律关系,它可以在一定的条件下解除,但不能认为生父与继母、生母与继父之间的婚姻关系一旦解除,继子女与继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也自然终止。
审判实践中应注意把握的是:第一,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继父或继母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因为生父母与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基于血缘关系而产生的一种法律关系,这种基础决定了生父母对子女是第一位的亲权关系,而继父母与继子女是基于姻亲关系而发生的一种事实上的抚养关系。离婚时继父母不愿继续抚养继子女的,不能勉强,本着血缘关系第一位的原则,仍应由生父母承担抚养义务。第二,在通常情况下,受继父母抚育成人并独立生活的继子女,应当承担赡养继父母的义务,双方关系原则上不能自然终止。但是,如果双方关系恶化,经当事人的请求,人民法院可以解除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但成年继子女须承担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困难的继父母晚年的生活费用。


第9题:

继父或继母和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适用婚姻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参考答案:错误

第10题:

婚姻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如何认定双方已经形成抚养关系?


正确答案: 随着我国离婚率日趋上升,产生了大量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在司法实践中,有些婚姻家庭方面的案件,如离婚纠纷案、继承纠纷案、抚养或赡养纠纷案等都涉及到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的关系问题。我国现行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均未对继父母与继子女设定权利和义务,只是婚姻法在第二十七条中作了授权性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扶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因此,确认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抚养教育关系,是界定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有无权利义务的唯一依据,然而,如何确认抚养教育关系,目前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均未作具体规定。
由于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拟制血亲并不影响继子女与其生父母之间的血亲关系,所以会造成双重血亲关系,应给予适当限制为宜,主要体现四点:(1)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七条载明的“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的内容,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在其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再婚时应是未成年人;(z)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或继母的配偶(即继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享有直接的抚养权;(3)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应共同生活,特殊情况除外;(4)抚养事实达到一定年限。
现实生活中,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十分复杂,具体问题应具体分析,应制定具体的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统一标准。从国外相关的规定来看,《俄罗斯联邦家庭法典》规定:“如果继父母教育和抚养继子女少于5年,或如果他们未以应有的方式履行教育或者抚养继子女的义务,法院有权解除继子女赡养其继父母的义务。”《罗马尼亚家庭法》规定:“继子女的生父母死亡、失踪或贫困无力抚养时,继父母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而继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义务,以继父母尽义务在10年以上为限。”
我国也可以借鉴上述规定,对继父母抚养教育继子女的时间作具体规定最少应不低于5年,这里涉及今后继子女赡养继父母的问题,如果规定时间太短,将不符合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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