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法律都是罪恶的产物
教会作为上帝永恒法的保护者,可以随便干预政府和法律制度
国家必须执行教会的命令,用世俗法律维护人与人之间的秩序
人为法从属于神法
自然法只是神的意志的一种或多或少或明或暗的印记
第1题:
下列属于奥古斯丁法律思想的有()。
A.政府、法律都是罪恶的产物
B.教会作为上帝永恒法的保护者,可以随便干预政府和法律制度
C.国家必须执行教会的命令,用世俗法律维护人与人之间的秩序
D.人为法从属于神法
E.自然法只是神的意志的一种或多或少或明或暗的印记
第2题:
第3题:
A. 兼爱
B. 尚同
C. 尚贤
D. 非攻
第4题:
托马斯主义是奥古斯丁的基本思想。
第5题:
在人为法的问题上,下列属于奥古斯丁观点的有()。
第6题:
A、倡导法律儒家化
B、一民而使下
C、防止暴乱
D、无为而治
第7题:
奥古斯丁的神学思想有哪些主要内容?
上帝创世说;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等希腊哲学家所理解的神与基督教的上帝之间的一个显著差别,就在于前者是一个赋形于质的工匠,后者则是一个“无中生有”的创世者。上帝创世既不需要材料,也不需要工具,甚至连时间和空间也不存在,他仅凭语言就足以产生出整个世界。在《忏悔录》中,奥古斯丁写道:“你创造天地,不是在天上,也不在地上,不在空中,也不在水中,因为这些都在六合之中;你也不在宇宙之中创造宇宙,因为在造成宇宙之前,还没有创造宇宙的场所。你也不是手中拿着什么工具来创造天地,因为这种不由你创造而你借以创造其他的工具又从哪里得来的呢?哪一样存在的东西,不是凭借你的实在而存在?因此你一言而万物资始,你是用你的‘道’——言语——创造万有。”“原罪”与“救赎”在早期基督教神学中,人性论构成了上帝论和基督论之外的第三个重要领域,而基督教人性论的核心问题就是“原罪”与“救赎”。
奥古斯丁认为只有善才是本质和实体,它的根源就是上帝,而罪恶只不过是“善的缺乏”或“本体的缺乏”。上帝作为至善,是一切善的根源,上帝并没有在世间和人身上创造罪恶。罪恶的原因在于人滥用了上帝赋予人的自由意志,自愿地背离了善之本体(上帝)。这种决定论的“原罪”和“救赎”理论使得基督教的人性论像上帝论和基督论一样充满了神秘主义色彩。“原罪”是先验的和形而上学的罪,而“救赎”同样也是先验地被预定的。人的自由意志遭到了贬抑,人的邪恶本性使他不可能依靠自身的力量而向善,只有上帝的恩典才能使人重新获得善良意志,并最终得到拯救。
上帝之城与世俗之城;奥古斯丁认为,自从人类祖先亚当、夏娃因犯罪而被贬人间之后,现实世界就被划分为两座城:“一座城由按照肉体生活的人组成,另一座城由按照灵性生活的人组成。”前者是“上帝之城”,它是上帝的“选民”即预定得救的基督徒的社会,这是一座永恒之城,在现世中代表着它的就是教会;后者是“尘世之城”,它是撒旦的领域,是肉体淫乱的渊薮,在现世中表现为异教徒的生活态度。
(双城论(一)上帝之城与地上之城,两种爱组成两种城。爱自己甚至轻蔑上帝者组成地上之城。爱上帝甚至蔑视自己者组成上帝之城。前者以自己为荣耀,后者以上帝为荣耀(二)教会与国家,国家的职能在于负责人们物质需要的满足,免受攻击的安全和有秩序的社会交往等,世俗国家是上帝实现自己拯救计划的工具,奥古斯丁赋予教会很高的地位,认为上帝的恩典要通过教会才能实现,人们只有皈依教会才可能得救。奥古斯丁的双城说突出了教会对宗教事务的自治。但他也强调教会在自己独立的同时,世俗政权在自己的领域内也是独立的。市民既要服从教会,又要服从世俗权威。历史的看,在奥古斯丁生活的年代,教会与国家之间的争斗还未出现,奥古斯丁的目的只是告诉人们,不要将希望寄托在国家身上,他承认世俗权威的存在与作用,而不是主张教权高于王权)
第8题:
在人为法的问题上,下列属于奥古斯丁观点的有()。
A.尘世的法律是对人的邪恶本性的约束和惩罚
B.法律的目的是惩罚犯罪,使他改邪归正
C.法律的目的在于对其他人有教育意义,从而实现社会安定的目标
D.人为法必须绝对服从神法的要求
E.人为法不是从永恒法得来的
第9题:
下列属于奥古斯丁法律思想的有()。
第10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墨家法律思想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