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自由
计划生育
保护老人合法权益
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第1题:
简论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所谓婚姻法的基本原则,是指从积极的角度,指明从事婚姻家庭法律行为、建立和维护婚姻家庭关系必须遵循的准则。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基本原则有以下几个:
所谓婚姻法的基本原则,是指从积极的角度,指明从事婚姻家庭法律行为、建立和维护婚姻家庭关系必须遵循的准则。
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基本原则有以下几个:
(1)婚姻自由原则。婚姻自由原则的确立是对封建包办强迫婚姻的根本否定。这一原则的内容是,凡是具有婚姻行为能力的人,都有权依照法律规定自主自愿地决定自己的婚姻问题,不受任何非法干涉。它体现了社会主义婚姻关系的根本要求和国家对公民合法婚姻权利的充分保护。婚姻自由包含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从社会条件看婚姻自由的实现程度。婚姻自由原则在我国婚姻法中的具体表现。婚姻自由原则是我国全部婚姻制度的基石。婚姻自由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我们应当坚决维护和贯彻这一基本原则,同时注意防止对婚姻自由权的滥用。贯彻这一原则,还应当禁止包办婚姻、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2)一夫一妻原则。我国《婚姻法》中一夫一妻原则的基本要求是,婚姻关系只能由一男一女组成,任何一个公民都不能同时有两个或更多的配偶。一夫一妻制是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的必然要求。我国法律将一夫一妻确立为一项基本的婚姻原则,首先是充分尊重社会主义制度下婚姻关系的本质。社会主义制度要求婚姻以男女双方的感情为基础。同时,这一原则也是实现男女平等和保证婚姻家庭关系稳定的需要,因为任何的多偶关系必然造成两性地位的差异,并且必将影响正常婚姻关系的谐调与稳定。我国法律对一夫一妻原则的保障。违反一夫一妻原则的法律后果。贯彻这一原则,应当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3)男女平等原则。《婚姻法》中的男女平等原则是宪法男女平等原则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具体体现,它的根本要求是,在婚姻家庭生活中男女两性平等地享有权利,平等地承担义务,禁止一切性别歧视。实现男女平等的核心在于充分尊重女性,保证女性在家庭生活中的合法权利实现。男女婚姻家庭地位平等的意义。男女平等原则在我国婚姻法中的具体表现。正确看待男女两性在法律上的平等和实际生活中的平等问题。全面实现我国《婚姻法》的男女平等原则,需要社会各个方面和全体公民的不断努力。
(4)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的原则。保护妇女合法权益是对男女平等原则的必要补充,很有必要。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保护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措施。这一原则在婚姻法和其他法律中的具体表现。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制裁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行为的各种法律手段。
(5)实行计划生育原则。计划生育是一项基本决策,具有战略意义。《婚姻法》中的实行计划生育原则是实现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具体法律保障。国家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实行计划生育,应当以避孕为主,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实行计划生育是男女双方的共同义务。夫妻双方都有生育和不生育的自由,任何一方不得对他方进行强制。在达成生育的合意时,夫妻双方都要服从国家和民族利益的大局,在政府的指导下制定科学、合理的生育计划,特别是要坚决抛弃重男轻女的旧观念,严格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妇女,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
(6)夫妻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敬老爱幼、互相帮助。这是一项新的规定,具有导向性。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要求当事人在夫妻共同生活中不仅要严格一夫一妻制原则,而且应当充分意识到彼此的合法夫妻身份和各自独立的人格,不从事任何伤害对方尊严、感情和正当利益的行为。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是处理家庭关系道德准则的法律化。婚姻法的基本原则是共同起作用的,是一个整体,不能割裂。
第2题:
在我国的基本法中,率先规定“禁止家庭暴力”的是()
A.《妇女权益保障法》
B.1980年《婚姻法》
C.1950年《婚姻法》
D.2001年《婚姻法》
第3题:
A.修改夫妻法定财产制,补充约定财产制
B.增设了婚姻无效和可撤消制度
C.规定了离婚后夫妻对子女的探视权制度
D.强调了离婚时对无过错方的赔偿责任
第4题:
与1950年婚姻法相比,1980年婚姻法在原则规定中,增加的内容有()。
第5题:
哪一部婚姻法增加了“实行计划生育”的规定?()
第6题:
1980年婚姻法与1950年婚姻法有何不同?
主要有四个方面的不同:
(1)完善了婚姻法的基本原则。
①增加了"实行计划生育"原则。
②扩大了"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权益"的原则,以及"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原则。
(2)修改了结婚条件。
①提高了法定婚龄,并规定"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②明确规定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取代了一九五0年婚姻法规定的"其他五代以内的旁系血亲间禁止结婚的问题,从习惯"的规定。
(3)扩大了家庭关系的调整范围。
①补充了对祖孙之间和兄弟姐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规定。
②丰富了对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如增加了夫妻间的计划生育义务,父母对于女的管教和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子女可随父姓也可随母姓等规定。
(4)规定了离婚条件;第一次明文规定"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第7题:
废除包办强迫、男尊女卑、漠视子女利益的封建主义婚姻制度,是()提出的。
第8题:
1980年婚姻法与1950年婚姻法相比较,主要发展体现在哪里?
(1)基本原则的补充;补充了计划生育原则和保护老人合法权益原则。
(2)修改了结婚条件;主要在法定婚龄和禁婚血亲范围上做了修改。将原婚姻法规定的男20岁、女18岁的法定婚龄提高到男22、女20;将兄弟姐妹以外的其他五代旁系血亲是否通婚从习惯的规定改为禁止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相互结婚。
(3)扩大了对家庭关系的调整;原婚姻法只规定了夫妻间、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1980年婚姻法进一步将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纳入调整范围。
(4)离婚条款的修改和增补;在程序上,1980年婚姻法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在判决离婚的理由上,明确规定“如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5)增加了制裁办法和强制执行条款。
第9题:
哪一部婚姻法将原法规定的男20,女18提高至男22,女20周岁的?()
第10题:
我国现行的婚姻法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