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10月,甲市北方文化艺术中心与乙市江南音像出版公司在丙市签订合同,双方商定联合制作以歌颂残疾人自强不息为主题的

题目
问答题
1988年10月,甲市北方文化艺术中心与乙市江南音像出版公司在丙市签订合同,双方商定联合制作以歌颂残疾人自强不息为主题的60分钟歌曲录音磁带一盘,由北方文化艺术中心收集曲目、进行必要的艺术处理,并解决有关版权问题,由江南音像出版公司制作发行。后北方文化艺术中心收集歌曲12首,在本单位进行艺术处理并制成母带。江南音像出版公司因设备发生故障,便请丁市文化馆协助,江南音像出版公司黄伟等人去丁市文化馆利用其设备制作磁带,文化馆还派职工李荣国等人参与制作工作,事后,江南音像出版公司付给丁市文化馆2万元设备磨损费和劳务费。该歌曲磁带取名为"强者之歌",在戊市、己市发行销售。此后,白云乐队认为"强者之歌"中的第2、3两首歌曲版权应归其所有,红土地出版社认为"强者之歌"中的第5、6、7三首歌曲版权应归其所有,两单位发现"强者之歌"署名单位为北方文化艺术中心和江南音像出版公司,提出交涉,未能解决争议,便提起诉讼。一审法院将白云乐队和红土地出版社列为原告,将北方文化艺术中心和江南音像出版公司列为被告,经过审理,判决确认被告行为构成侵权。法院于1990年4月15日将判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此后连降暴雨,交通不便,直到5月2日两被告才以"事先曾与白云乐队和红土地出版社打过招呼"为由,不服判决,到邮电局向法院寄发了上诉状。本案经第二审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告当即按协议对原告进行了赔偿,并口头表示道歉。法院在此情况下制作了调解书,法院送达调解书时原告对调解书中的措辞提出异议,拒绝在送达回证上签字。在这种情况下,法院采取了留置送达的方式。事后,双方当事人未再提出任何意见,法院就此结案。白云乐队和红土地出版社可否分别单独起诉?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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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王某和郑某均为甲市人,双方于2008年底在乙市登记结婚,2009年2月郑某在丙市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011年2月王某将户口迁到丁市,并提出与郑某离婚之诉,对此案享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A.甲市

B.乙市

C.丙市

D.丁市


参考答案:D

第2题:

【案情】2007年10月,A市北方文化艺术公司与8市江南出版公司在C市签订合同,双方商定联合出版一本书。由北方文化艺术中心收集内容,并解决有关版权的问题,由江南出版公司制作发行。后北方文化艺术中心收集文章l2篇。江南出版公司因设备发生故障,便请D市文化馆协助,江南出版公司黄伟等人去D市文化馆利用其设备印刷,文化馆还派职工李某等人参与制作工作,事后,江南出版公司付给D市文化馆2万元设备磨损费和劳务费。该本书名称为“人应自强”,在E市、F市发行销售。此后,白云出版社认为该书中第1、2篇文章的版权应归其所有,红土地出版社认为该书中第五、六、七篇文章的版权应归其所有,两单位发现“人应自强”署名单位为北方文化艺术公司和江南出版公司,提出交涉,未能解决争议,便提起诉讼。 一审法院将白云出版社和红土地出版社列为原告,将北方文化艺术公司和江南出版公司列为被告,经审理,判决确认被告行为构成侵权。法院于2009年4月25日将判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此后连降暴雨,交通不便,直到5月20日两被告才以“事先曾与白云出版社和红土地出版社打过招呼”为由,不服判决,到邮局向法院寄发了上诉状。 本案经二审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告当即按协议对原告进行了赔偿,并口头表示道歉。法院在此情况下制作了调解书,法院送达调解书时,原告对调解书中的措词提出异议,拒绝在送达回证上签字。在这种情况下,法院采取了留置送达的方式。事后双方当事人未提出任何意见,法院就此结案。 1.哪些地方的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为什么? 2.如果本案几家法院都有管辖权,原告向其中一家法院起诉,立案受理后,被告要求将此案移送另一家有管辖权的法院,先立案的法院是否有权移送?为什么? 3.D市文化馆的李某应当作为何种诉讼参与人?为什么? 4.白云出版社和红土地出版社可否分别单独起诉?为什么? 5.如果二审中,江南出版公司提出反诉,声称红土地出版社也曾侵犯其版权,二审法院应如何处理? 6.本案中的诉讼主体的行为有何不当?应当怎么做?


正确答案:
【答案及解析】
1.A、B、D、E、F五地的法院都有管辖权。理由:本案属侵权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本案中,A、B两地为被告住所地.D、E、F三地为侵权行为地。
2.先立案的法院无权移送。因为移送管辖的前提是受理的法院没有管辖权。
3.李某可以作为证人。因为李某与案件没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但了解案情。
4.可以分别起诉。因为白云出版社和红土地出版社是普通的(非必要的)共同原告,二者的诉讼请求属可分之诉。
5.根据《民诉意见》184条,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6.第一,当事人上诉超过了法定上诉期限。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暴雨天气之后l0天内申请顺延上诉期限,或者申请再审,当事人未申请顺延上诉期限的,二审法院不应受理。第二,在调解协议尚未生效的情况下,留置送达调解书是不当的,在调解书未实际送达的情况下结案也是不当的。当事人拒绝签收调解书的,调解书不发生效力,人民法院应当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并作出判决。

第3题:

张某和薛某均为甲市人,双方在乙市登记结婚,后薛某在丙市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薛某服刑一年后张某将户口迁到丁市,欲起诉与尚在服刑的薛某离婚,对此案哪一个法院有管辖权?( )

A.甲市

B.乙市

C.丙市

D.丁市


正确答案:D
对被监禁的人提起诉讼,依《民事诉讼法》第23条的规定,应当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即丁市法院。

第4题:

张某住在甲市,驾车出游过程中,在丙市撞到了住所地在乙市的王某,王某被送到离出事地点最近的丁市医院。不久后乙因救治无效而在丁市医院死亡。试问:王某的妻子以张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下列法院中没有管辖权的是?
A.甲市法院 B.乙市法院
C.丙市法院 D.丁市法院


答案:B
解析:
【 解析】B。本题考查侵权行为地的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28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民诉意见》第28条规定,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本题中,甲市是被告住所地,丙市是侵权行为发生地,丁市是侵权结果发生地,这些地方所在的法院都有管辖权。而乙市是原告住所地,其所在地法院没有管辖权。

第5题:

(三)

甲市红星电视剧制作中心摄制的作品《紫光》播出前,乙市广角音像公司在丙市内制作了内容相同的光盘,并大量销往丁市。红星电视剧制作中心发现后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在人民法院立案后,请求人民法院裁定广角音像公司停止生产光盘。广角音像公司在接到应诉通知书及停止生产光盘的裁定后,认为自己不是盗版,故继续生产光盘。请分析案例,并回答下列问题:

71.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对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

A.甲市人民法院

B.乙市人民法院

C.丙市人民法院

D.丁市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BCD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民诉意见》第二十八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第6题:

甲企业在乙市登记注册,分别在丙市和丁市购买了两处房产,该企业缴纳房产税的地点为()。

A.乙市

B.丙市

C.丁市

D.分别在丙市和丁市缴纳


参考答案:D

第7题:

张某和薛某均为甲市人,双方在乙市登记结婚,后薛某在丙市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薛某服刑1年后张某将户口迁至丁市,欲起诉尚在服刑的薛某,要求离婚,对此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A.甲市法院

B.乙市法院

C.丙市法院

D.丁市法院


正确答案:D
[答案] D。[解析]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第8题:

某年1月,甲市北方文化艺术中心与乙市江南音像出版公司在丙市签订合同,双方商定合作以歌颂残疾人自强不息为主题的60分钟歌曲录音磁带一盘,由北方文化艺术中心收集曲目,进行必要的艺术处理,并解决有关版权问题。由江南音像出版公司制作发行。后北方文化艺术中心收集歌曲l2首,在本单位进行艺术处理并制成母带。江南音像出版公司因设备发生故障,便请丁市文化馆协助,江南音像出版公司黄伟等人去丁市文化馆利用其设备制作磁带,文化馆还派职工李荣国等人参与制作工作,事后,江南音像出版公司付给丁市文化馆2万元设备磨损和劳务费。该盘磁带取名为“强者之歌”,在戊市、己市发行销售。此后,白云乐队认为“强者之歌”中的第2、3两首歌曲版权应归其所有,红土地出版社认为“强者之歌”中的第5、6、7三首歌曲版权应归其所有,两单位发现“强者之歌”署名单位为北方文化艺术中心和江南音像出版公司,遂提出交涉,未能解决争议,便提起诉讼。一审法院将白云乐队和红土地出版社列为原告,将北方文化艺术中心和江南音像出版公司列为被告,经过审理,判决确认被告行为构成侵权。法院于4月15日将判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此后连降暴雨,交通不便,直到5月2日两被告才以“事先曾与白云乐队和红土地出版社打过招呼”为由,不服判决,到邮电局向法院寄发了上诉状。本案经第二审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告当即按协议对原告进行了赔偿,并口头表示道歉。法院在此情况下制作了调解书,法院送达调解书时,原告对调解书中的措辞提出异议,拒绝在送达回证上签字。在此种情况下,法院采取了留置送达的方式。事后,双方当事人未再提出任何意见,法院就此结案。

请问:

(1)什么地方的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为什么?

(2)如果本案几家法院都具有管辖权,原告向其中一家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立案受理后,被告要求将此案移送给另一家有管辖权的法院,先立案的法院是否有权按被告的要求移送?为什么?

(3)丁市文化馆李荣国应当作为何种诉讼参与人?为什么?

(4)白云乐队和红土地出版社可否分别单独起诉?为什么?

(5)如果在一审判决作出后的上诉期间内,被告声明要上诉,但并未实际提出上诉,在此情况下,有转移、销售库存“强者之歌”磁带的行为,是否可以由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6)如果本案一审判决作出后,江南音像出版公司一家提出上诉,理由是事先有合同的约定,版权问题由北方文化艺术中心负责解决,故构成的侵权应由北方文化艺术中心进行赔偿和道歉,在这种情况下,二审当事人如何列明?

(7)如果第二审程序中,江南音像出版公司提出反诉,第二审法院在程序上应如何处理?

(8)本案诉讼主体的诉讼行为有何不当?可以或者应当怎么做?


正确答案:
(1)甲市、乙市、丁市、戊市、己市法院有管辖权。因为本案属于侵权行为引起的诉讼,根据我圜《民事诉讼法》第29条,应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无权移送。因为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36条,先立案的法院移送管辖必须以本法院无管辖权为前提。
(3)丁市文化馆李荣国可以作为证人。因为李荣国与本案无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但了解案情。
(4)可以分别起诉。因为白云乐队和红土地出版社是普通的、非必要的共同原告,二者的诉讼请求属可分之诉。
(5)人民法院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应由第一审法院采取。
(6)上诉人:江南音像出版公司;被上诉人:北京文化艺术中心;原审原告:白云乐队、红土地出版社。
(7)第二审法院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8)当事人上诉超过了法定期限,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暴雨天气之后10日内申请顺延上诉期限,或者申请再审。当事人未申请顺延土诉期限,第二审法院不应受理上诉。留置送达调解书是不当的,在调解书实际未能送达的情况下结案也是不当的。当事人拒绝签收调解书的,调解书不发生法律效力,人民法院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并作出判决。

第9题:

张某和薛某均为甲市人,双方在乙市登记结婚,后薛某在丙市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薛某服刑1年后张某将户口迁至丁市,欲起诉尚在服刑的薛某离婚,对此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A:甲市法院
B:乙市法院
C:丙市法院
D:丁市法院

答案:D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本题中,张某的户口所在地在丁市,由丁市法院管辖。

第10题:

甲、乙、丙三市位于一条直线公路上,甲、乙两市相距120公里,丙市位于甲、乙之间,距离甲市30公里。小李驱车匀速沿公路从甲市前往乙市,小李出发15分钟后,小赵驱车从甲市出发,以80公里/小时的速度匀速沿公路前往乙市,半小时后,小赵发现有物品遗落在丙市,遂原路返回丙市取回物品后继续前往乙市,且在到达乙市前与小李只相遇一次。假设小赵到达丙市后即刻取回遗落物品,所耽误的时间忽略不计,则小李的速度不可能为( )公里/小时。

A.32
B.46
C.56
D.58

答案:B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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