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起强奸案中,被害人指控被告人捆绑其双手将其强奸,在法庭上被告人的辩护律师为了证明被告人不是强奸而向被害人作了如下提问

题目
问答题
在一起强奸案中,被害人指控被告人捆绑其双手将其强奸,在法庭上被告人的辩护律师为了证明被告人不是强奸而向被害人作了如下提问: 律师:“请被害人回答,你与被告人在案发前就熟悉吗?” 被害人:“只见过一次面,谈不到熟悉。” 律师:“在被告人将你双手捆绑之前,你有没有打过或掐过被告人?” 被害人:“没有,他身高马大,我怎么敢打他呢?” 律师:“这就怪了!那为什么被告人身上有一块紫色的斑痕和一块红色的斑痕呢?” 被害人连忙说:“那是他身上原来就长的胎记,不是我打的。” 律师:“你连他身上长的胎记都知道,你还说你对他不熟悉?” 被害人吞吞吐吐,不能自圆其说。 律师利用了什么逻辑规律来揭露被害人的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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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在一起强奸案中,王某是被告人杨某的辩护律师,孙某是被害人李某的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已经生效后,则关于本案,下述说法正确的是:( )

A.孙某可以提出申诉

B.王某可以提出申诉

C.李某可以提出申诉

D.有关人员提出申诉后,该案的判决暂停执行


正确答案:C
参见《刑事诉讼法》第203条。再审申诉的主体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申诉后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2题:

“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可以直接向被害人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你认为这句话是否正确?理由和法律依据是什么?


参考答案:

这句话不正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上述规定,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向被害人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首先要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其次,要经被害人同意,才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第3题: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何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A.涉嫌强奸罪被告人的父亲

B.抢劫案被害人的胞妹

C.伤害案中附带民事被告人的胞弟

D.虐待案自诉人的胞妹


正确答案:B
[考点]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主体[解析]选项A侧重考查了有权委托辩护人的主体和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主体的差异。关于有权委托辩护人的主体,《刑事诉讼法》第32条第1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自己委托辩护人,也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家属或者所在的单位为其委托辩护人。关于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主体,《刑事诉讼法》第40条第1款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据此,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主体包括: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以及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选项A中“涉嫌强奸罪的被告人的父亲”在刑事诉讼中的身份是“被告人的家属”。根据上述分析,被告人的家属无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而是有权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选项A错误。选项B侧重考查了刑事诉讼中近亲属的范围,对此,《刑事诉讼法》第82条第6项规定:“‘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因此,选项B中被害人的胞妹属于近亲属的范围,其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选项B正确。选项C、D侧重考查了法定代理人的范围,对此,《刑事诉讼法》第82条第3项规定:“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据此,选项C中的“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胞弟”,既不是当事人,也不是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其无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同理,选项D中虐待案的自诉人的胞妹也不是自诉人的法定代理人,无权委托诉讼代理人。选项C、D错误。本题重点考查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主体问题,考生不仅应当掌握《刑事诉讼法》第40条的规定。还应当对刑事诉讼中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范围有所了解。将相关法条结合记忆。考生应当注意的是:(1)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范围有所不同,可以进行对比记忆。(2)在刑事诉讼中,只有公诉案件被害人的近亲属才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而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和自诉案件自诉人的近亲属都无权委托诉讼代理人。[难度系数]**

第4题:

在一起盗窃案中,被告人甲,男19岁;被害人乙,男17岁;丙是被告人甲的辩护律师;丁是被害人乙的诉讼代理人。在本案中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的人员是哪一选项?

A.甲的母亲

B.乙的父亲

C.丙

D.丁


正确答案:B
[考点] 申请回避的主体
[答案及解析] B。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本题中,被害人乙未成年,其父作为法定代理人有权提出回避申请。故B项正确。而被告人甲已成年,就应当自己行使申请回避的权利,而不得由其母代为行使。故A项不正确。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都无权提出回避申请,故C、D项不正确。

第5题:

关于刑事责任分配理论的表述,正确的有?()

A.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强奸罪,辩护人发现案发时被告人在外地的证据,应当向法庭承担被告人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明责任

B.被告人申请法庭排除自己的供述,声称遭受刑讯逼供向法庭提供了被打掉牙的X光片,检察院应当向法庭承担侦查机关没有对被告人实施刑讯逼供的证明

C.被告人申请法庭排除自己的供述,声称在羁押期间,侦查人员将自己带出看所进行讯问并实施了刑讯逼供,被告人应当向法庭证明自己遭受刑讯逼供的证明责任

D.自诉人向法院起诉被告人犯侵占罪,被告人提出被侵占的财产属于自己所有,被告人应当向法庭承担财产归自己所有的证明责任


参考答案:BD

第6题:

在一起抢劫案中,被告人刘某,男,19岁;被害人王某,男,17岁;许某是被告人刘某的辩护律师;关某是被害人王某的诉讼代理人。在本案中,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的人员可以是:( )。

A.刘某的母亲

B.王某的父亲

C.许某

D.关某


正确答案:B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据此,有权提出回避申请的人员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本题中,被害人王某未成年,其父作为法定代理人有权提出回避申请。故B项正确。而被告人刘某已成年,就应当自己行使申请回避的权利,而不由其母代为行使。故A项不正确。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都无权提出回避申请,故CD项不正确。

第7题:

人民法院在审理自诉案件过程中可以对案件进行调解,被告人也可以提出反诉,下列选项中哪些案件既可以进行调解又可以进行反诉?

A.被告人于某故意伤害案,被害人曹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认为证据不足,移交公安机关侦查后,又由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

B.被告人关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由被害人李某提起诉讼的

C.被告人王某遗弃案,王某之母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的

D.被告人夏某强奸案,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由被害人杨某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并开庭审判的


正确答案:BC
76.【答案】BC 【考点】 自诉【解析】本题考查自诉案件的反诉和调解的问题.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0条的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入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即自诉案件是三类: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轻微刑事案件和公诉转自诉案件.第17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所以自诉案件中的公诉转自诉案件不适用调解.《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06条规定:“告诉才处理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反诉的对象必须是本案的自诉人;(二)反诉的内容必须是与本案有关的行为;(三)反诉的案件必须符合本解释第一条第(一)、(二)项的规定.反诉案件适用自诉案件的规定,并应当与自诉案件一并审理.原自诉人撤诉的,不影响反诉案件的继续审理.”所以,反诉案件的类型是自诉案件中的前两类.所以,调解和反诉均是指代自诉案件的前两类案件,公诉转自诉的第三类案件不适用反诉和调解.所以本题BC是正确选项,D选项不适用调解和反诉.其中A选项是自诉案件的第二类,即公诉和自诉均可的案件,这类案件如果转为公诉案件,则不再是自诉案件,公诉案件不适用调解,也不适用反诉,所以选项.A也不当选.

第8题:

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以后,( )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

A.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B.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

C.辩护人

D.被告人、被害人


正确答案:D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55条规定:“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

第9题:

下列可以通过附带民事得到赔偿的是( )。

A.入室盗窃案中被被告人损坏的门窗

B.故意伤害案中被害人因被伤害而支出的治疗费用

C.故意杀人案中被告人欠被害人的合法借款

D.被害人因被强奸而患有严重抑郁症进而要求的精神赔偿


答案:AB

第10题:

某强奸案的审理过程中,辩护律师出示、宣读了一份其本人在审查起诉阶段向证人甲调查的谈话笔录,证明强奸案件发生时,被告人与证人甲在一起看电视,没有作案时间。辩护律师还向法庭提交了案发之前,被告人向被害人寄送的信件。下列关于本案的说法,不正确的是哪些?

A.谈话笔录和信件均属书证

B.证人甲必须出庭接受质询,否则谈话笔录不可作为定案的根据

C.辩护人如果未经法院批准,向被害人收集信件的行为不合法

D.辩护人找甲调查未经办案机关批准,不合法


正确答案:ABCD
[考点],证据的分类,证人出庭的规定,辩护律师收集证据的要求
ABCD。从证据的分类角度讲,谈话笔录是书面的证人证言,而信件则是典型的书证,故A项表述错误,当选。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41条的规定,证人在法定情形下可以不出庭接受质询,故B项表述不正确。依据《刑事诉讼法》第37条规定:“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律师法》第35条同样规定,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所以由于这是辩护律师向被害人、证人调查取证,不再需要办案机关批准。C、D项表述不正确6故本题四项均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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