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中,律师杨军受个体户李某委托担任其代理人参加诉讼。一审判决公布后,杨军认为裁判结果不公平,明显偏袒对方

题目
问答题
在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中,律师杨军受个体户李某委托担任其代理人参加诉讼。一审判决公布后,杨军认为裁判结果不公平,明显偏袒对方,不利于其委托人李某。在上诉期间,他没有征求李某的意见,向二审法院提起了上诉。律师杨军的上诉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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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李某同王律师签订了一般委托代理合同,聘请王律师代理其进行诉讼。则在诉讼中,王律师根据委托代理合同,可以()

A.和对方当事人和解

B.放弃李某提出的不合理的诉讼请求

C.申请法庭许可证人张某出庭作证

D.对一审判决不服而提出上诉


参考答案:C

第2题:

五、(本题22分) 案情:王某(女)与李某(男)于1998年结婚后居住在某省A市C区。2003年1月,李某去B市打工并一直居住在该市D区。2004年5月,李某向自己所在的B市D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王某离婚,D区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李某回到A市后,向A市C区法院起诉与王某离婚。C区法院受理后,李某找到律师杨某进行咨询。杨某看了案件材料后,第二天向李某讲了法院将会判决离婚的意见;李某向杨某表示,某律师想代理其诉讼;杨某当即对李某说,该律师所承办的案件85%都打输了,同时向李某示意其同学在A市C区法院某庭当庭长。李某深信无疑,决定委托杨某代理诉讼。李某因为不愿与王某见面,向法院申请不出庭,C区法院予以准许。

C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在开庭审理中,李某的诉讼代理人杨某称,李某要求离婚的原因,是王某所生的孩子与李某没有血缘关系,但未提供任何证据;王某承认自己所生的孩子不是李某的,但表示双方依然存在感情,不愿意离婚。C区法院经过审理,判决不准予离婚。李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A市中级法院认为王某已承认孩子非与李某所生,就表明两人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判决离婚。遂于2007年4月作出二审判决,准予离婚,其中明确了孩子的抚养权和财产的分割。

王某认为其与李某的感情并未破裂,法院的离婚判决存在问题,2007年6月向A市检察院提出申诉。A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A市中级法院认定事实不清,准予离婚的判决存在错误,财产分配也明显不当,且对李某私存的存款部分未进行分割,拟以本院名义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要求法院纠正错误判决。

问题:

1.对于李某的起诉,B市D区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是否正确?为什么?

2.请评价C区法院在本案一审中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

3.王某承认孩子非与李某所生,属于自认吗?为什么?

4.A市中级法院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

5.A市检察院通过何种程序以及对哪些事项可要求法院进行再审?为什么?

6.律师杨某有哪些行为违反了律师职业道德?


正确答案:

五、参考答案:

1.D区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是正确的。因为李某是原告,应该向被告王某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并且其也不符合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的条件。
2.C区法院公开审理本案是合法的,对于离婚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时,人民法院可以不公开审理,而当事人未申请则可以公开审理。本案当事人并未申请,故可以公开审理。C区人民法院不应当准许李某不出庭参加诉讼,因为离婚案件属于当事人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案件,双方当事人无特殊理由,均应亲自到庭。
3.王某承认自己所生的孩子不是李某的,其在证据中不属于“自认”的范畴,因为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但涉及身分关系的案件除外。
4.二审法院的判决是不合法的。因为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而不能直接作出判决,即便双方当事人同意,也无权直接判决,损害当事人审级利益。
5.A市检察院应当提请上级检察机关对A市中级法院的生效裁判提出抗诉,不能直接提出抗诉;已经生效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能再审,但是对于财产分割等问题,已分割的,可以提出抗诉;对于未分割部分不能提出抗诉,只能由当事人另行起诉。
6. 对案件进行胜诉分析的意见而未表明是个人意见;诋毁其他律师;向当事人暗示与法官的关系。

第3题:

在一起强奸案中,王某是被告人杨某的辩护律师,孙某是被害人李某的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已经生效后,则关于本案,下述说法正确的是:( )

A.孙某可以提出申诉

B.王某可以提出申诉

C.李某可以提出申诉

D.有关人员提出申诉后,该案的判决暂停执行


正确答案:C
参见《刑事诉讼法》第203条。再审申诉的主体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申诉后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4题:

在一起民事诉讼中,原告吴永军为了证明自己的诉讼主张,向法庭提供了周某、宋某、吴某、杨某四个证人的证人证言,其中,周某是15岁的中学生,其父亲不让其出庭作证;吴某是吴永军的弟弟;宋某是吴永军代理律师的妻子;杨某是一个中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宋某、吴某、杨某三人均亲自出庭作证。则在上述证人证言中,可以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依据的证言是( )。

A.周某
B.宋某
C.吴某
D.杨某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核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依据的证据。周某一方面属于未成年人,另外一方面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因此,其证言不能作为单独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所以选项A错误。宋某是原告代理律师的妻子,属于与一方当事人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因此,其证言也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所以选项B错误。吴某是原告的弟弟,属于与一方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因此,其证言也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所以选项C错误。杨某虽然是法院的院长,但是不妨碍他作为证人出庭作证,同时,题干中没有给出他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因此,其证言可以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所以选项D正确。

第5题:

2013年5月15日,李某与杨某签订了借款合同,2013年8月杨某到期不还款,9月李某向法院提交了起诉状,法院受理案件,被告如期提交答辩状,开庭审理时两人均委托了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后李某和杨某达成和解,李某申请撤诉,法院裁定撤诉。在本案中,没体现哪一种原则或制度:

A.辩论原则
B.平等原则
C.处分原则
D.法院调解自愿合法原则

答案:D
解析:
李某提交起诉书与杨某提交答辩状是行使辩论权的表现,可见,A正确;开庭审理时两人均委托了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是平等原则的表现。可见,B项正确;后李某和杨某达成和解,李某申请撤诉这是处分原则的表现,可见C项正确。综上所述,D项错误。

第6题:

甲是美国公民,因与我国某工艺品进出口公司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而在我国法院起诉, 则他可以() 。

A.委托中国律师甲某为诉讼代理人

B.委托美国律师乙某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

C.委托美国驻华大使馆官员以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

D.委托长期在中国经商的美国公司为诉讼代理人


正确答案:ABC

第7题:

如果预约上专家号,小军就去医院做检查。只要小军去医院,他一定去找杨医生。除非杨医生不上班,否则李医生不会接待小军。已知,李医生接待了小军,那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杨医生和李医生之间,小军只能选一个
B.小军没有预约上专家号
C.小军找过杨医生,但杨医生不在医院
D.不能确定杨医生是不是上班

答案:C
解析:
翻译推理。预约上专家号→医院做检查,去医院- +找杨医生,李医生会接待小军一杨医生不上班,李医生接待了小军(说明小军- -定去了医院)推出杨医生不上班,小军既然去了医院就一定找杨医生,但是杨医生不上班(不上班即不在医院),因此得到小军找过杨医生,但他不上班,没在医院。所以选C。

第8题:

段某因受人侮辱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究行为人杨某的刑事责任。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段某委托了一名律师代理自己诉讼。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该律师可以在一审判决作出后,提出上诉

B.该律师可以代段某出庭参加法庭审理

C.该律师可以在法庭上与被告人杨某及其辩护人进行辩论

D.该律师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段某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


正确答案:BCD
根据刑事诉讼代理的一般理论,诉讼代理人可以代被代理人出庭参加法庭审理。故本题B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160条规定:“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互相辩论。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据此,本题C项正确。《高法解释》第50条规定:“诉讼代理人应誊向人民法院提交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如果被代理人是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据此,本题D项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0条的规定,有权对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的人员不包括自诉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故本题A项不正确。故选择BCD。

第9题:

2013年5月15日,李某与杨某签订了借款合同,2013年8月杨某到期不还款,9月李某向法院提交了起诉状,法院受理案件,被告如期提交答辩状,开庭审理时两人均委托了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后李某和杨某达成和解,李某申请撤诉,法院裁定撤诉。在本案中,没体现哪一种原则或制度:

A、辩论原则
B、平等原则
C、处分原则
D、法院调解自愿合法原则

答案:D
解析:
李某提交起诉书与杨某提交答辩状是行使辩论权的表现,可见,A正确;开庭审理时两人均委托了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是平等原则的表现。可见,B项正确;后李某和杨某达成和解,李某申请撤诉这是处分原则的表现,可见C项正确。综上所述,D项错误。

第10题:

张律师在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中,因故与原告赵某解除了委托关系,有独立请求权的李某作为第三方委托张律师作他的诉讼代理人参加本案诉讼,张律师正确的处理方式为()

  • A、不接受李某的委托
  • B、在征得赵某的同意后,可接受李某的委托
  • C、无须征得赵某的同意,可直接接受李某的委托
  • D、因法无明文规定,由张律师自行决定

正确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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