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婚姻性质的彩礼,当事人要求返还的,人民法院 ( )

题目
单选题
买卖婚姻性质的彩礼,当事人要求返还的,人民法院 ( )
A

不予受理

B

不予支持

C

视具体情况而定

D

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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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当事人仍可以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为由,请求彩礼返还。()

参考答案:错误


参考答案:×

第2题:

在哪些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参考答案:

一般情况下,民事主体赠与他人财物,是不能要求返还的。但在婚姻关系中,一方婚前或婚后赠与对方财物,往往都是以对方与自己结婚或者婚姻关系存续为条件,实际上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一旦所附条件不能实现,赠与人有权要求对方返还财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上述第(二)、(三)项的规定应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第3题:

问:解除婚约时是否有权要求对方返还索要的彩礼?


正确答案:在生活中,结婚索要彩礼现象仍然存在,因彩礼引起的纠纷也不断增多。我国《婚姻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婚约是男女双方以将来结婚为目的所作的事先约定,俗称订婚。订婚不是结婚的必经程序,男女双方自愿订立的婚约没有法律上的约束力。男女双方可以订婚,也可以不订婚,已经订婚的男女双方可以按照当初订立的婚姻而登记结婚,也可以向对方宣布解除婚约,并且无须经得对方同意。但是,婚约解除后,无论是男方还是女方先提出解除婚约,任何一方都有权要求对方返还索要的彩礼。如果对方不予返还索要的彩礼,可以向对方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解决。不过,一般情况下,对于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互送的围巾、手帕、普通的衣物等日常生活用品,不返还不足以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不予返还;对于男女双方互赠的照片,一方坚持要求退还的,应当说服对方,尽量返还。关于这个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明确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第4题:

如果当事人要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第5题:

第 42 题 人民法院对于下列哪种案件,根据当事人申请,可以书面裁定先予执行?(  )

A.要求行政机关依法返还罚款,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可以书面裁定先予执行

B.要求行政机关依法返还罚款,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书面裁定先予执行

C.要求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可以书面裁定先予执行

D.要求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书面裁定先予执行


正确答案:C
《行诉若干解释》第48条第2款。

第6题:

《婚姻法》解释(二)规定:离婚时,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A、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B、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参考答案:AB

第7题: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10条规定,下列哪些情形下当事人请求返还聘礼(彩礼)的请求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A.给付的彩礼数额巨大

B.双方尚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C.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D.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参考答案:B, C, D

第8题:

人民法院支持当事人返还彩礼请求的情形不包括以下哪项?

A、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B、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C、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D、双方结婚未超过两年的


答案:D

第9题:

离婚或退婚时,可否请求对方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和嫁妆?


参考答案:

1、《婚姻法司法解释二》10条,下列情形,一方要求返还彩礼的,法院应当支持:(一)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二)(三)款必须以离婚为条件。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意见》19条,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司法解释三 :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 三 ) 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10题:

小明按当地习俗向小倩支付了结婚彩礼现金20万元及金银首饰数件,婚后不久小明即主张离婚并要求返还彩礼。关于该彩礼的返还,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因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故不能主张返还:

B、已办理结婚登记,未共同生活的,可主张返还

C、已办理结婚登记,并已共同生活的,仍可主张返还


参考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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