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缺票据行为能力的抗辩
无权代理的票据行为的抗辩
票据伪造或变造的抗辩
票据因法院作出除权判决而被宣告无效
第1题: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任何持票人行使票据抗辩的情形是( )。
A.票据未记载绝对必要记载事项
B.票据未记载相对必要记载事项
C.票据债务人的签章被伪造
D.票据债务人为无行为能力人
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使票据抗辩中对物抗辩的情形。根据规定,绝对必要记载事项不得欠缺,如果未记载导致票据无效;相对必要记载事项如果没有记载,适用法律的有关规定而会不使票据失效。所以票据上未记载相对必要记载事项不是抗辩事由。
第2题:
人的抗辩是票据债务人仅可以对特定的票据债权人提出的抗辩,包括( )的抗辩。
A.对无权代理所做
B.保全手续欠缺
C.否定票据行为有效成立
D.债权人欠缺实质上的受领资格
第3题:
A、票据债务人可以票据上欠缺表明票据种类的记载为由,对任何持票人行使抗辩
B、票据债务人有权以自己与出票人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
C、票据债务人有权以自己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
D、票据抗辩的事由只能是法定的,而不得是当事人约定的
第4题: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任何持票人行使票据抗辩的情形是( )。
A.票据未记载绝对必要记载事项
B.票据未记载相对必要记载事项
C.票据债务人的签章被伪造
D.票据债务人为无行为能力人
第5题:
物的抗辩中一切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一切票据债权人行使的抗辩,具体包括()。
A、票据上必要记载事项欠缺而导致票据无效的抗辩
B、票据上记载的到期日尚未届至的抗辩
C、票据因法院的除权判决而宣告无效的抗辩
D、票据因依法付款或依法提存而使票据权利消灭的抗辩
第6题:
人的抗辩,又称相对抗辩或主观抗辩,是票据债务人与特定的票据权利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而发生抗辩,包括( )的抗辩。
A.对无权代理所做
B.保全手续欠缺
C.否定票据行为有效成立
D.债权人欠缺实质上的受领资格
第7题:
票据抗辩中物的抗辩是指( )。
A.基于票据本身所存在的事由而发生的抗辩
B.由于根据债务人与特定的票据债权人之间的关系而发生的抗辩
C.对背书不连续的抗辩
D.对恶意取得票据的抗辩
第8题:
人的抗辩.又称相对抗辩或主观抗辩,是票据债务人仅可以对特定的票据债权人提出的抗辩,包括( )的抗辩。
A.对无权代理所做
B.保全手续欠缺
C.否定票据行为有效成立
D.债权人欠缺实质上的受领资格
第9题:
特定票据债务人可以对特定票据债权人行使的抗辩,具体包括()。
A、票据原因关系无效或不成立的抗辩
B、欠缺票据对价的抗辩
C、基于当事人之间特别约定的抗辩
D、欠缺票据交付行为的抗辩
第10题:
1 7 .行使票据抗辩权利存在的限制包括( ) 。
A .凡是善意的、已支付对价的正当持票人可以向票据上的一切债务人请求付款
B .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
C .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
D .持票人取得的票据是无对价的,票据债务人可以以对抗持票人前手的抗辩事由对抗该持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