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强与赵勇于2001年5月1日签订买卖一古画的书面合同。双方约定赵勇花10万元购买王强所持的郑板桥字画一幅,名为《醉蟹抱

题目
问答题
王强与赵勇于2001年5月1日签订买卖一古画的书面合同。双方约定赵勇花10万元购买王强所持的郑板桥字画一幅,名为《醉蟹抱石》。在买卖合同中,双方还约定了定金条款,赵勇在合同订立后即依约向王强交付了定金3万元。同时,双方还约定了数额为3.5万元的违约金。 如果王强违约,将画卖与他人,致使赵勇不能得到该画,赵勇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多少人民币?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即4万元,退还1万元定金。违约金不得重复计算。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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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2003年S月王某(男)与赵某结婚,双方书面约定婚后备自收入归个人所有。2005年10月王某用自己的收入购置一套房屋。2005年¨月赵某下岗,负贲照料女儿及王某的生活。2008年8月王某提出离婚.赵某得知王某与张某已同居多年。法院应支持赵某的下列哪些主张?

A.赵某因抚育女儿、照顾王某生活付出较多义务,王某应予以补偿

B.离婚后赵某没有住房,应根据公平原则判决王某购买的住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C.王某与张某同居导致离婚,应对赵某进行赔偿

D.张某与王某同居破坏其家庭,应向赵某赔礼道教


正确答案:AC
[考点]离婚的法律效力
[解析]首先,选项A考查离婚时对付出义务较多一方的补偿规则。根据《婚姻法>第40条的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可知,本题中,王某与赵某结婚后。虽然双方书面约定婚后各自收入归个人所有,但赵菜下岗后,照料女儿及王某的生活,付出较多义务,有权获得补偿。据此,选项A正确。
其次,选项B考查离婚时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补助规则。根据《婚姻法》第42条的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以及《婚姻法解释(一)》第27条的规定:“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可知。本题中,离婚时赵某没有住房,属于生活困难,依照法律的上述规定,赵某“可以”取得王某购买住房的居住权或者所有权,但是选项8一方面采用仅仅考虑到了所有权,而忽视了“居住权”;另一方面采用“应当”的说法,将法条规定的“可以”绝对化,因而是错误的。
最后,选项CD考查离婚时损害赔偿的问题。根据《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可知,本题中,王某作为有配偶者与张某同居.属于导致离婚中的过错方,在离婚时应当对赵某进行损害赔偿,据此,选项C正确。同时,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29条第1款的规定:“承担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可知,离婚损害赔偿的当事人仅限于夫妻双方.而不能扩大至婚姻以外的第三人,所以选项D认为张某应向赵某赔礼道歉是错误的。

第2题:

下列有关王某与赵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效力及房屋所有权的问题,说法正确的有( )。

A.王某与赵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B.王某与赵某之问的买卖合同效力待定

C.王某与赵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

D.在4月1日至4月10日期间,赵某无权要求徐某返还房屋

E.在4月1日至4月i0日期间,赵某有权要求徐某返还房屋


正确答案:CE
本题考核买卖合同的效力及所有权的转移。王某未将房屋过户给徐某,房屋所有权没有转移,依然属于王某。王某再次将房屋出售给赵某的行为属于有权处分,买卖合同有效。王某与赵某已经办理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赵某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

第3题:

刘升与王强的代理合同于6月2日结束,6月4日刘升以王强的名义与牛雨签订了一份买卖光碟的合同,在此情形下,( )

A.合同无效

B.王强可追认该合同,从而承受该合同的权利义务

C.王强不追认该合同时,应由刘升承担相关的合同责任

D.牛雨可催告王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如王强未作表示,视为拒绝追认

E.王强追认合同,应由刘升和王强承担相关的合同责任


正确答案:BCD

第4题:

王强与赵勇于2001年5月1日签订买卖一古画的书面合同。双方约定赵勇花10万元购买王强所持的郑板桥字画一幅,名为《醉蟹抱石》。在买卖合同中,双方还约定了定金条款,赵勇在合同订立后即依约向王强交付了定金3万元。同时,双方还约定了数额为3.5万元的违约金。若双方约定,在6月5日,赵勇付款。6月10日,王强交货。5月30日,赵勇闻得王强曾因倒卖假画而入狱;又,著名文物鉴定专家李有志告诉赵勇,郑板桥确曾画过《醉蟹抱石》图,但听说该画早在民国期间已毁于战火,王强手中的画多半是假的。6月5日,王强要求赵勇付款,赵勇可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赵勇可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或不安抗辩权)或答: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第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第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第三,丧失商业信誉。中止履行,要求对方提供担保,否则,可以解除合同。

第5题:

王某向丁某借款100万元,后无力清偿,遂提出以自己所有的一幅古画抵债,双方约定第二天交付。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双方约定以古画抵债,等同于签订了另一份买卖合同,原借款合同失效,王某只能以交付古画履行债务
B、双方交付古画的行为属于履行借款合同义务
C、王某有权在交付古画前反悔,提出继续以现金偿付借款本息方式履行债务
D、古画交付后,如果被鉴定为赝品,则王某应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答案:B,C,D
解析:
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纪要〔2014〕2号》规定,“以物抵债”是指债务人与债权人约定以债务人或经第三人同意的第三人所有的财产折价归债权人所有,用以清偿债务的行为。据此可知,王某与丁的约定为代物清偿协议,王某交付古画的行为属于履行借款合同义务,而并非意味着原借款合同失效。
选项C正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纪要〔2014〕2号》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债务清偿期届满后当事人达成以物抵债协议,在尚未办理物权转移手续前,债务人反悔不履行抵债协议,债权人要求继续履行抵债协议或要求确认所抵之物的所有权归自己的,人民法院应驳回其诉讼请求。但经释明,当事人要求继续履行原债权债务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据此可知,以物抵债协议为要物协议,须清偿人现实地为给付行为并经清偿受领人受领的,才发生以物抵债的效力。因此,王某在现实交付古画前可以反悔,而继续以现金方式履行借款义务。
选项D正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纪要〔2014〕2号》规定,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债权人在债务清偿期届满后通过以物抵债协议取得了所抵之物的所有权,后要求债务人承担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关于买卖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据此可知,王某应对古画品质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6题:

王某和赵某签订一货物买卖合同,由王某向赵某提供木材,价款总计80万元,2005年10月31日前交货.赵某必须于2005年12月31日前将贷款交付王某,逾期将以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利息,并支付价款总额5%的违约金.同时,李某与王某签订了保证合同,约定赵某不能按约定履行合同时由李某代赵某偿付全部货款和逾期利息.之后,王某按期交付了木材,而赵某至2005年12月31日尚未支付货款.王某向赵某多次索要未果,遂找到李某要其依法承担保证责任.李某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是哪些项目?【】

A.全部货款

B.逾期交货的利息

C.损害赔偿金

D.违约金


正确答案:AB

第7题:

张某与经营自行车买卖的王某签订了买卖自行车的合同,期间张某还与王某协商购买王某珍藏多年的一幅古画,则此题中涉及的物有( )。

A.动产
B.不动产
C.种类物
D.从物
E.特定物

答案:A,C,E
解析:
知识点:物的分类。自行车和艺术品都属于动产。张某与王某买卖的自行车属于种类物。张某欲购买的王某的古画属于特定物。

第8题:

王五和赵六于2010年2月5日签订了一个价值100万元买卖合同,其中约定了王五需向赵六交付定金25万元。2月9日王五向赵六交付了15万元,赵六接受且未提出异议。请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定金合同自2月5日生效

B.定金合同自2月9日生效

C.定金数额为20万元

D.定金数额为15万元


正确答案:BD
BD。解析:《担保法》第90条规定:“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合同是要式合同、实践合同,只有实际交付了定金,定金合同才生效。因此,A项错误,B项正确。《担保法》第91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担保法解释》第121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不能据此认定题目中的定金总额为20万元。《担保法解释》第1 19条规定:“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一方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王五向赵六交付了15万元作为定金,赵六接受且未提出异议,此时,定金合同已经发生变更,定金数额应为15万元。C项错误,D项正确。本题应选BD项。

第9题:

共用题干
王明委托通达房地产经纪公司(以下简称通达公司)为其购买1套二手房,并约定佣金为房价款的4%。通达公司委托派房地产经纪人小李承办该业务。小李给王明介绍了一套业主赵某的房屋,王明在小李带领下查验房屋后同意购买。随后,王明、小李、赵某共同商谈成交手续事宜。

王明、赵某达成买卖意向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正确的做法为( )。
A:通达公司与王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B:通达公司与赵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C:王明与赵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D:通达公司委托小李与赵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答案:C
解析:

第10题:

案情介绍: 家住某市甲区的赵某某(甲方)与家住乙区的王某某(乙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王某某将位于丙区的一处380平方米的二层楼租给赵某某经营饭馆。合同中除约定了有关租赁事项外,还约定:“甲方租赁过程中如决定购买该房,按每平方米4000元的价格购买,具体事项另行赵某某的饭馆开张后生意兴隆,遂决定将租赁的房屋买下长期经营。但因房价上涨,王某某不同意出卖。赵某某将房价款l50万元办理提存公证,王某某仍不同意出卖。后王某某以每平方米4500元的价格与新叶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赵某某为阻止王某某与新叶公司成交,向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认定租赁合同中的买卖条款有效并判决王某某履行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义务。法院受理后,王某某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审查后发出驳回通知书。一审法院经审理认定,原被告之间构成了预约合同关系,但尚不构成买卖关系,故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赵某某不服提出上诉。 本案诉讼过程中法院的何种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正确的做法是什么?


正确答案: 法院用通知书驳回管辖权异议错误,应当使用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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