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有一份合同,出售大米10000公吨。合同规定:“自9月份开始,每月装船1000公吨,分10批交货”卖方从9月份开始交货,但在交至第3批大米时,大米品质有霉变,不适合人类食用,因而买方以此为理由,主张全部合同无效,同时要求损害赔偿。讨论:买方可否主张这种权利?如所交货物为成套的机器设备,如何处理?
第2题:
有一份CIF合同,出售100公吨绿豆,合同单价为每公吨1000美元,共100000美元。事后卖方只交货5公吨。如本例卖方交货90公吨。买方又可主张何种权利?为什么?
第3题:
第4题:
我国出口商品时,价格可写为()。
第5题:
有一份CIF合同,出售100吨大米,单价为每吨500美元,总值为50000美元。事后卖方只交货5吨。在这种情况下,买方可主张何种权利?为什么?如果卖方交货90吨,买方又可主张何种权利?为什么?
第6题:
有一份FOB合同,出售100公吨农产品,总值50 000美元。在交货时,所含水分超过合同规定指标10%。讨论:买方可否撤销合同?
第7题:
有一产地交货合同(EXW合同),出售新鲜樱桃10公吨,总值180000美元。合同规定买方必须在5月20日至26日之间派冷藏集装箱车到产地接运货物。临近交货期,卖方虽然多次催促对方派车,但直到5月31日均未见对方派车。于是卖方不得不在6月1日把这批货物卖给另一新买主,得价140000美元。 讨论:在此情况下,卖方的做法是否正确?卖方是否应为未交货负责任?卖方的损失应由谁负责?
第8题:
第9题:
我方以每箱100美元CIF纽约价出口货物100箱,合同允许5%的数量增减,实际交货105箱,我方应收款()。
第10题:
有一份CIF合同,出售100公吨绿豆,合同单价为每公吨1000美元,共100000美元。事后卖方只交货5公吨。在这种情况下,买方可否主张撤销合同?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