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本题下称“甲”)向乙企业(本题下称“乙”)发出传真订货,该传真列明了货物的种类、数量、质量、供货时间、交货方式等

题目
问答题
甲企业(本题下称“甲”)向乙企业(本题下称“乙”)发出传真订货,该传真列明了货物的种类、数量、质量、供货时间、交货方式等,并要求乙在10日内报价。乙接受甲发出传真列明的条件并按期报价,亦要求甲在10日内回复;甲按期复电同意其价格,并要求签订书面合同。乙在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按甲提出的条件发货,甲收货后未提出异议,亦未付款。后因市场发生变化,该货物价格下降。甲遂向乙提出,由于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买卖关系不能成立,故乙应尽快取回货物。乙不同意甲的意见,要求其偿付货款。随后,乙发现甲放弃其对关联企业的到期债权,并向其关联企业无偿转让财产,可能使自己的货款无法得到清偿,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试述甲传真订货、乙报价、甲回复报价行为的法律性质。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甲需要购钢材1000吨,向乙发出传真求货,传真中称“请于10日内组货后发传真告知”。传真发出第五日,甲又与丙签订了甲购买丙1000吨钢材的买卖合同,价格低于向乙发出的组货传真价格。当日,甲再次向乙发出电报,撤销给乙的第一份传真内容。电报发出后的第二日,乙回复“已经组到钢材500吨,不能撤销”。则( )。

A.甲对乙组货500吨钢材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B.甲与乙的钢材买卖合同并未成立

C.甲与乙的钢材买卖合同已经成立

D.甲对乙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E.甲与丙的合同构成对乙的侵权


正确答案:BD
解析: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订立合同过程中一方假借订立合同,实施损害对方利益的行为或实施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造成对方损失时应负的赔偿责任。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在订立合同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第2题:

甲企业于2月1日向乙企业发出签订合同的信函。2月5日乙企业收到了该信函,第二天又收到了通知该信函作废的传真,甲企业发出传真,通知信函作废的行为属于要约()的行为。

A、发出
B、撤回
C、撤销
D、变更

答案:C
解析:
本题的考点为要约的撤销。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要约的撤回与撤销的区别在于,要约的撤回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前,而要约的撤销则是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后。

第3题:

下列承诺中无效的有:( )

A.某贸易公司以信件发出承诺通知,立即以传真向要约人表明撤回该承诺,传真先于信件到达

B.甲告知乙,因儿子考上大学,欲将其居住的房间租出,月租金750元;问乙是否愿意住,乙称自己再考虑一下,甲随即称:可以,但要在一个月内给我答复,一周后,乙向甲发出一份e-mail,表示愿意租甲的房子,但因网络故障,一个月后才到达甲的e-mm1信箱,甲看到后过了两个月才告诉乙该e-mail迟到一事并称房已租出

C.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传真,称"现有某型号轿车100辆,单价15万元。若需要请于三日内告知。“乙公司次日传真称”同意。若本合同出现纠纷,由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D.李某到冷饮店拿出2元钱,说:“一杯可乐”。服务员遂接过钱,把一杯冰镇可乐递过去。


正确答案:AC
「考点」承诺的要件;承诺的效力
「解析」A中承诺被依法撤回。B中,甲以对话形式发生要约,本应即对其作出承诺,但双方约定了一个月的承诺期限,乙在该期限内发出了承诺,因网络故障到达甲时已超过期限,但甲未及时告知乙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故该承诺有效。C中承诺变更了要约中的解决争议办法,是对要约的实质性变更,故为新要约。D中,服务员的行为即表现出承诺之意思,这类合同行为根据交易习惯无须作出承诺通知。

第4题:

2009年1月,中国甲公司与意大利乙公司洽谈某宗商品交易,并签订了一份标的额为50万欧元的进口合同。双方约定:意大利乙公司应于2009年4月30日前交货。但当交货期届满时,意大利乙公司却未履行交货义务。中国甲公司遂发出催其交货的通知,并给予意大利乙公司20天的宽限期。2009年5月15日,意大利乙公司以传真方式通知中国甲公司,其于2009年6月15日后才能交货。中国甲公司因急需该货物,遂于2009年5月21日以传真方式通知意大利乙公司终止合同,并以55万欧元的市场价格购买了替代货物。中国甲公司是否有权终止合同?请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买方在下列情况下有权终止合同:(a)卖方不履行其在合同或本公约中的任何义务,构成根本违反合同;或 (b)如果发生不交货的情况,卖方在买方规定的额外时间内仍不交付货物,或卖方声明他将不在所规定的时间内交付货物。

第5题:

甲施工企业于2月1日向乙材料供应商邮寄了签订合同的信函。乙企业2月5日先收到了甲企业声明该信函作废的传真,2月7日才收到了签订合同的信函。甲企业发出传真声明作废的行为属于()。

A.要约撤销
B.要约邀请
C.要约撤回
D.要约生效

答案:C
解析:
2020版教材P128 / 2019版教材P127
本题考察的是: 要约的法律效力。要约可以撤回 ,但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要约可以撤销 ,但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甲企业申明作废的传真在签订合同的信函到达乙企业之前,因此属于要约撤回。

第6题:

甲公司(本题下称“甲”)向乙公司(本题下称“乙”)发出传真订货,该传真列明了货物的种类、数量、质量、供货时间、交货方式、付款方式等内容,并要求乙在20日内报价。乙接受甲传真列明的条件并按期报价,亦要求甲在20日内回复;甲按期复电同意其价格,并要求乙增加供货数量和订立合同书确认合同内容。乙在未签订合同书的情况下按甲提出的条件发货,甲收货后未提出异议,亦未及时支付货款。三个月后因市场发生变化,该货物价格下降。甲遂向乙提出,由于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买卖关系不能成立,故乙应尽快取回货物。乙不同意甲的意见,要求其偿付货款,二者发生纠纷。 问题: (1)试述甲传真订货、乙报价、甲回复报价行为的法律性质。 (2)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3)如果甲、乙事先没有特别约定,那么甲在未支付货款的情况下,是否承担货物灭失的风险?为什么? (4)如果乙发现甲放弃其对关联企业的到期债权,并向其关联企业无偿转让财产,可能使乙的货款无法得到清偿时,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何种权利请求,以保护其利益不受侵害? 如果甲在未征得乙同意的情况下把付款义务转移给了丙,事后将此事通知了乙,甲是否可以免除对乙的付款义务?为什么?


正确答案:
(1)甲传真订货行为的性质属于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该传真缺少价格条款,甲邀请乙报价,还不具有要约性质。 
乙接受甲传真列明的条件并按期报价的性质属于要约。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要约要具备两个条件,第一,内容具体确定;第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本例中,乙同意甲方传真中的合同条件,并通过报价使合同价格条款内容具体确定,约定回复日期则表明其将受报价的约束,已具备要约的全部要件。 
甲按期复电同意乙的报价,同时要求增加供货数量和订立合同书确认合同内容,应视为新要约。 
(2)通常情况下,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合同尚来成立。但是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入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或者在合同书签字或盖章之前,一方当事人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本例中,双方虽未签订书面合同,但乙已实际履行合同义务,甲亦接受并未提出异议,故合同成立。 
(3)甲应当承担货物灭失的风险。按照《合同法》的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标的物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之前由卖方承担,交付之后由买方承担。本案中,乙向甲交货后,货物灭失风险应当由买方甲承担,不管其是否支付了货款。 
(4)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行使撤销权的请求,撤销甲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以维护其权益。 
(5)甲不可以免除对乙的付款义务。因为根据《合同法》规定,债务人转让债务必须经过债权人的同意,否则对债权人不发生效力。本案中,如果甲在未征得乙同意的情况下将债务转让于丙,该转让对乙不生效,所以甲仍需向乙承担付款义务。

第7题:

甲企业于2月1日向乙企业发出签订合同的信函。2月5日乙企业收到了该信函,第二天又收到了通知该信函作废的传真件。甲企业发出传真,通知信函作废的行为属于要约( )的行为。

A.发出
B.撤回
C.撤销
D.变更

答案:C
解析:
【考点】本题考查要约的撤回与要约的撤销的识别【解析】《合同法》第16条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第17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第18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第30条规定:“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本题中,乙企业2月5日收到了甲企业发出的签订合同的信函,符合《合同法》第16条“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的情形,要约生效,同时要约撤回的条件也消失。2月6日乙又收到了甲通知信函作废的传真,此时乙尚未承诺是否签约。因此甲发出传真的行为符合《合同法》第18条“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的情形,属于要约撤销的行为。因此C选项符合题干要求,是正确选项。

第8题:

甲公司于3月5日向乙企业发出签订合同要约的信函。3月8日乙企业收到甲公司声明该要约作废的传真。3月10日乙企业收到该要约的信函。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甲公司发出传真声明要约作废的行为属于( )

A.要约撤回

B.要约撤销

C.要约生效

D.要约失效


正确答案:A

第9题:

某百货公司因建造一栋大楼,急需钢材,遂向本省的甲、乙、丙钢材厂发出传真,传真中称:“我公司急需标号为01型号的钢材200吨,如贵厂有货,请速来传真,我公司愿派人前往购买。”三家钢材厂在收到传真以后,都先后向百货公司回复了传真,在传真中告知它们备有现货,且告知了钢材的价格。而甲钢材厂在发出传真的同时,便派车给百货公司送去了100吨钢材。在该批钢材送达之前,百货公司得知丙钢材厂所生产的钢材质量较好,且价格合理,因此,向丙钢材厂去传真,称:“我公司愿购买贵厂200吨01型号钢材,盼速送货,运费由我公司负担。”在发出传真后第二天上午,丙钢材厂发函称已准备发货。下午,甲钢材厂将100吨钢材送到百货公司,被告知,他们已决定购买丙钢材厂的钢材,因此不能接受其送来的钢材。甲钢材厂认为,百货公司拒收货物已构成违约,双方因协商不成,甲钢材厂遂向法院提起诉讼。问:本争议应当如何解决?为什么?


正确答案:被告处于承诺人的地位,被告可以承诺也可以不承诺,被告拒收货物,表明其拒绝承诺,所以合同根本没有成立,被告自然不必承担违约责任

第10题:

2009年1月,中国甲公司与意大利乙公司洽谈某宗商品交易,并签订了一份标的额为50万欧元的进口合同。双方约定:意大利乙公司应于2009年4月30日前交货。但当交货期届满时,意大利乙公司却未履行交货义务。中国甲公司遂发出催其交货的通知,并给予意大利乙公司20天的宽限期。2009年5月15日,意大利乙公司以传真方式通知中国甲公司,其于2009年6月15日后才能交货。中国甲公司因急需该货物,遂于2009年5月21日以传真方式通知意大利乙公司终止合同,并以55万欧元的市场价格购买了替代货物。中国甲公司可以向意大利乙公司请求的损害赔偿额是多少?请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还规定,如果合同被终止,而在宣告终止后的一段合理时间内,买方已以合理方式购买替代货物,则买方可以取得合同价格和替代货物交易价格之间的差额以及按照本公约规定可以取得的任何其他损害赔偿。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