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15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传真订货,该传真列明了所需货物的种类、数量、质量、供货时间、交货方式等,并要求乙

题目
问答题
2013年8月15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传真订货,该传真列明了所需货物的种类、数量、质量、供货时间、交货方式等,并要求乙公司在10日内报价。乙公司接受甲公司发出传真列明的条件,并于8月20日按期报价,在其发出的传真中亦要求甲公司在10日内回复;甲公司同样按期复电同意其价格,并要求签订书面合同。 乙公司在未与甲公司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就按甲公司提出的条件发货,甲公司收货后未提出异议,亦未付货款。后因市场行情发生变化,该货物价格下降。甲公司遂向乙公司提出,由于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该买卖关系不能成立,故乙公司应尽快取回货物。乙公司不同意甲公司的意见,坚持要求其偿付货款。随后,乙公司发现甲公司放弃其对控股子公司的到期债权,并向其控股子公司无偿转让了-批财产,可能使自己的货款无法得到足额清偿,遂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要求:根据上述情形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试述甲公司传真订货、乙公司报价、甲公司回复报价行为的法律性质。 (2)该买卖合同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3)对甲公司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乙公司应向人民法院提出何种权利请求,以保护其利益不受损害?对乙公司行使该权利的期限,法律有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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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甲公司长期购买乙厂的水泥,现因急需水泥向乙厂发出传真,请其立即运送某型号水泥50吨到某工地,价格与以往相同,货到付款。乙厂接到传真后,按照以往惯例,立即组织货源,并将水泥送到了甲公司指定的工地。不料,甲公司因另外购得水泥,拒绝接受乙厂的水泥,为此引起纠纷。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公司的传真为要约邀请

B.甲公司的传真为要约,但已被撤回

C.甲公司的传真为要约,但已被撤销

D.甲公司的传真为要约,乙厂乙承诺


正确答案:D

本题考点是合同订立过程中要约和承诺。我国《合同法》第26

  条规定:“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承诺到达的时间适用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甲公司基于合理的信赖相信且做出了合同的履行,“按照以往惯例”说明了合理信赖的存在。正确答案是D。

第2题:

2012 年 8 月 5 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订购图书的订单,订单中详细列明了订购数量、交货日期等,并要求乙公司在接到该订单之日起 3 日内向甲公司发出确认函。乙公司 8 月 6 日接到订单,于 8 月 10 日向甲公司发出确认函,同时寄出该批图书。甲公司收到图书后,拒绝接受。关于本案的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A.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订单的行为属于要约邀请
B.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确认函的行为属于承诺
C.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确认函的行为属于要约
D.乙公司向甲公司寄出图书的行为属于履行合同

答案:C
解析:
乙公司6号接到订单,10号回复,超过了甲公司约定期限,不属于履行合同,应当视为新的要约。

第3题:

S公司向H公司发出传真订购一批货物,该传真列明了货物的种类、数量、质量、交货方式、交货时间等,并要求H公司在15日内报价。H公司接受S公司发出传真列明的条件并按期报价,亦要求S公司在15日内回复;S公司按期复电同意其价格,并要求签订书面合同。H公司在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按S公司提出的条件发货,S公司收货后未提出异议,亦未付货款。后因市场发生变化,该货物价格下降。S公司遂向H公司提出,由于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买卖关系不能成立,故H公司应尽快取回货物。H公司不同意S公司的意见,要求其偿付货款。随后,H公司发现S公司放弃其对关联企业的到期债权,并向其关联企业无偿转让财产,可能使自己的货款无法清偿,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

(1)试述S公司传真订货、H公司报价、S公司回复报价行为的法律性质。

(2)买卖合同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3)对S公司放弃到期债权,对H公司行使该权利的期限,法律有何规定?


正确答案:(1)S公司传真订货行为的性质属于要约邀请。因该传真欠缺价格条款邀请H公司报价故不具有要约性质。H公司报价行为的性质属于要约。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要约要具备两个条件:第一内容具体确定;第二表明经受要约的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本题中H公司的报价因同意S公司传真中的其他条件并通过报价使合同条款内容具体确定约定回复日期则表明其将受报价的约束已具备要约的全部要件。S公司回复报价行为的性质属于承诺因其内容与要约一致且于承诺期内作出。 (2)买卖合同依法成立。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本题中虽双方未按约定签订书面合同但H公司已实际履行合同义务S公司亦接受未及时提出异议故合同成立。 (3)H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行使撤销权的请求撤销S公司的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以维护其权益。对撤销权的时效《合同法》规定撤销权应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该权利消灭。
(1)S公司传真订货行为的性质属于要约邀请。因该传真欠缺价格条款,邀请H公司报价,故不具有要约性质。H公司报价行为的性质属于要约。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要约要具备两个条件:第一,内容具体确定;第二,表明经受要约的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本题中,H公司的报价因同意S公司传真中的其他条件,并通过报价使合同条款内容具体确定,约定回复日期则表明其将受报价的约束,已具备要约的全部要件。S公司回复报价行为的性质属于承诺,因其内容与要约一致,且于承诺期内作出。 (2)买卖合同依法成立。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本题中,虽双方未按约定签订书面合同,但H公司已实际履行合同义务,S公司亦接受,未及时提出异议,故合同成立。 (3)H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行使撤销权的请求,撤销S公司的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以维护其权益。对撤销权的时效,《合同法》规定,撤销权应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该权利消灭。

第4题:

甲企业(本题下称“甲”)向乙企业(本题下称“乙”)发出传真订货,该传真列明了货物的种类、数量、质量、供货时间、交货方式等,并要求乙在10日内报价。乙接受甲发出传真列明的条件并按期报价,亦要求甲在10日内回复;甲按期复电同意其价格,并要求签订书面合同。乙在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按甲提出的条件发货,甲收货后未提出异议,亦未付款。后因市场发生变化,该货物价格下降。甲遂向乙提出,由于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买卖关系不能成立,故乙应尽快取回货物。乙不同意甲的意见,要求其偿付货款。随后,乙发现甲放弃其对关联企业的到期债权,并向其关联企业无偿转让财产,可能使自己的货款无法得到清偿,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甲放弃其对关联企业的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乙可向人民法院提出何种权利请求,以保护其利益不受侵害?对乙行使该权利的期限,法律有何规定?


正确答案:乙可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权的请求,撤销甲的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以维护其权益。对撤销权的时效,《合同法》规定,撤销权应当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的,该权利消灭。

第5题:

2009年1月,中国甲公司与意大利乙公司洽谈某宗商品交易,并签订了一份标的额为50万欧元的进口合同。双方约定:意大利乙公司应于2009年4月30日前交货。但当交货期届满时,意大利乙公司却未履行交货义务。中国甲公司遂发出催其交货的通知,并给予意大利乙公司20天的宽限期。2009年5月15日,意大利乙公司以传真方式通知中国甲公司,其于2009年6月15日后才能交货。中国甲公司因急需该货物,遂于2009年5月21日以传真方式通知意大利乙公司终止合同,并以55万欧元的市场价格购买了替代货物。中国甲公司是否有权终止合同?请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买方在下列情况下有权终止合同:(a)卖方不履行其在合同或本公约中的任何义务,构成根本违反合同;或 (b)如果发生不交货的情况,卖方在买方规定的额外时间内仍不交付货物,或卖方声明他将不在所规定的时间内交付货物。

第6题:

甲公司欲卖给乙公司一批货物,向乙发出要约书,乙公司接受了甲的报价,并传真就该合同其他主要条款提出意见,甲公司完全接受。双方根据协商内容制定合同书,盖章后交给乙公司,同时向乙公司交付了货物,乙公司接受了履行,但因为乙公司法定代表人出差,合同书迟迟未签。那么( )。

A.合同须自乙公司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B.合同自甲公司表示完全接受的通知到达乙公司时成立

C.合同自乙公司接受甲公司的报价时成立

D.合同以乙公司接受甲公司的履行的时间为合同成立时间


正确答案:D
根据《合同法》第37条的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甲公司已经履行了合同义务,合同应在乙公司接受甲公司的履行时生效。

第7题:

甲公司因业务开展需要,拟购买10部手机,便向乙公司发出传真,要求以2000元/台的价格购买10部手机,并要求乙公司在一周内送货上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传真的行为属于()。

A.邀请
B.要约
C.承诺
D.要约邀请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合同法中的要约,正确选项为B要约。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愿意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题目中甲向乙发出邀请,希望和乙订立合同,为要约,所以选B。一般含有价格的为要约。

第8题:

甲公司(本题下称“甲”)向乙公司(本题下称“乙”)发出传真订货,该传真列明了货物的种类、数量、质量、供货时间、交货方式、付款方式等内容,并要求乙在20日内报价。乙接受甲传真列明的条件并按期报价,亦要求甲在20日内回复;甲按期复电同意其价格,并要求乙增加供货数量和订立合同书确认合同内容。乙在未签订合同书的情况下按甲提出的条件发货,甲收货后未提出异议,亦未及时支付货款。三个月后因市场发生变化,该货物价格下降。甲遂向乙提出,由于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买卖关系不能成立,故乙应尽快取回货物。乙不同意甲的意见,要求其偿付货款,二者发生纠纷。 问题: (1)试述甲传真订货、乙报价、甲回复报价行为的法律性质。 (2)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3)如果甲、乙事先没有特别约定,那么甲在未支付货款的情况下,是否承担货物灭失的风险?为什么? (4)如果乙发现甲放弃其对关联企业的到期债权,并向其关联企业无偿转让财产,可能使乙的货款无法得到清偿时,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何种权利请求,以保护其利益不受侵害? 如果甲在未征得乙同意的情况下把付款义务转移给了丙,事后将此事通知了乙,甲是否可以免除对乙的付款义务?为什么?


正确答案:
(1)甲传真订货行为的性质属于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该传真缺少价格条款,甲邀请乙报价,还不具有要约性质。 
乙接受甲传真列明的条件并按期报价的性质属于要约。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要约要具备两个条件,第一,内容具体确定;第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本例中,乙同意甲方传真中的合同条件,并通过报价使合同价格条款内容具体确定,约定回复日期则表明其将受报价的约束,已具备要约的全部要件。 
甲按期复电同意乙的报价,同时要求增加供货数量和订立合同书确认合同内容,应视为新要约。 
(2)通常情况下,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合同尚来成立。但是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入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或者在合同书签字或盖章之前,一方当事人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本例中,双方虽未签订书面合同,但乙已实际履行合同义务,甲亦接受并未提出异议,故合同成立。 
(3)甲应当承担货物灭失的风险。按照《合同法》的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标的物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之前由卖方承担,交付之后由买方承担。本案中,乙向甲交货后,货物灭失风险应当由买方甲承担,不管其是否支付了货款。 
(4)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行使撤销权的请求,撤销甲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以维护其权益。 
(5)甲不可以免除对乙的付款义务。因为根据《合同法》规定,债务人转让债务必须经过债权人的同意,否则对债权人不发生效力。本案中,如果甲在未征得乙同意的情况下将债务转让于丙,该转让对乙不生效,所以甲仍需向乙承担付款义务。

第9题:

2009年1月,中国甲公司与意大利乙公司洽谈某宗商品交易,并签订了一份标的额为50万欧元的进口合同。双方约定:意大利乙公司应于2009年4月30日前交货。但当交货期届满时,意大利乙公司却未履行交货义务。中国甲公司遂发出催其交货的通知,并给予意大利乙公司20天的宽限期。2009年5月15日,意大利乙公司以传真方式通知中国甲公司,其于2009年6月15日后才能交货。中国甲公司因急需该货物,遂于2009年5月21日以传真方式通知意大利乙公司终止合同,并以55万欧元的市场价格购买了替代货物。中国甲公司可以向意大利乙公司请求的损害赔偿额是多少?请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还规定,如果合同被终止,而在宣告终止后的一段合理时间内,买方已以合理方式购买替代货物,则买方可以取得合同价格和替代货物交易价格之间的差额以及按照本公约规定可以取得的任何其他损害赔偿。

第10题:

甲企业(本题下称“甲”)向乙企业(本题下称“乙”)发出传真订货,该传真列明了货物的种类、数量、质量、供货时间、交货方式等,并要求乙在10日内报价。乙接受甲发出传真列明的条件并按期报价,亦要求甲在10日内回复;甲按期复电同意其价格,并要求签订书面合同。乙在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按甲提出的条件发货,甲收货后未提出异议,亦未付款。后因市场发生变化,该货物价格下降。甲遂向乙提出,由于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买卖关系不能成立,故乙应尽快取回货物。乙不同意甲的意见,要求其偿付货款。随后,乙发现甲放弃其对关联企业的到期债权,并向其关联企业无偿转让财产,可能使自己的货款无法得到清偿,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买卖合同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买卖合同依法成立。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本案中,虽双方未按照约定签订书面合同,但乙已实际履行合同义务,甲亦接受,未及时提出异议,故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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