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建华就自己的一辆新捷达轿车向永安保险公司投保全险,在保险合同有效期间,史建华的车辆被后面的车辆追尾,史建华跳下车,发现

题目
问答题
史建华就自己的一辆新捷达轿车向永安保险公司投保全险,在保险合同有效期间,史建华的车辆被后面的车辆追尾,史建华跳下车,发现追尾的是其好朋友常晓芙,遂转怒为笑,称我的车已经保险了,我找永安保险公司赔偿,你就不要管了。史建华找永安保险公司验了车,然后修车花了4300元,要求永安保公司赔偿损失。永安保险公司要求史建华告知肇事者的姓名以便行使代位索赔权,但是史建华称肇事者是自己的朋友,已经不要她赔偿了,永安保险公司听说此情况后就拒绝赔偿。 试分析:史建华是否有权免除肇事者赔偿自己车辆损失的责任?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史建华有权不要肇事者赔偿自己车辆的损失,因为财产人有权放弃自己的财产权利。
解析: 暂无解析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桑建华是()方面的专家。


正确答案:雷达隐身

第2题:

某保险公司接待了一位前来投保的客户李某,该客户欲将一辆捷达轿车投保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和盗抢险,并提供了自己的身份证明和车辆的行驶证。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在验证时发现,行驶证上载明的车辆所有人并非李某本人,而是另一个人张某。李某解释说,车主张某是自己的朋友,由于刚买了新车,便将原来的旧捷达车长期借给自己使用,便言明一切费用由李某自己承担。为此,李某害怕车子出事,不好向朋友交代,便前来保险公司投保。保险公司了解情况后,以李某“不是车辆所有人,不具有保险利益”为由,告知李某拒绝承保。 投保人与原车主不一致时,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本案所涉及的是关于保险利益的问题,即对保险标的没有所有权的人,是否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保险法》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据此规定,在能够认定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情况下,应当认定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通常情况下,对保险标的具有所有权的人当然具有保险利益,但对保险标的没有所有权的人并不一定没有保险利益,非所有权人往往因为与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或事实上的某种关系而产生一定经济利益,在财产保险中主要是相关的财产权益,如租赁、保管、借用等情况就是如此,而此种利益是法律所承认的。
本案中的投保人李某虽然不是投保车辆的所有人,但由于车主将车辆长期借给他使用,车辆实际上由李某本人占有和控制,因此李某必然对车辆具有某些相关的财产利益。如果车辆发生损毁,李某需要负责维修;如果因使用车辆造成第三者的财产或人身损害,李某要负责赔偿;如果车辆丢失,李某要对车主负赔偿责任,而李某对借用车辆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即有保险利益,他可以将该车辆向保险公司投保,保险公司也可以承保该车辆。
但需要指出的是,对于非车主投保情形,保险人在承保时应采取慎重态度,确实查清投保人与车辆所有人之间的真实关系,以防止骗保、骗赔等道德风险的发生。

第3题:

若Access数据表中有姓名为“李建华”的记录,下列无法查出“李建华”的表达式是()。 A.Like”华”SXB

若Access数据表中有姓名为“李建华”的记录,下列无法查出“李建华”的表达式是( )。

A.Like”华”

B.Like”*华”

C.Like”*华*”

D.Like”??华”


正确答案:A
*:任意多个字符。?:任意一个字符。#:任意一个数字字符。[]:通配方括号内任何单个字符。!:通配任何不在括号之内的字符。一:通配任何范围内的字符,而且指定的范围必须是递增的顺序。A只能查出姓名为“华”的记录。

第4题:

董建华是澳门回归后的首任行政长官。


正确答案:错误

第5题:

史建华就自己的一辆新捷达轿车向永安保险公司投保全险,…永安保险公司听说此情况后就拒绝赔偿。本案中永安保险公司拒绝赔偿是否有法律根据?


正确答案:永安保险公司拒绝赔偿有法律根据。
《保险法》第46条明确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的请示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该行为无效。
由于被保险人的过错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可以相应扣减保险赔偿金。”因为史建华放弃了对肇事者的赔偿请求权,也就无权请求永安保险公司赔偿。

第6题:

第九届亚运会后,朱建华以什么成绩创造了新的世界记录?


正确答案: 2.39米。

第7题:

刘某将自己的一辆捷达轿车向当地某保险公司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在保险期限内,刘某驾车到当地的机动车检测场进行年度检验。在检验场内,刘某与其他待检车辆会车时由于采取措施不当,导致捷达轿车与对方来车相撞。事故发生后,刘某即时向承保公司报案,并就保险车辆的损失提出了索赔请求。对该起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保险公司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保险车辆是在检测场发生事故,属于条款责任免除中的“检测”;另一种意见认为,保险车辆并不是检测过程中发生事故,不能适用该责任免除条款,应当认定该起事故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保险车辆在检测场内发生事故,是否属于责任免除范围。


正确答案:根据《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第一条的规定,“测试”属于车辆保险的责任免除范围,即在保险车辆被测试的情况下,不论由于何种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或第三者的经济赔偿的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赔偿责任。之所以将“测试”列入责任免除的范围,主要是考虑到测试是对车辆性能等指标的一种考察,而此时无论是对于被测车辆,还是对于测试条件和环境,以及对于测试后果而言,都包含着某些非正常、不稳定的因素,而且在测试过程中,测试人员经常会对车辆进行某些超常规的操作,这些因素无疑都会使车辆置于一种超出平时风险水平的危险状态,增加车辆发生事故和损失的可能性。因此,将测试列入车辆保险的责任免除范围,是保险人一种合理的风险选择。
在本案中,虽然被保险人驾车在检测场内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损失,但当时保险车辆并没有处于一种被检测的状态,而是由被保险人正常驾驶,即保险车辆的损失不是在“测试”的情况下发生,只是事故发生的地点较为特殊而已。因此,对于本案的保险责任认定,不能适用“测试”这一责任免除条款,在无其他责任免除或被保险人违反合同义务的情况下,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8题:

江苏科技公司从中国建华采购管桩一批并对第三方销售,句容新运程承运,在进行销售订单维护时,发货库存组织为()。

  • A、江苏科技
  • B、中国建华
  • C、句容新运程
  • D、江苏科技/中国建华都可以

正确答案:B

第9题:

朱建华一共破了()次世界纪录


正确答案:3

第10题:

李某就自己的一辆新捷达轿车向保险公司投保全险,在保险合同有效期间,李某的车辆被后面的车辆追尾,李某跳下车,发现追尾的是其好朋友唐某,遂转怒为笑,称我的车已经保险了,我找保险公司赔偿,你就不要管了。李某找保险公司验了车,然后修车花了4300元,要求保险公司赔偿损失。保险公司要求某告知肇事者的姓名以便行使代位索赔权,但是李某称肇事者是自己的朋友,已经不要他偿了,保险公司听说此情后就拒绝赔偿。 试分析: 李某是否有权免除肇事者赔偿自己车辆损失的责任?


正确答案: 李某有权不要肇事者赔偿自己车辆的损失,因为财产人有权放弃自己的财产权利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