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救济
倾销与反倾销
补贴与反补贴
保障措施
调整贸易政策
第1题:
A.调整各国贸易摩擦和纠纷
B.关税政策的协调
C.扩展协议领域
D.非关税政策的协调
第2题:
近几年我国的巨额贸易顺差,使中国外汇储备额迅猛增长,同时也引发了不少贸易摩擦。贸易顺差过大,会引发贸易摩擦。有利于解决贸易顺差过大问题的措施有( )。
A.提高容易引起贸易摩擦商品的出口退税率
B.鼓励国内居民出国旅游和劳务输出
C.转变外贸增长方式,扩大进口
D.开拓国内市场,刺激国内需求
第3题:
A、进出口信贷
B、出口信用保险
C、对外投资担保
D、出口退税
E、其他促进对外贸易的方式
第4题:
与有形商品贸易的方式不同,国际技术贸易的主要方式有()
第5题:
贸易摩擦中采取的主要方式有()。
第6题:
以下属于我国卷烟出口采取的方式的有( )。
A.一般贸易
B.政府间的易货贸易
C.来牌、来料、进料加工贸易
D.特别贸易
第7题:
元代官方贸易的主要方式有()。
A.朝贡贸易
B.互市贸易
C.官本船贸易
D.斡脱贸易
第8题:
国际贸易中采取的“凭要求即付”担保方式在我国境内如何适用?
“凭要求即付”是国际贸易中惯常采用的担保方式,它是指作为担保人的银行应申请人(债务方)的要求或指示,对受益人(通常为债权人或其指定的银行)允诺承担下述义务:只要受益人要求付款,担保人应即向其支付约定的金额,受益人的付款要求是无条件的,他不需要证明其付款要求是有根据的,也不需要证明被担保的主债务是否得到履行。从上述概念看,“凭要求即付”有以下法律特点:
1.“凭要求即付”担保是非从属性的担保,担保人所承担的义务是独立于主合同的,担保人不能以主合同所产生的抗辩事由对抗受益人;
2.“凭要求即付”担保是无条件的,担保人凭受益人的要求付款后,即可借记担保申请人的账户,即以申请人在担保银行有账户为前提的;
3.“凭要求即付”的担保人所承担的义务是付款义务,而不是实际履行本应由申请人(债务人)履行而未被履行的义务。
在国际贸易中,“凭要求即付”作为一种独立的、非从属性的担保方式,已为世界各国所接受,法院和学理上都承认了这种独立性的担保。我国担保法没有在第二条规定的担保方式中对“凭要求即付”担保加以规定,而是在第五条第一款的最后面规定:“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这是考虑到在国内适用这种担保方式将对担保制度带来重大影响,世界各国也都没有在其国内法中加以规定,我国在这方面也没有经验,因此,对其采取了限制适用的方法,即将独立担保合同限制在国际贸易活动中。具体说,如果在国际贸易中发生的纠纷诉讼到我国法院,我国法院对该纠纷中涉及的“凭要求即付”等独立担保方式予以认可,但在国内经济活动中限制使用。
第9题:
贸易保护主义在限制进口方面,主要采取的措施有()、()。
第10题:
从历史统计数据观察,欧盟对华贸易摩擦多数属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