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数据电文的易纂改性,其法律效力是不能确定的
由于数据的电文是一种新的形式,其法律效力需要等待法律的明确规定
数据电文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由有关的当事人约定
不得仅仅以某项信息采用数据电文形式为理由,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下列关于电子签名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电子签名是以电子形式出现的数据。
B.电子签名是附着于数据电文的。
C.电子签名是用电子笔从屏幕输入的。
D.电子签名可以是数据电文的一个组成部分,也可以是数据电文的连接,与数据电文具有某种逻辑关系、能够使数据电文与电子文件联系。
第4题:
关于数据电文的法律效力,确立的是非歧视原则,即不得仅仅以某项信息采取数据电文形式为理由,而否定其()
第5题:
我国《电子商务签名法》第3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第6题:
第7题:
下列关于电子签名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第8题:
关于要约生效的错误表述为( )。
A.要约自到达受要约人之时生效
B.要约自要约人发出之时生效
C.采用数据电文形式发出要约的,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为要约生效时间
D.采用数据电文形式发出要约的,收件人没有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为要约生效时间
第9题:
数据电文根据双方约定或者法律规定,需要确认收讫的,应当确认收讫.在收到确认之前,()。
第10题:
下列关于纳税申报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