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二人共有一幢房屋,由二人轮流居住,甲在居住期间,房屋因地基不牢倒塌造成第三人丙的损害,()。

题目
单选题
甲、乙二人共有一幢房屋,由二人轮流居住,甲在居住期间,房屋因地基不牢倒塌造成第三人丙的损害,()。
A

应由甲乙二人对第三人负连带的赔偿责任

B

应由甲对第三人负赔偿责任

C

应由甲乙二人分别对第三人负赔偿责任

D

应由甲乙丙分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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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乙二人共有一幢房屋,由两人轮流居住,甲在居住期间,房屋因地基不牢倒塌,造成丙损害。( )。

A.应由甲乙二人对第三人负连带赔偿责任

B.由甲对第三人负赔偿责任

C.由乙对第三人负赔偿责任

D.甲、乙、丙分担责任


正确答案:A

第2题:

甲、乙共同继承平房两间,一直由甲居住,甲未经乙同意,接着在该房右墙加盖一间房,并将三间房屋登记于自己名下,不久又将其一并卖给了不知情的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甲乙二人共有一栋房屋,由二人轮流居住,甲在居住期间,房屋倒塌造成对第三人的损害,该损害应由( )。

A.甲乙二人连带赔偿

B.甲单独赔偿

C.甲乙二人按比例赔偿

D.以上答案都不对


参考答案:B

第3题:

甲租赁乙的房屋居住,在租赁期间发生地震,房屋倒塌,已不适于居住,房屋倒塌砸毁甲的家具、电器数件。则甲:( )

A.应承担房屋毁损的责任

B.得解除租赁合同,但不得请求损害赔偿

C.得解除租赁合同,并请求损害赔偿

D.不得解除租赁合同,但得请求损害赔偿


正确答案:B
本题涉及合同解除权和损害赔偿请求权问题。依《合同法》第231条的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根本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本题中,租赁物房屋因不可抗力毁损灭失,承租人的合同目的已不能实现,故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但对于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因房屋倒塌造成的损失,承租人不享有赔偿请求权,因为该损失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出租人享有免责权,故B选项正确,其他选项错误。

第4题:

某村李某育有甲、乙兄弟二人继承了其父母去世后留下的房产,但是房产一直没有进行变更登记。甲长期在外地,由乙实际居住。一日因房屋地基不牢倒塌,对邻房造成一定损害。对此,( )

A.应由乙承担赔偿责任
B.应由甲、乙承担连带责任
C.应由甲、乙分担责任,并由乙适当多负担
D.甲、乙二人共同共有该房屋

答案:B,D
解析:
本题涉及共有财产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问题对于共有财产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依据《继承法》相关规定,在未办理变更登记之前,遗产为继承人共同共有,因此甲乙共同共有该房屋。依《物权法》第102条的规定,共有财产致人损害的,应由共有人承担连带责任故本题答案为BD。

第5题:

甲乙二人共有房屋一幢,甲长期在外地,乙实际居住并付给甲若干补偿,一日因房屋地基不牢倒塌,对邻房造成一定损害.对此【】

A.应由乙承担赔偿责任

B.应由甲乙承担连带责任

C.应由甲、乙分担责任,并由乙适当多负担

D.应由甲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C

第6题:

甲、乙二人共同共有一幢房屋,由二人轮流居住,甲在居住期间,房屋倒塌造成对第三人的损害,该损害应由( )。

A.甲赔偿

B.乙赔偿

C.甲、乙二人连带赔偿

D.甲、乙二人按比例赔偿


正确答案:C

第7题:

甲、乙两人各出资5万元购买了一套商品房,轮流居住,在甲居住期间因连降大雨,房屋倒塌,砸伤行人丙。下列关于责任承担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乙按出资比例对丙负责赔偿

B.甲对丙负责赔偿

C.甲、乙对丙负连带赔偿责任

D.甲、乙分别对丙负赔偿责任


参考答案:C
解析:题中该套住房属于按份共有,但在按份共有中,如果共有财产对外造成损害时,应当由共有人承担连带责任。当然在内部为按份责任。

第8题:

甲、乙二人各出资5万元购买了一套商品房,轮流居住,在甲居住期间因连降大雨,房屋倒塌,砸伤行人丙。丙应当向谁主张权利?( )

A.甲、乙按出资比例对丙负责赔偿

B.甲对丙负责赔偿

C.甲、乙对丙负连带赔偿责任

D.甲、乙分别对丙负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C
「考点」共有人对于第三人的义务
「解析」这套住房属于按份共有。共有财产对外造成损害时,应当由共有人承担连带责任。当然在内部为按份责任。

第9题:

甲、乙是夫妻,二人共有一套房屋,房产证上登记的是甲的名字。对此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

A.在甲、乙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乙可以清求法院划分两人对房屋共有权的份额

B.在甲、乙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若甲想把房屋出售给丙,必须征得乙的同意

C.在甲、乙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若甲想把房屋出售给丙,乙享有优先购买权

D.在甲、乙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若屋顶上的瓦片脱落致丙损害的,甲、乙应对丙的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E.甲、乙离婚后,甲、乙仍对该房屋享有共同共有权


正确答案:ACE
本题考核共有。在共同关系存续期间,任何共有人都不得请求划分其共有权的份额,不得请求分割共有物。所以选项A说法错误。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共有人原则上无分割请求权,也无优先购买权。所以选项C说法错误。共同共有以共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共同关系,是指以基于共同目的而形成的关系,如家庭关系、夫妻关系。共同关系不存在,共同共有也就不存在。所以选项E说法错误。

第10题:

甲、乙共有一幢房屋,轮流居住,乙居住期间,该房倒塌,砸伤了丙。对于丙的损 害,( )。
A.由甲赔偿
B.由乙赔偿
C.甲、乙平均负担,丙应向每人主张一半责任
D.丙可向甲或乙任何一人要求全部赔偿责任


答案:D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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