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原材料采用实际成本法进行日常核算。该公司2017年4月30日“应交税

题目
单选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原材料采用实际成本法进行日常核算。该公司2017年4月30日“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科目借方余额为4万元,该借方余额可用下月的销项税额抵扣。5月份发生如下涉及增值税的经济业务: (1)购买原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为6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0.2万元,公司已开出商业承兑汇票,该原材料已验收入库。 (2)用一批原材料对外投资,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该批原材料的成本为36万元,计税价格为41万元,应交纳的增值税税额为6.97万元。 (3)销售产品一批,销售价格为100万元(不含增值税税额),实际成本为80万元,提货单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已交购货方,货款尚未收到。该销售符合收入确认条件。 (4)建造生产用设备领用外购原材料一批,该批原材料实际成本为30万元,应由该批原材料负担的增值税税额为5.1万元。 (5)因管理不善丢失原材料一批,该批原材料的实际成本为1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7万元,尚未经批准处理。 (6)用银行存款交纳本月增值税2.5万元。 甲公司5月份应交未交的增值税税额为()万元。
A

6.47

B

8.74

C

9.24

D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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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代为加工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的原材料(非金银首饰),该批委托加工原材料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为620万元,支付的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为100万元,增值税额为17万元,代收代交的消费税额为80万元。该批委托加工原材料已验收入库,其实际成本为( )万元。

A.720

B.737

C.800

D.817


正确答案:A
解析: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消费税应该计入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单独核算: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620+100=720(万元)。本题的处理在新准则中没有变化,不过“应交税金”科目变为“应交税费”科目。

第2题:

(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元表示)

M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材料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日常核算。该公司20×8年4月30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借方余额为6 800元,该借方余额均可从下月的销项税额中抵扣。5月份发生如下涉及增值税的经济业务:

(1)购买原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为90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53000元,公司已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该原材料已验收入库。

(2)销售产品一批,销售价格为3000000元(不含增值税税额),实际成本为2400000元,提货单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已交购货方,货款尚未收到。该销售符合收入确认条件。

(3)月末盘亏原材料一批,该批原材料的实际成本为15000元,增值税税额为2550元。

(4)用银行存款交纳本月增值税350000元。

要求:根据上述经济业务,请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正确答案:
【答案】
(1)借:原材料  9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53000
  贷:应付票据  1 053000
(2)借:应收账款  3 51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10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2 400000
  贷:库存商品  2 400000
(3)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17 550
   贷:原材料  15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 550
(4)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增值税)  350000
  贷:银行存款  350000

第3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代为加工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的原材料(非金银首饰),该批委托加工原材料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为620万元,支付的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为100万元,增值税额为17万元,代收代交的消费税额为80万元。该批委托加工原材料已验收入库,其实际成本为( )

A、720万元

B、737万元

C、800万元

D、817万元


正确答案:A

第4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原材料。2011年12月委托黄河公司(一般纳税人)加工应税消费品一批,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甲公司发出原材料成本为100000元,支付的加工费为35000元(不含增值税),黄河公司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15000元,该批应税消费品已经加工完成并验收入库。假定甲、乙公司均适用增值税税率17%、消费税税率10%,则甲公司将委托加工消费品收回时,其入账成本为()元。

A:135000
B:150000
C:152000
D:155950

答案:B
解析:
甲公司将委托加工消费品收回后的人账成本=100000+35000+15000=150000(元)

第5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材料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日常核算。该公司2007年4月30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借方余额为4万元,该借方余额均可用下月的销项税额抵扣5月份发生如下涉及增值税的经济业务:

(1)购买原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为60万元,增值税额为10.2万元,公司已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该原材料已验收入库。

(2)销售产品一批,销售价格为20万元(不含增值税额),实际成本为16万元,提货单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已交购货方,货款尚未收到。该销售符合收入确认条件。

(3)在建工程领用原材料一批.该批原材料实际成本为71万元,应由该批原材料负担的增值税额为12.07万元。

(4)因意外火灾毁损原材料一批,该批原材料的实际成本为10万元,增值税额为1.7万元。

(5)用银行存款交纳本月增值税2.5万元。

要求:

(1)编制上述经济业务相关的会计分录(“应交税费”科目要求写出明细科目及专栏名称)。

(2)计算甲公司5月份发生的销项税额、应交增值税额和应交未交的增值税额。


正确答案:
(1)编制相关的会计分录: 
①借:原材料    6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0.2 
      贷:应付票据    70.2 
②借:应收账款       23.4 
      贷:主营业务收A    2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 
  借:主营业务成本    16 
      贷:库存商品    16 
③借:在建工程    83.07 
      贷:原材料    71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2.07 
④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11.7 
      贷:原材料         1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7 
⑤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2.5 
      贷:银行存款    2.5 
(2)计算销项税额、应交增值税和应交未交增值税额: 
5月份发生的销项税额=3.4(万元) 
5月份应交的增值税额=3.4+12.07+1.7—10.2—4=2.97(万元) 
5月份应交未交的增值税额=2.97-2.5=O.47(万元) 

第6题:

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应交消费税材料一批。原材料成本为300 000元,支付的加工费为175 500元(含增值税),消费税税率为10%,材料加工完成验收入库,加工费用等已经支付。双方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甲企业按实际成本对原材料进行日常核算。

要求:分别作出甲企业收回加工材料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和直接用于销售两种情形下相应的账务处理。


正确答案:(1)发出委托加工材料; 借:委托加工物资 300 000 贷:原材料 300 000 (2)支付加工费用: 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300 000+175 500÷(1+17%)]÷(1-10%) =500 000(元) (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500 000×10%=50 000(元) 应交纳增值税=175 500÷(1+17%)×17%=25 500(元) ①甲企业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15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5 500 一一应交消费税 50000 贷:银行存款 225 500 ②甲企业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直接用于销售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2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5 500 贷:银行存款 225 500 (3)加工完成收回委托加工材料: ①甲企业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时 借:原材料 450 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 450 000 ②甲企业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直接用于销售时 借:原材料 500 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 500 000
(1)发出委托加工材料; 借:委托加工物资 300 000 贷:原材料 300 000 (2)支付加工费用: 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300 000+175 500÷(1+17%)]÷(1-10%) =500 000(元) (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500 000×10%=50 000(元) 应交纳增值税=175 500÷(1+17%)×17%=25 500(元) ①甲企业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15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5 500 一一应交消费税 50000 贷:银行存款 225 500 ②甲企业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直接用于销售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2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5 500 贷:银行存款 225 500 (3)加工完成收回委托加工材料: ①甲企业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时 借:原材料 450 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 450 000 ②甲企业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直接用于销售时 借:原材料 500 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 500 000

第7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其下属独立核算的乙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企业。乙公司销售产品一批,开据普通发票中注明货款36888元,已知甲公司适用增值税率为17%,乙公司征收率为6%,则其应纳增值税为5359.79元。( )


正确答案:×
解析:应为36886/1.06×0.06=2088元。

第8题:

华兴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原材料采用实际成本法进行日常核算。该公司2010年5月31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借方余额为8万元,该借方余额均可在下月抵扣。6月份发生如下涉及增值税的经济业务:

(1)购买原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为120万元,增值税额为20.4万元,公司已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该原材料已验收入库。

(2)用原材料对外进行长期投资,双方协议按成本作价。该批原材料的成本和计税价格均为82万元,应交纳的增值税额为13.94万元。

(3)销售产品一批,销售价格为40万元(不含增值税额),实际成本为32万元,提货单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已交购货方,货款尚未收到。该销售符合收入确认条件。

(4)在建厂房领用原材料一批,该批原材料实际成本为60万元,应由该批原材料负担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10.2万元。

(5)因管理不善导致一批原材料被盗,该批原材料的实际成本为20万元,增值税额为3.4万元,尚未经批准处理。

(6)用银行存款交纳本月增值税5万元。

要求:

计算华兴公司2010年6月份发生的销项税额以及应交未交的增值税额。(“应交税费”科目要求写出明细科目及专栏名称,分录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正确答案:

专家解析:正确答案:
计算销项税额和应交增值税额
6月份发生的销项税额=13.94+6.8=20.74(万元);
6月份应交未交的增值税额=20.74+10.2+3.4-20.4-8-5=0.94(万元)。

 

第9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原材料。2018年12月委托乙公司(一般纳税人)加工应税消费品一批,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甲公司发出原材料成本为10万元,支付的加工费为3.5万元(不含增值税),乙公司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1.5万元,该批应税消费品已经加工完成并验收入库。假定甲、乙公司均适用增值税税率16%、消费税税率10%,则甲公司将委托加工消费品收回时,其入账成本为( )万元。

A.13.5
B.15
C.15.2
D.16.6

答案:B
解析:
甲公司将委托加工消费品收回后的入账成本=10+3.5+1.5=15(万元)。

第10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代为加工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的原材料(非金银首饰),该批委托加工原材料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为620万元,支付的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为100万元,增值税额为13万元,代收代缴的消费税额为80万元。该批委托加工原材料已验收入库,其实际成本为( )万元。

A.720
B.733
C.800
D.813

答案:A
解析:
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消费税应税项目的,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可以抵扣,应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不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620+100=7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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