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原则
机会的公平平等原则
差别原则
公正的自由
第1题: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第2题:
罗尔斯认为,通过理性慎思确立生活目标,不能违背()。
第3题:
“有规则的、无偏见的、在这个意义上是公平的执法”被罗尔斯称为()
A.作为原则的正义
B.作为规则的正义
C.实质的正义
D.形式的正义
第4题:
罗尔斯认为,()可以被视为是代际之间的一种相互理解。
第5题:
罗尔斯认为,()是正义制度的稳定性的根本保障。
第6题:
罗尔斯认为,只要拥有道德人格能力,即便是潜能,也应该获得正义原则的公平对待。
第7题:
自由至上主义质疑罗尔斯的()。
第8题:
试述罗尔斯的社会基本结构的正义原则的基本内容及其适用。
对社会基本结构的正义原则内容如下:第一,每个人都具有这样一种平等权利,即和他人的同样自由相并存的最广泛的基本自由。第二,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是这样安排的:
(1)合理地指望它们对每个人是有利的;
(2)地位和官职是对所有的人开放。两个正义原则,第一个原则是首要的。如果违反了第一个原则,第二个原则也就是无足轻重了。第一个原则是适用于社会基本结构的第一个部分,即社会制度规定和保障公民的各种基本的平等自由方面,也即社会基本制度如何分配权利和义务。所谓基本自由包括政治选举权和出任公职的权利、言论、集会、信仰、思想自由、人身自由、财产权、不受任意逮捕和剥夺财产的自由,等等。这一正义原则要求人们平等地享有这些自由,正义社会的公民所拥有的基本权利应是同样的。第二个原则大致适用于收入和财富的分配,以及关于权力、责任不平等或者权力差距的组织机构的设计,也就是说,适用于社会基本结构的另一部分,即规定和建立社会经济不平等的社会制度,社会合作中利益和负担的分配。具体地说,它适用于人们在收入和财富的分配以及在使用权力方面的不平等。这一原则承认,人们在收入和财富方面的分配是不平等的,但这种分配必须是对每个人有利,人们在使用权力方面也是不平等的,但掌握权力的地位和官职应该是对每个人都开放的,即具有同样条件的人应具有担任这种官职和占有这种地位。在这两个原则之间,“是按照先后次序安排的,第一个原则优先于第二个原则”。
第9题:
罗尔斯的正义原则包括()。
第10题:
罗尔斯认为机会的公平原则是纯粹的程序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