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发明专利申请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中温度为10℃~100℃,说明书中还记载了特定值50℃、60℃和90℃。某对比文件公开的

题目
单选题
某发明专利申请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中温度为10℃~100℃,说明书中还记载了特定值50℃、60℃和90℃。某对比文件公开的技术内容与该技术方案的区别是其所公开的相应的温度范围为-10℃~200℃,该对比文件还公开了该范围内的两个特定值50℃、60℃。据此,下列对权利要求中温度范围的修改,哪些既符合修改的相关规定又能克服不具备新颖性的缺陷?()
A

50℃~90℃

B

65℃~90℃

C

60℃~90℃

D

9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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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某申请日为2017年10月11日的中国发明专利申请X中,要求保护技术方案A1和A2,该申请优先权日为2016年10月11日,且优先权文本中仅记载了技术方案A1。审查部门检索到一篇申请日2016年9月23日、公开日2017年9月6日的中国发明专利申请,其中公开了技术方案A1和A2。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该对比文件构成了申请X中技术方案A1的抵触申请
B.该对比文件构成了申请X中技术方案A2的抵触申请
C.该对比文件构成申请X中技术方案A1的现有技术
D.该对比文件构成申请X中技术方案A2的现有技术

答案:A,D
解析:
在该题中,技术方案A1记载在优先权文件中,因此技术方案A1优先权日(2016年10月11日)成立。对比文件的申请日2016年9月23日早于前述优先权日,公开日2017年9月6日晚于前述优先权日,且其为中国发明专利申请,故构成了技术方案A1的抵触申请。技术方案A2不享有优先权,因此技术方案A2的申请日为申请提交日(2017年10月11日)。对比文件的公开日2017年9月6日早于技术方案A2的申请日,构成了技术方案A2的现有技术。因此,本题答案为:A、D。

第2题:

某发明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如下:1.一种复合材料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混合时间为10~75分钟。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复合材料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混合时间为30~45分钟。关于上述权利要求的新颖性,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对比文件公开的一种复合材料的制备方法,其中混合时间为15~90分钟(其余特征与权利要求1相同),则权利要求1相对于该对比文件不具备新颖性
B.对比文件公开的一种复合材料的制备方法,其中混合时间为20~60分钟(其余特征与权利要求1相同),则权利要求1相对于该对比文件不具备新颖性
C.对比文件公开的一种复合材料的制备方法,其中混合时间为20~90分钟(其余特征与权利要求2相同),则权利要求2相对于该对比文件不具备新颖性
D.对比文件公开的一种复合材料的制备方法,其中混合时间为45分钟(其余特征与权利要求2相同),则权利要求2相对于该对比文件不具备新颖性

答案:C
解析:
《专利审查指南2010》第二部分第三章第3.2.4节中规定,如果要求保护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中存在以数值或者连续变化的数值范围限定的技术特征,例如部件的尺寸、温度、压力以及组合物的组分含量,而其余技术特征与对比文件相同,则其新颖性的判断应当依照以下各项规定。(1)对比文件公开的数值或者数值范围落在上述限定的技术特征的数值范围内,将破坏要求保护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新颖性。(2)对比文件公开的数值范围与上述限定的技术特征的数值范围部分重叠或者有一个共同的端点,将破坏要求保护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新颖性。(3)对比文件公开的数值范围的两个端点将破坏上述限定的技术特征为离散数值并且具有该两端点中任一个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新颖性,但不破坏上述限定的技术特征为该两端点之间任一数值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新颖性。(4)上述限定的技术特征的数值或者数值范围落在对比文件公开的数值范围内,并且与对比文件公开的数值范围没有共同的端点,则对比文件不破坏要求保护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新颖性。根据上述规定,选项A、B属于前述数值范围部分重叠的情形,选项D属于前述数值范围存在共同端点的情形,因此破坏权利要求1或2的新颖性。选项C中对比文件3的数值范围大于权利要求2限定的数值范围,不能破坏权利要求2的新颖性,故选项C错误。综上,本题答案为:C。

第3题:

发明专利申请文件中,缺少下列哪种文件不会影响专利申请的受理( )

A.提前公开请求书
B.说明书
C.权利要求书

答案:A
解析:

第4题:

一件专利申请的一项权利要求包括K、L、M、N四个技术特征,现检索到公开日早于本专利申请日的三篇对比文件,对比文件1公开了技术特征K、L、M,对比文件2公开了技术特征K、M、N,对比文件3公开了技术特征N。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该权利要求不具备新颖性
  • B、该权利要求具备新颖性,但不具备创造性
  • C、该权利要求具备新颖性,也具备创造性
  • D、该权利要求具备新颖性,是否具备创造性应根据全部对比文件进行具体分析

正确答案:D

第5题:

某发明专利申请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中温度为10℃~100℃,说明书中还记载了特定值50℃、60℃和90℃。某对比文件公开的技术内容与该技术方案的区别是其所公开的相应的温度范围为-10℃~200℃,该对比文件还公开了该范围内的两个特定值50℃、60℃。据此,下列对权利要求中温度范围的修改,()既符合修改的相关规定又能克服不具备新颖性的缺陷?

  • A、50℃~90℃
  • B、65℃~90℃
  • C、60℃~90℃
  • D、90℃~100℃

正确答案:D

第6题:

以下哪些情况属于不允许的修改?( )

A.原申请文件仅记载了弹簧,将其修改为原申请说明书或权利要求书中未记载的“弹性部件”
B.原申请文件仅记载了较高的温度,将其修改为原申请说明书或权利要求书中未记载的“大于200℃”
C.将说明书中对某一技术特征的具体描述补充到权利要求对应的技术特征部分中
D.将不同实施例的内容进行组合得到没有记载在原申请文件的新技术方案

答案:A,B,D
解析:
《专利审查指南2010》第二部分第八章第5.2.3.2节中规定,不能允许的改变内容的修改,包括下述几种。(1)改变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超出了原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记载的范围。例如,原权利要求涉及制造橡胶的成分,不能将其改成制造弹性材料的成分,除非原说明书已经清楚地指明。选项A与该例子相似,因此不允许这样的修改。(2)由不明确的内容改成明确具体的内容而引入原申请文件中没有的新的内容。例如,一件有关合成高分子化合物的发明专利申请,原申请文件中只记载在“较高的温度”下进行聚合反应。当申请人看到审查员引证的一份对比文件中记载了在40℃下进行同样的聚合反应后,将原说明书中“较高的温度”改成“高于40℃的温度”。虽然“高于40℃的温度”的提法包括在“较高的温度”范围内,但是,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并不能从原申请文件中理解到“较高的温度”是指“高于40℃的温度”。因此,这种修改引入了新内容。选项B与该例子相似,因此不允许这样的修改。选项C所修改的内容已经记载在原说明书,因此允许以说明书为依据,对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进行进一步限定。选项C的修改是允许的。选项D中,将不同实施例的内容进行组合得到没有记载在原申请文件的新技术方案,这属于一种新的组合。该方案不属于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文字记载的内容,也不能根据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文字记载的内容以及说明书附图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因此,该修改超出了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这样的修改不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选项D的修改是不允许的。综上,本题答案为:A、B、D。

第7题:

李某于2009年11月1日提交了一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其权利要求书中要求保护一种产品,说明书中记载了该产品和制造该产品的设备。该申请于2010年10月19日被公告授予专利权。2009年11月2日,李某提交了一件发明专利申请,该申请的说明书与前述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说明书相同,其权利要求书中要求保护前述设备。下列说法中()是正确的?

  • A、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构成了发明专利申请的抵触申请
  • B、由于申请人相同,因此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不构成发明专利申请的抵触申请
  • C、由于两件专利申请要求保护的主题不同,因此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不破坏发明专利申请的新颖性
  • D、在李某放弃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条件下,发明专利申请可以被授予专利权

正确答案:A

第8题:

实审程序中,关于申请文件中数值范围的修改,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A.原权利要求中的数值范围是20~90,原说明书中还记载了特定数值40、60、80,可以允许申请人将其修改为20~40或者60~80的数值范围
B.原权利要求中的数值范围是40~90,原说明书中还记载了特定数值20、60、80,可以允许申请人将其修改为20~60或者80~90的数值范围
C.原始文本中记载了数值为20和60的点值,允许申请人将其修改为20~60的数值范围
D.原权利要求中记载了60~90的数值范围,原说明书中还记载了特定数值30,可以允许申请人将其修改成为30~90这一数值范围

答案:B,C,D
解析:
《专利审查指南2010》第二部分第八章第5.2.2.1节中规定,对于含有数值范围技术特征的权利要求中数值范围的修改,只有在修改后数值范围的两个端值在原说明书和或权利要求书中已确实记载且修改后的数值范围在原数值范围之内的前提下,才是允许的。例如,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中,某温度为20~90℃,对比文件公开的技术内容与该技术方案的区别是其所公开的相应的温度范围为0~100℃,该文件还公开了该范围内的一个特定值40℃,因此,审查员在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指出该权利要求无新颖性。如果发明专利申请的说明书或者权利要求书还记载了20~90℃范围内的特定值40℃、60℃和80℃,则允许申请人将权利要求中该温度范围修改成60~80℃或者60~90℃。因此,选项A的修改是允许的,而选项B、C、D的修改是不允许的。综上,本题答案为:B、C、D。

第9题:

下列在专利申请程序中对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的修改,哪些是不允许的?()

  • A、原权利要求限定了一种在一边开口的唱片套,原说明书中仅记载了三边胶结在一起、一边开口的唱片套,申请人将权利要求修改成“至少在一边开口的唱片套”
  • B、原申请文件仅记载了在“较高的温度”下进行聚合反应,申请人将原说明书中记载的“较高的温度”修改为“高于40℃的温度”
  • C、原申请文件中限定温度范围为10℃-300℃,并公开了100℃时的实施例,申请人将原权利要求中记载的10℃-300℃的温度范围修改为100℃-300℃
  • D、原申请文件中记载了“螺旋弹簧支持物”,申请人在说明书中将其修改为“弹性支持物”

正确答案:A,B,D

第10题:

某公司于2006年7月1日向德国提交了发明专利申请,说明书中记载了技术方案X,但未在权利要求书中要求保护该技术方案。该公司于2007年2月6日向法国提交了专利申请,说明书中记载了技术方案X和Y,并在权利要求中要求保护技术方案X和Y。法国专利申请享有德国专利申请的优先权。该公司于2007年6月6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一件要求保护技术方案X和Y的发明专利申请。据此,下列关于该中国申请享有优先权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方案X可享有德国专利申请的优先权
  • B、方案Y可享有法国专利申请的优先权
  • C、方案X可享有德国专利申请的优先权,但方案Y不能享有法国专利申请的优先权
  • D、方案X和方案Y均可享有法国专利申请的优先权

正确答案: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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