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某一纳税年度,甲国M公司来自甲国所得1000万美元,来自乙国分公司所得100万美元,来自丙国分公司所得100万美元。所得税税率甲国为40%,乙国为50%,丙国为30%。用分国限额抵免法计算M公司国外所得税可抵免数额以及甲国政府可征所得税款。

题目
问答题
某一纳税年度,甲国M公司来自甲国所得1000万美元,来自乙国分公司所得100万美元,来自丙国分公司所得100万美元。所得税税率甲国为40%,乙国为50%,丙国为30%。用分国限额抵免法计算M公司国外所得税可抵免数额以及甲国政府可征所得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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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某跨国公司在某一纳税年度,来自本国所得100万元;该公司在甲、乙、丙三国各设一分公司,甲国分公司所得40万元,乙国和丙国分公司所得各30万元。各国税率分别是:本国40%,甲国30%、乙国40%、丙国50%,则用分国限额法计算乙国抵免限额为( )万元。(上述的所得均为税前所得)

A.16

B.14

C.12

D.24


正确答案:C
分国限额法的计算公式可以简化为:分国抵免限额=来自某一非居住国应税所得×居住国所得税率。乙国抵免限额=30×40%=12(万元)

第2题:

中国居民A公司在我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A公司核算的2018年度境内外所得情况如下:
(1)境内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万元。
(2)在甲国设有一不具备独立法人地位的分公司,2018年度,该分公司实现所得200万元,分公司适用20%税率,但因处在甲国税收减半优惠期而向甲国政府实际缴纳所得税20万元,当年分公司所得未分回我国。
(3)在乙国设有一全资子公司,2018年度从该子公司分回税后所得323万元,乙国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乙国预提所得税的税率为5%。
(其他相关资料:甲国、乙国和我国应纳税所得额计算规定一致;我国与甲国和乙国签订的国际税收协定中有饶让条款;A公司选择分国不分项抵免方法)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回答问题。
(1)甲国分支机构所得未汇入我国,是否计入A公司2018年度的应纳税所得总额,说明理由。
(2)说明分公司在甲国实际缴纳的所得税是属于A公司直接负担的所得税还是间接负担的所得税。
(3)计算A公司来自甲国分公司所得的抵免限额。
(4)计算A公司来自乙国子公司所得的抵免限额。
(5)假定没有影响税额计算的其他因素,计算A公司当年在我国实际缴纳的所得税。


答案:
解析:
(1)甲国分公司应纳税所得额200万元,应计入A公司2018年度的应纳税所得总额。分支机构不具备利润分配的职能,不论利润是否汇入我国,都应并入A公司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
(2)分公司在甲国实际缴纳的所得税属于A公司直接负担的所得税。
(3)来自甲国分公司的抵免限额=200×25%=50(万元)。
(4)乙国税后所得还原成税前所得:
323÷(1-5%)÷(1-15%)=400(万元)
抵免限额=400×25%=100(万元)。
(5)甲国境外优惠饶让视同纳税=200×20%=40(万元)
在乙国实际缴纳税款=400-323=77(万元)
甲国视同已纳税额40万元小于50万元的抵免限额。
乙国实际已纳税额77万元小于100万元的抵免限额。
A公司当年境内境外所得在我国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2000+200+400)×25%-40-77=650-40-77=533(万元)。

第3题:

甲国民源于乙国所得100万元,丙国所得100万元,甲、乙、丙三国的所得税税率分别为40%、50%、30%。在综合抵免法下,甲国应对上述所得征收所得税为( )万元。

A.0

B.10

C.50

D.80


正确答案:A
解析:综合抵免限额=国内外应税所得额×本国税率

甲国应征所得税为:(100+100)×40%=80(万元),因此综合抵免法下,甲国应征收所得税为:80-80=0。

第4题:

甲国一居民企业在2017纳税年度获得总所得2000万元。其中。来自本国所得1600万元,来自乙国(来源国)分公司所得400万元。采用直接抵免法计算。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并回答下列问题。 当甲国适用税率为30%、乙国适用税率为20%时,计算该公司应向甲国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正确答案: 当甲国税率为30%、乙国税率为20%时,该总公司仅能按实纳外国税款进行抵免,在实行税收抵免后,还要就乙国所得按照两国税率差额,向甲国补交其税收差额。总所得按甲国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2000×30%=600(万元)
分公司已纳乙国税额=400×20%=80(万元)
乙国税收抵免限额=400×30%=120(万元)
实际抵免额80(万元)
总公司抵免后应向甲国缴纳税额=600-80=520(万元)
该居民公司缴纳的税收总额=520+80=600(万元)

第5题:

某跨国纳税人,总公司在甲国,甲国所得税率为25%,在乙国设一常设机构,乙国所得税率为50%,在某一纳税年度内,该公司从甲国获得收入2000万美元,来自乙国的收入1000万美元,总公司发生了200万美元的销货贷款利息费用,原应由分公司承担50%,实际由分公司承担100%的利息费用。计算该公司少纳税额并指出其避税方法。


正确答案:原来应该由甲国总公司和乙国的常设机构分别承担利息费用50%,即各100万美元,如果总公司承担100万美元利息,总公司利润减少100万元,所得税少缴100×25%=25(万美元),但乙国的常设机构比现在的200万美元少承担100万美元的利息,则该常设机构的利润比现在要多100万美元,乙国的所得税率为50%,则要多缴所得税100×50%=50(万美元),总公司与常设机构合起来要多缴50-25=25(万美元)的所得税。所以现在该公司把利息费用全部由税率较高的乙国常设机构承担,比原来的分别承担要少缴25万美元的所得税。另外总公司和常设机构属于同一法人实体(注意,母公司与子公司属于不同的法人公司),这里就是利用公司的组织形式避税。如果设在甲国和乙国的分别是母公司和子公司,两者是关联企业,则是通过转让定价方式避税。

第6题:

甲国居民公司A公司在乙国、丙国各设立一个分公司。A公司某年取得来源于甲国的应税所得2000万元,甲国企业所得税税率20%。乙国分公司,当年取得来源于乙国的应税所得400万元,其中利息所得200万元,已在乙国缴纳所得税20万元;特许权使用费所得200万元,已在乙国缴纳所得税10万元。丙国分公司,当年取得来源于丙国的特许权使用费所得100万元,已在丙国缴纳所得税30万元。
  要求:计算A公司的分国抵免限额、综合抵免限额和分项抵免限额。


答案:
解析:
A公司国内外应税所得额=2000+400+100=2500(万元)。
  1.分国抵免限额
  A公司乙国抵免限额=(2500×20%)×(400÷2500)=80(万元);
  A公司丙国抵免限额=(2500×20%)×(100÷2500)=20(万元)。
  2.综合抵免限额
  A公司的综合抵免限额=(2500×20%)×(500÷2500)=100(万元)。
  3.分项抵免限额
  A公司利息所得抵免限额=(2500×20%)×(200÷2500)=40(万元);
  A公司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抵免限额=(2500×20%)×(300÷2500)=60(万元)。

第7题:

甲国的所得税率为50%,乙国的所得税率为40%,甲国的一跨国公司在乙国设有一子公司,假设子公司的经营利润为5万美元。 在采用税款抵免时,甲国的跨国公司向乙国政府缴纳的所得税为( )万美元。

  • A、1
  • B、2
  • C、3
  • D、4

正确答案:B

第8题:

某跨国公司在某一纳税年度,来自本国所得100万元;该公司在甲、乙、丙三国各设一分公司,甲国分公司所得40万元,乙国和丙国分公司所得各30万元。各国税率分别是:本国40%,甲国30%、乙国40%、丙国50%,则乙国抵免限额是( )。

A.16

B.14

C.12

D.24


正确答案:C
计算分国抵免限额
乙国抵免限额=[(100+40+30+30)×40%]×30÷200=80×30÷200=12(万元)

第9题:

甲国A公司在某纳税年度内来自本国的应税所得为100万元,来自乙国的应税所得为100万元,设甲乙两国税率分别为20%和10%,如甲国实行全额抵免制,A公司向甲国应纳所得税额是多少?

  • A、20万
  • B、40万
  • C、10万
  • D、30万

正确答案:D

第10题:

甲国一居民企业在2017纳税年度获得总所得2000万元。其中。来自本国所得1600万元,来自乙国(来源国)分公司所得400万元。采用直接抵免法计算。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并回答下列问题。 当甲国适用税率为30%、乙国适用税率为30%时,计算该公司应向甲国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正确答案: 当甲国适用税率为30%、乙国为30%,两国税率相等时,甲国政府允许该公司用已纳全部乙国所得税冲抵甲国总公司的应纳税额。总所得按甲国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2000×30%=600(万元)
分公司已纳乙国税额=400×30%=120(万元)
实际抵免额120(万元)
总公司得到抵免后应向甲国缴纳的所得税=600-120=480(万元)
该居民公司缴纳的税收总额=480+120=6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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