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第2题:
简述委托方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用于直接销售和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会计处理方法有何不同之处?
税法上对委托方将收回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用于直接销售和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采用了不同的税收政策,因而在会计处理上也有区别:
(1)如委托方将委托加工产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应将委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随同应支付的加工费一并计入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成本,借记“委托加工材料”(或“自制半成品-委托外部加工自制半成品”、“生产成本-委托加工产品”)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2)如委托方将委托加工产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应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待最终的应税消费品交纳消费税时予以抵扣,而不是计入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成本中。委托方在提货时,按应支付的加工费等借记“委托加工材料”科目上,按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按支付加工费相应的增值税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加工费与增值税、消费税之和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待加工成最终应税消费品销售时,按最终应税消费品应缴纳的消费税,借记“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或“产品销售税金”)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中这两笔借贷方发生额的差额,即为实际应缴的消费税,于缴纳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第3题: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第4题: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收回货物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其已纳税款准予按照规定从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税额中抵扣。
A对
B错
第5题:
第6题:
下列不同用途的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的有( )。
A.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职工福利
B.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广告
C.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已代收代缴消费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后销售
D.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已代收代缴消费税)直接销售
第7题:
第8题:
用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允许扣除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的有( )。
A.用委托加工的已税烟丝连续生产卷烟
B.用委托加工的已税化妆品连续生产化妆品
C.用委托加工的已税化妆品连续生产护肤护发品
D.用委托加工的已税珠宝玉石连续生产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E.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第9题:
第10题:
用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已纳消费税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