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对于民事诉讼规定了受理的时间,称为“务限”。

题目
判断题
宋代对于民事诉讼规定了受理的时间,称为“务限”。
A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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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关于《务限法》说法正确的是( )。

A.《务限法》是宋朝的一种诉讼制度

B.《务限法》是关于民事诉讼的时效制度

C.《务限法》也适用于刑事案件

D.《务限法》对防止积案,发挥司法职能有积极作用


正确答案:ABCD
解析:《务限法》是宋朝的关于民事诉讼的时效制度。对于刑事案件,也依案件性质情节的不同及轻重,定有不同的审结期限,对防止积案,发挥司法职能有积极作用。

第2题:

对于不符合民事诉讼起诉条件的,应当在()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A、21
B、28
C、7
D、30

答案:C
解析:
本题的考点为民事诉讼的起诉。对于不符合民事诉讼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第3题:

下列有关附带民事诉讼的保全的表述正确的有哪些?( )。

A.人民法院查封、扣押的数额以足以支付赔偿为限

B.人民法院在受理附带民事诉讼之后,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扣押被告人的财产

C.人民法院在受理附带民事诉讼之后,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被告人的财产

D.对于被害人在审查起诉阶段提出的附带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检察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


正确答案:ABC
附带民事诉讼的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附带民事诉讼之后,为了保证将来发生法律效力的附带民事诉讼判决能够得到切实执行,而对被告人的财产采取一定的强制措施。我国《刑事诉讼法》第77条第3款规定:“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这里的“查封和扣押”,就是附带民事诉讼中保全措施。注意,只有人民法院才有权采取保全措施。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BC。

第4题:

我国民事诉讼法中规定民事诉讼的主要阶段有()

  • A、起诉与受理
  • B、审理前的准备
  • C、开庭审理
  • D、财产保全
  • E、裁判、上诉、执行

正确答案:A,B,C,E

第5题:

汉朝专门制定的官员任职回避制度的法律称为(  )。
A.三互法
B.务限法
C.均输平准法
D.重法地法


答案:A
解析:
解析:“务限法”是宋朝的民事审判时限制度;“均输平准法”是汉朝平抑物价的法令,以限制商人牟利;“重法地法”是宋朝打击盗贼的法律。

第6题:

以下属于宋太祖时“务限法”规定的大理寺断案内容的是( )。

A.大事限三十日

B.中事限十五日

C.中事限二十日

D.小事限十日


正确答案:ACD
解析:“务限法”是农务繁忙季节中停止民事审判的制度。“务”指农务。规定每年二月初一日“入务”,即开始进入农忙季节,直到九月三十日止,属于“务限”期,在“务限”期内州县官府停止受理有关田宅、婚姻、债负、地租等民事案件。限满之日即十月一日,称“务开”,方可受理审判上述民事诉讼,直至次年人务日为止。刑事审判方面,宋太祖时规定大理寺断案,大事限三十日,中事限二十日,小事限十日;刑部大事限十五日,中事限十日,小事限五日。太宗时把大理寺的大事期限缩短为二十五日。地方审判机关,大事限四十日,中事限二十日,小事限十日,过限者罚。

第7题:

宋代法律规定犯人推翻口供时应该重审,并改换审判官重审的诉讼制度是(  )
A.理雪制度
B.鞠谳分司制
C.翻异别勘制
D.务限法


答案:C
解析:
宋代有“翻异别勘”制度。所谓“翻异别勘”是被告推翻原口供而另行安排勘闻、推鞠的重审截度。因犯人翻供,所关情节重大,一般换法官审理,称“别推”,若换司法机关审理,则叫“别移”。

第8题:

根据农时需要,在特定期限内不受理民事诉讼案件的务限法制度确立于()

A.隋朝

B.唐朝

C.五代时期

D.宋朝


参考答案:D

第9题: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必须遵守本法”,这体现了民事诉讼法的什么效力?()

  • A、对人效力
  • B、对事效力
  • C、时间效力
  • D、空间效力

正确答案:D

第10题:

规定上班时间应按车务部规定中心站统一穿着标准服装。


正确答案: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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