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魏晋时期教育制度方面出现的新变化。

题目
问答题
试述魏晋时期教育制度方面出现的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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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魏晋南北朝时期教育管理发展的主要表现在哪几方面?
(1)设立国子学与太学并列
(2)郡国学校制度的建立
(3)专门学校和综合学校的设置
(4)私学和家庭教育的发展

第2题:

韵书为什么出现于魏晋南北朝时期?


正确答案: 韵书出现的条件:
第一,具备将音节分析为声、韵、调三个部分。
第二,具有科学实用的注音方法。
汉末,孙炎《尔雅音义》
第三,具有社会需求。
魏晋南北朝时期已经具备了这样的条件:
第一,中国和尚受到梵文字启发,懂得了将汉语音节切分为声韵两部分。
梵文:体文――辅音.摩多――元音
第二,沈约《四声谱》发现了平、上、去、入四声。
第三,诗歌发展,需要韵书。

第3题:

魏晋南北朝官学教育制度呈现的新变化有()。

A.于太学之外创设了国子学

B.南朝出现了学馆这种新型教育机构

C.出现一批专科教育的教育机构

D.北魏正式确立了地方官学制度

E.北齐创立国子寺


参考答案:A, B, C, D, E

第4题:

试述隋唐时期教育制度上的创新。(或者:简述隋唐时期教育发展的特点。)


正确答案: 第一,建立中央和地方分级管理的教育行政体制;第二,形成一系列教学管理制度,如假期制度;第三,增添教育内容,扩大知识范围,如将儒家经典分为大经、中经、小经;第四,教育的等级性明显,如明文规定各级各类学校招生的身份标准;第五,学校类型多样化,既有以儒经为教学内容的传统学校,也有以传授专业知识为主的专科性学校;第六,学校的分布面较广,中央有中央官学,地方有州县学,甚至乡里也有学;第七,重视医学教育;第八,教育、研究和行政机构三者合为一体。

第5题:

试述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律形式的发展变化。


正确答案: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律形式的发展变化主要有四个方面:
首先,律逐渐发展完备成为最稳定的法律形式。汉《九章律》虽然简要,但是不敷于用,以致有傍章、越宫、朝律作为补充,此外还有各种杂律,篇目滋繁难,免歧异丛生。自曹魏定《新律》开始变革律的体例和内容,至《北齐律》删繁就简,以《名例律》开篇,全律共十二篇、九百余条,其科条简要便于司法适用。律作为一种稳定而重要的法律形式也逐渐趋于成熟,最终成为法律体系的核心。
其次,律与令开始有了严格的区分。汉代以前,律令同为定罪量刑的法律规范,二者在性质上没有太大的区别。至晋朝,《晋律》序言中明确指出:律以正罪名,令以存事制。正式在性质上确定,律是定罪量刑的稳定的法律形式,令是规定国家制度的法律形式,违令当治罪者,要依照律文的规定定罪处刑。
再次,从以格代科、以格代律,到格由主要法律形式退居为次要的法律形式。自汉代以来,科成为改革发展汉律的一种法律形式。特别是曹魏时期,格是当时主要的法律形式。至魏明帝制定《新律》,把格中有关刑事的内容抽取出来归纳入律,格作为一种独立的法律形式走向衰落。北魏中期,开始以格代科,格成为一种辅律而行法律形式。北魏后期至北齐初期,格取代律成为当时主要的法律形式,例如东魏颁布的《麟趾格》实际起到律典的作用。到《北齐律》的颁行,律重新取得主要法律形式的地位,而格虽与律并行,但退居次要地位。
最后,式成为一种独立的法律形式。式作为一种法律形式最早见于秦,此后历经发展,至西魏编定《大统式》,式确立为独立的法律形式。式主要规定国家机关办事细则和公文程式,多属行政性法规。
魏晋南北朝时期,律、令、格、式四种法律形式它们之间的界限和相互关系大致都已明确,为隋唐以后的法律体系奠定了基本格局。

第6题:

试述魏晋面北朝时期的行政决策方式?


正确答案:魏晋南北朝的行政体制既从总的趋势上呈现出加强中央集权的集中倾向,又不时伴随出现背离中央集权的分散倾向。这种体制上的两重性也反映到行政决策上,使这一时期的行政决定呈现出两种截然不同的程序:(1)、权臣擅政、皇帝被置于傀儡或半傀儡地位的偏离中央集权原则的决策方式,通常表现为以下两种情况:
①魏晋南北朝时期是一个政权更迭频繁的时期,权臣迭出。这些权臣的目的在于夺位改统,因此,他们逐步剥夺皇帝的行政决策权,使皇帝完全成为他们的傀儡。
②魏晋南北朝时期,特别是东晋时期,门阀士族势力膨胀,成为行政决策上对皇权的一种制约。这一时期的行政决策多出现皇帝和士族共同决策的局面。在这种政治格局之下,皇帝往往处于半傀儡地位,但仍能发挥一定的作用。
(2)、强化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决策方式。魏晋南北朝时期改朝换代频繁,这造成皇权一定程度的衰落。但改号易统之后,昔日的权臣变成了现今的君主。君臣地位的转换使他们必定十分注重加强君主专制权力,紧紧抓住行政决策权,以避免大权劳落。因此,在这种情形下,皇帝能够贯彻自己的意志,独立地行使行政裁决权。依决策内容的不同,决策方式有所差异,大致上有以下两种形式:
①对于重大的事务,依据秦汉以来的传统决策形式采用的集议的方式,由皇帝召集群臣集议,最后由皇帝作出裁决。
②对于一般性政务,则多通过日益成熟的三省制度来加以解决。在这一决策程序中,各机构上报文书经三省审核后,择要送达君主,皇帝裁断后由承担草诏工作的官员草诏,经皇帝认可后,由宰相副署,然后下达执行,行政决策过程即告结束。

第7题:

简述魏晋南北朝时期科学技术方面的主要成就。


正确答案: 数学:“割圆术”的日益精确,祖冲之第一次将圆周率精确到小数点后第七位,对数学发展做出了杰出贡献。
天文历法:东晋虞喜发现“岁差”及其应用。祖冲之第一次把岁差应用于历法,创立了《大明历》,推测一年的天数与现代科学测定的相差不到50秒,使历法更加精密。
医药学:这一时期的重要成就是脉学的发展、针灸学的完善和药物知识的丰富。王叔和的著作《脉经》奠定了我国古代脉学理论的基础,是古代诊断学的重大发展。西晋的皇甫谧写出《甲乙经》12卷,是我国第一部针灸学专著。药物学的重大成果是陶弘景撰写的《本草经集注》,成为我国古代药物的标准分类法。
农学:北魏贾思勰《齐民要术》系统总结了北方各族人民的农业生产经验,是我国至今保存最早、最完整的一部古代农业科学著作。
机械制造:三国曹魏的马钧改制了翻车,提高灌溉效率,改造了纺织工具,并在机械中运用齿轮系统装置,还发明了以机械作动力的“千里船”。
地理学:北魏郦道元著《水经注》,具有很高的地理、历史和文学价值。西晋裴秀的《禹贡地域图》把地图绘制技术提高了一大步。

第8题:

秦汉王朝的秘书性工作在哪些方面出现新变化?
(1)皇宫内秘书性工作与政务秘书性工作分开;
(2)秘书性机构和人员进一步扩大;
(3)中央秘书性工作的分工;
(4)地方政府、监察系统及军事组织也配备了秘书性人员。
(5)秦汉统一了文字。
(6)书写材料的进步;
(7)形成了更为规范的秘书工作制度;
(8)文书档案的管理进一步加强;
(9)对秘书性官吏的选任采用多种形式,这对先秦史官秘书性人员的世袭制是一大进步;
(10)创办了培养秘书性人员官吏的学校。

第9题:

魏晋南北朝官学教育制度呈现的新变化有()。

  • A、于太学之外创设了国子学
  • B、南朝出现了学馆这种新型教育机构
  • C、出现一批专科教育的教育机构
  • D、北魏正式确立了地方官学制度
  • E、北齐创立国子寺

正确答案:A,B,C,D,E

第10题:

试述魏晋时期教育制度方面出现的新变化。


正确答案: 第一,魏晋是封建门阀制度高度发展的时期,士族地主把持朝政大权,控制仕进之路,实行“九品中正制”,限制庶族地主的政治权利。门阀制度的膨胀对学校教育产生极大的消极影响,士族享有受教育的特权和优先选官的特权,挫伤了人们求学的积极性,使得官学教育时兴时废,似断还续。
第二,魏晋时期的儒学受各种思潮的冲击日渐衰微,佛教、玄学、史学、书学、文学等则进入一个大发展时期,在这种社会现实的影响下,魏晋学制体系也发生了变化,一方面官学系统中出现了大量的专科学校,如律学、史学、玄学、医学等;另一方面,儒学校也有了新的形式,如西晋就在太学之外,另外设立了一所传授同样内容的中央官学——国子学。第三,经学虽处于中衰时期,但仍为士族地主阶级统治思想的依据,传授经学的学校在学制系统中始终处于主要地位。但这个时期的经学,突破了两汉严守师法、家法与今古文经学的藩篱,汇释众家,注重义理,形成“魏晋经学”,对学校教育影响颇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