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第2题:
第3题:
试论公民的参政权及其宪法地位。
(1)公民的参政权又称为公民的政治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政治活动的一切权利和自由的总称。
(2)公民的政治权利其实就是公民的民主权利,其性质受到民主制度具体方式的制约。但无论是在直接民主制还是间接民主制之下,政治权利都具有能动的性质。政治权利的能动性决定了享有该权利的主体自身,为实现对该权利的行使,必须具备一定程度的独立的主体意志或意志决定能力。然而,独立的主体意志或意志决定能力,必须在不断的政治实践中才能获得。
(3)公民的政治权利主要包括平等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及政治自由。此外,还包括其他各种政治参与的权利。如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公民有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权(第2条第2款),以及各种形式的管理国家事务、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的权利(第2条第3款)等。
(4)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政治权利中传统而典型的类型。但在现实政治生活中,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和示威的自由,作为公民表达政治意愿的权利,也在现代国家政治生活中逐渐取得重要地位。因此,我国现行《宪法》第34条规定公民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同时在第35条又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和示威的自由。
(5)公民的政治权利是“主权意义上的权利”,它既构成了实现人民主权原理及其各种具体民主制度不可或缺的前提条件,又反过来体现了人民主权原理及其各种具体民主制度的内在要求。因此,公民的政治权利在整个公民基本权利体系中居于特别重要的地位。一般而言,诸如精神、文化活动的自由、人身自由以及社会经济权利等基本权利,大多为实体意义上的基本权利。为了确保这些权利,公民就有必要通过行使能动的政治权利,参与国家意志的形成或法律秩序的创造。因此,在宪法学中,政治权利又被视为具有一定程序意义的基本权利,或者说是一种为实现其他基本权利而存在的基本权利。
第4题:
简述《法经》及其历史意义。
第5题:
试论乐府及其历史意义。
第6题:
汉代学校系统的特点及其历史地位。
汉代的学校有官学和私学两大类。官学包括中央官学和地方官学。中央官学是朝廷办的,有太学、宫邸学、鸿都门学;地方官学是地方政府办的学、校、庠、序。私学有程度较高的经馆和程度较低的书馆等。汉代的官学和私学并举的学校系统,奠定了我国封建社会学校教育的基本格局。
第7题:
试论太平天国法律制度的特点及其历史局限性。
第8题:
如何看待重农学派学说的历史地位及其特点?
重农学派是对资本主义生产的第一个系统理解,为现代政治经济学的真正鼻祖。其功绩主要表现在两个要点上:
第一,他们分析了资本在劳动过程中借以存在并分解成的各个物质组成部分(工具、原料等);
第二,他们研究了资本在流通中所采取的形式(年预付、原预付),并且一般地确立了资本的流通过程和再生产过程之间的联系,从而把对剩余价值起源的研究从流通领域转到直接生产领域,为分析资本主义奠定了基础。重农学派的学说的两个重要特点:“自然秩序”观念的重要地位以及封建主义外貌和资本主义实质的矛盾。
第9题:
试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形成、特点及其历史意义。
第10题:
试论述《德国民法典》的主要内容及其历史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