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欠朋友一笔借款,五年后到期,数额为10000元,为此设立了偿债基金(为了在约定的未来某一时点清偿某笔债务或积聚一定数

题目
单选题
张某欠朋友一笔借款,五年后到期,数额为10000元,为此设立了偿债基金(为了在约定的未来某一时点清偿某笔债务或积聚一定数额资金而必须分次等额提取的存款准备金),年利率为10%,到期一次还清借款,则每年年末应存入的金额为()元。
A

1423

B

1638

C

2208

D

2000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如果下述各项中的当事人相互抵销债务,则属于法定抵销的是( )。

A.甲欠乙一笔货款,乙欠甲一笔赌债

B.甲欠乙一笔货款,乙欠甲一笔租金

C.甲欠乙的货款尚未到期,乙欠甲的货款已经到期

D.父欠子一笔货款,子欠父一笔赡养费


正确答案:B
解析: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法定抵销的条件是:二人互负合法债务;双方债务种类、品质相同;双方债务均到履行期;双方债务均非不得抵销的债务。A项中存在不合法债务;C项中有未到履行期的债务;D项中存在不得抵销的债务;只有B项中的债务可以抵销,因此是正确答案。

第2题:

合伙人高某因个人事务欠刘某30万元债务,而刘某同时欠合伙企业27万元债务。高某的债务到期后一直未清偿,则刘某的下列行为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A:以其对高某的债权抵销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B:代位行使高某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C:以高某不偿还债务为由主张抗辩权
D:请求法院强制执行高某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E:当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主张高某的财产应当优先清偿自己的债权

答案:D,E
解析: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第四十二条规定,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第3题:

( )是指为了在约定的未来某一时点清偿某笔债务或积累一定数额资金而必须分次等额提取的存款准备金。 A.递延年金 B.预付年金 C.偿债基金 D.永续年金


正确答案:C
偿债基金是指为了在约定的未来某一时点清偿某笔债务或积累一定数额资金而必须分次等额提取的存款准备金。

第4题:

王某与张某原系夫妻。2007年1月16日,为给王某治病,张某以自己的名义向赵某借款3万元,约定于2007年5月16日偿还,并出具借条一张。孙某以保证人的身份在借条上签字,但未与赵某约定保证方式、保证期间和保证范围。债务到期后,张某未偿还借款。2007年7月5日,王某与张某协议离婚,双方约定由张某负责偿还欠赵某的3万元借款。因张某一直未偿还欠款,赵某遂于2007年12月19日诉至法院,请求张某、王某和孙某共同偿还此笔欠款。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 (1)张某以自己的名义向赵某所借款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什么? (2)本案保证合同中的保证方式和保证范围应如何确定?请说明理由。 (3)王某与张某离婚协议中关于偿还欠款的约定的法律效力如何? (4)孙某是否应当承担保证责任?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张某以自己的名义向赵某所借款项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依据担保法的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在本案中,孙某与赵某未对保证方式作出约定,故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依据担保法的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在本案中,孙某与赵某未对保证范围作出约定,故保证范围为全部债务,即包括3万元主债务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3)王某与张某在离婚协议中所做的关于偿还欠款的约定在内部具有法律效力,即对王某和张某有效;但对不知情的第三人不具有法律效力。

(4)孙某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依据担保法的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在本案中,孙某与赵某对保证期间没有约定,孙某仅在6个月内(即2007年11月17日之前)承担保证责任,而赵某要求孙某承担保证责任时已经超过6个月的保证期间。

第5题:

甲公司因经营需要,分别欠乙银行借款三笔。第一笔数额为100万元,甲公司以其150万元的设备对该笔借款设定抵押并办理登记;第二笔借款数额为50万元;最后一笔借款数额为90万元,也以该机器设备抵押并登记。三笔借款现均已到期,2009年5月12日,甲公司持90万元向乙银行还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优先清偿第一笔借款90万元
B.优先清偿第二笔借款50万元,剩余的40万元清偿第三笔
C.优先清偿第三笔
D.优先清偿第二笔50万元,剩余的40万元清偿第一笔

答案:B
解析:
《合同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其对同一债权人所负的数笔相同种类的全部债务,应当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几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担保数额相同的,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抵充;到期时间相同的,按比例抵充。但是,债权人与债务人对清偿的债务或者清偿抵充顺序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三笔借款没有约定清偿顺序,且均已到期,故优先抵充没有担保或担保数额较少的。第二笔50万元没有担保,应当优先清偿,第一笔有充分的担保,对于第三笔债权进行担保的,是在机器设备上设定的第二顺位的抵押权,故不够充分,因此,优先抵充第二笔后,剩余的40万元应当优先抵充第三笔,故B正确。

第6题:

偿债基金:是指为了在( ) 清偿某笔债务或积聚一定数额的资金而必须分次等额提取的存款准备金。


正确答案:
约定的未来某一时点

第7题:

为了在约定的未来某一时点清偿某笔债务或积累一定数额资金而必须分次等额提取的存款准备金是指()。

A:偿债基金
B:预付年金
C:递延年金
D:永续年金

答案:A
解析:
B项,预付年金也称为先付年金,是指在年金时期内,每期年金额都在每期初发生的年金;C项,递延年金是指在最初若干期没有收付款项的情况下,随后若干期发生等额的系列收付款项;D项,永续年金是指无限期支付的年金。

第8题:

企业有一笔5年后到期的贷款,到期值是15000元,假设贷款年利率为3% ,则企业为偿还借款建立的偿债基金为( )元。

A.2825.34

B.3275.32

C.3225.23

D.2845.34


正确答案:A
建立的偿债基金=15000/(F/A,3%,5)=2825.34(元)。 

第9题:

以下属于物权的原始取得的有:

A:李某在法院组织的拍卖中拍得了一辆夏利车
B:张某向王某借款,王某要求张某提供担保,张某以自己所有的房屋作为抵押担保自己到期清偿债务,张某与王某一起到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了抵押权登记
C:赵某在分得的宅基地上建造了一栋房屋
D:孙某生前立了一份遗嘱,自己的车辆由孙子孙大鹏继承,孙某死亡后,孙大鹏取得了孙某的车辆

答案:A,C
解析:
A选项中法院拍卖被执行人车辆,买受人取得拍卖物的所有权不以被执行人的意思为依据,而是依据法律直接取得,所以李某的所有权属于原始取得。B选项中张某在自己的房屋上设定抵押权,王某取得抵押权是基于张某的权利和意思,所以王某取得抵押权是继受取得。C选项中赵某自己建造房屋,一根据法律规定赵某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不以他人的权利和意思为依据,所以赵某取得所有权是原始取得。D选项中孙大鹏取得车辆是根据孙某的遗嘱取得,孙某的遗嘱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所以孙大鹏取得所有权是继受取得。

第10题:

企业有一笔5年后到期的贷款,到期值是15 000元,假设存款年利率为3%,则企业为f:还借款建立的偿债基金为( )元

A.2 825.34
B.3 275.32
C.3 225.23
D.2 845.34

答案:A
解析:
偿债基金问题是典型的已知FV求年金C的问题。 由图

解得C= 2 825.34 (元)。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