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对象可以享受到哪几方面的医疗救助?

题目
问答题
困难对象可以享受到哪几方面的医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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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根据《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城乡医疗救助基金年终结余资金可以()。

A: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
B:清零报给上级部门
C:平均发给医疗救助对象
D:用于政府其他支出

答案:A
解析:
考点: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的管理。

第2题:

在杭州哪些人员可以享受医疗困难救助?医疗救助资金从哪里来?


正确答案: 根据规定参加杭州统筹地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并持有效期内《救助证》、《残保证》、二级及以上《残疾证》或《低收入农户证》的人员或其他参保人员可以申请医疗困难救助。医疗救助资金主要来源于四个方面:第一就是政府资助,第二就是参保人员缴纳的医疗困难救助费,第三就是社会捐赠,第四就是利息收入。

第3题:

医疗救助对象全年个人累计享受医疗救助金额原则上( )。

A.不超过当地规定的医疗救助标准,对于特殊困难人员,可适当提高医疗救助水平

B.不超过当地规定的平均医疗救助标准

C.不超过当地规定的医疗救助标准的10%

D.不超过当地规定的医疗救助的标准5%


正确答案:A
医疗救助对象全年个人累计享受医疗救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当地规定的医疗救助标准。对于特殊困难人员,可适当提高医疗救助水平。

第4题:

重点救助对象的医疗救助方式包括()。

  • A、门诊医疗救助
  • B、住院医疗救助
  • C、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D、以上都是

正确答案:D

第5题:

杭州医疗保险医疗困难救助对象包括哪些?


正确答案: 根据杭州社保局最新颁布的《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规定,杭州医疗困难救助对象包含以下人员:
1、参加杭州医疗保险,且持有效期内《救助证》、《残保证》、二级及以上《残疾证》或《低收入农户证》的人员;
2、参加统筹地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的其他参保人员。
3、统筹地确定的其他救助对象。

第6题:

根据《关于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的意见》的规定,申请城市医疗救助的申请人应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如果符合申请条件,填写(  )。

A.城市低保对象医疗救助申请表
B.城市低保对象医疗救助审批表
C.城市低保对象医疗救助审核通过表
D.城市低保对象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

答案:D
解析:
申请城市医疗救助的申请人应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如果符合申请条件,填写《城市低保对象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并告知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7题:

医疗救助对象包括什么?


正确答案:(一)农村五保对象;
(二)城乡低保对象;
(三)城乡特困群众;
(四)县人民政府认定需要给予医疗救助的其他城乡特困群众。

第8题:

以下关于社会医疗救助制度的陈述中,正确的是( )。

①民政部是我国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主管部门

②我国分别于1998年和2003年开展农村和城市医疗救助工作

③我国医疗救助制度在救助内容上,在坚持住院救助的同时,普遍开展了常见病的救助

④我国医疗救助制度在救助范围上,逐步由低保对象、五保户扩大到其他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群体

A.①③④

B.①②③④

C.②③④

D.①②③


参考答案:A P83-84

第9题:

哪些困难对象可以申请医疗救助?


正确答案: 社会医疗救助对象是指按照规定在本区参加了相应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医疗保险、居民医疗保险、学生医疗保险)、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并经区民政、残联、卫生等部门审定的困难人群。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对象:
(1)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苏州市相城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济(补助)金领取证》的人员;
(2)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苏州市相城区低保边缘困难人群生活救助金领取证》的人员;
(3)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苏州市相城区农村五保户供养证》的人员(含三无对象);
(4)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的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2007年已经办理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对象);
(5)持有区总工会核发的《苏州市相城区特困职工救助证》的人员;
(6)持有区民政部门核发的《重点优抚对象优待证》的人员;
(7)持有区残联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登记为1-2级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盲视力残疾的重度残疾人员中享受政府生活救助的人员;
(8)持有区民政部门核发的《重点优抚对象优待证》的人员;
(9)参保人员中个人自负费用负担过重的大病和重病患者。

第10题:

困难对象可以享受到哪几方面的医疗救助?


正确答案: 医疗救助的形式视不同对象分为保费补助、实时救助、年度救助等。
(1)下列人员可以享受保费补助。医疗救助对象中除已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外,其他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对象、五保(三无)供养对象、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特困职工、重残人员、重点优抚对象以及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父母没有工作的残疾学生,按规定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学生医疗保险和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时,个人免缴医疗保险费,其医疗保险费由区级财政全额补助。
(2)下列人员可享受实时救助。经审定的医疗救助对象,在本区和市区的各级各类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和诊疗费;在本区和市区的医疗救助机构就医时,可同步享受医疗救助。其中门诊医疗费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和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待遇的同时,其自负医疗费用在2000元范围内享受70%的医疗救助金补助;住院起付线费用全额补助、其余自负部分医疗费用享受80%的医疗救助。门诊特定项目和住院费用超出封顶线以上的部分,由医疗救助金补助95%。门诊特定项目中尿毒症病人门诊透析(血透或腹透)治疗费用无封顶线,按95%比例救助。特别提醒:医疗救助对象发生非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或在非救助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享受医疗救助(急诊和经批准转外医疗的除外)。
(3)下列人员可享受年度救助。上年度(1-12月份)因个人自负医疗费用超过一定金额、负担过重的大病和重病患者,可享受年度医疗救助。年度救助标准,由区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区财政、民政等部门,根据苏州市确定的医疗救助标准和区医疗救助基金的实际承受能力于次年公布,每年2月份由区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分别组织发放。
(4)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重点优抚对象灵活就业自己缴医保的补助相当于参加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享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及医疗救助后,个人自负金额超过30%的,超过部分由区民政局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