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甲国一系列影响汽车工业的措施,乙、丙、丁等国向甲国提出了磋商请求。四国均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关于甲国采取的措施,下列

题目
多选题
针对甲国一系列影响汽车工业的措施,乙、丙、丁等国向甲国提出了磋商请求。四国均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关于甲国采取的措施,下列哪些是《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禁止使用的?(  )[2009年真题]
A

要求汽车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必须购买一定比例的当地产品

B

依国产化率对汽车中使用的进口汽车部件减税

C

规定汽车生产企业的外资股权比例不应超过60%

D

要求企业购买进口产品的数量不能大于其出口产品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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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甲国无力再战,欲向乙、丙、丁、戊四国请求结束战争,下列哪种方式不是双方战争在法律意义上的正式结束?( )

A.双方缔结和平友好条约

B.四国同意甲国请求而结束战争

C.甲国宣布无条件投降

D.由四国宣布结束战争


正确答案:C

【考点】战争的结束方式
【解析】无条件投降是单方面的,不具有国际法律效力。

第2题:

甲乙丙国均为WTO的成员,当甲国面临政策评审机制时,乙国对甲国限制外国银行业进入甲国的措施提出了意见,丙国对甲国鼓励国产化的汽车产业政策提出了意见,关于世界贸易组织对成员贸易政策评审机制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政策评审的结果对甲成员具有约束力,成员必须依此作出改进,否则会受到处罚
B.甲成员不改进相关措施将会受到指控
C.政策审议的结果对甲成员没有约束力
D.甲成员如乙两两成员异议的措施不作出改进,很可能被其利用争端解决机制提出指控

答案:C,D
解析:
本题考查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本题涉及世界贸易组织贸易政策评审结果的效力。世界贸易组织的贸易政策的评审结果和提出的建议对被评审的成员没有约束力,但被评审的成员如果不作出改进,则很可能被其他成员利用争端解决程序提出指控,应选CD。

第3题:

甲国是一个香蕉生产大国,其蕉农长期将产品出口乙国。现乙国颁布法令,禁止甲国的香蕉进口。甲国在要求乙国撤消该禁令未果后,宣布对乙国出口到甲国的化工产品加征300%的进口关税。甲乙两国间没有涉及香蕉、化工产品贸易或一般贸易规则的双边或多边条约。对此,下列判断哪个是正确的? 

A.乙国的上述做法违背其承担的国际法上的义务 

B.甲国的上述关税措施违背其承担的国际法上的义务 

C.甲国采取的措施属于国际法上的反报措施 

D.甲国采取的措施属于国际法上的报复措施 

 

 


C.反报是指一国对他国不礼貌、不友好或不公正但不违法的行为以同样的或类似的行为作为的回报;报复是指一国对另一国的国际不法行为采取与之相应的措施作为回应。本题中乙国禁止甲国的香蕉进口,由于甲乙两国没有相关的双边或多边的条约,所以并不是一种不法行为。因此甲国的措施属于国际法上的反报,C正确。

第4题:

乙国对甲国公司向乙国出口的某种化工原料征收高额反倾销税,使甲国出口企业损失严重。甲乙两国均为世贸组织成员。甲国政府对此向世界贸易组织提出申诉并最终胜诉。下述选项中,正确的选项是哪项?( )

A.在乙国不履行裁决的情况下,甲国可申请授权报复
B.甲国的报复限于同一产品之内
C.乙国政府应向甲国企业赔偿因该措施引起的一切损失
D.世贸组织可以对乙国强制执行

答案:A
解析:
世贸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不存在类似国内民商法中的赔偿机制。因此,进口国不承担赔偿责任,补偿是自愿的。没有强制执行,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经申请授权报复。所以A正确。

第5题:

乙、丙两国企业均向甲国出口A型钢材,丁国向甲国出口B型钢材,A型钢材和B型钢材在税则上属于不同种类的产品。甲、乙、丁是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丙国不是世贸成员。依《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下列违反最惠国待遇的做法是哪项?( )

A.甲国给予来自乙国的A型钢材和丁国的B型钢材以不同的关税
B.甲国给予来自乙、丙两国的A型钢材以不同的关税
C.甲国给予来自两世贸成员的A型钢材以不同的关税
D.因实施反倾销措施,导致从两个世贸成员进口的A型钢材以不同的关税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世界贸易组织的最惠国待遇。A不违反,A型钢材和B型钢材不是同类产品,因此,给不同的关税并不违反最惠国待遇。B不违反,丙国不是世贸成员,因此,甲国给予来自乙国和丙国的A型钢材以不同的关税是不违反最惠国待遇的。C违反最惠国待遇,给予两世贸成员的同类产品以不同的关税。D不违反,《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允许对造成国内产业损害的倾销进口征收反倾销税。

第6题:

甲、乙两国均为WTO成员国。甲国对来自乙国的香水征收20%的消费税,但仅对本国的同类香水征收10%的消费税。为此,乙国诉诸WTO争端解决机构。依相关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乙国生产该类香水的企业可以甲国违反国民待遇为由起诉甲国
B.专家组审查范围应与甲、乙两国磋商的范围保持一致
C.相关争端解决报告如超过半数反对,该报告不可通过
D.如甲国败诉且拒不执行裁决,乙国可向争端解决机构申请授权对甲国采取报复措施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WTO国民待遇和争端解决机制相关规则。A错误。WTO的争端解决机构处理的是国家间争端,企业无权在WTO起诉国家。B错误。按照《关于争端解决规则和程序的谅解》,磋商是申请设立专家组的前提条件,但磋商范围与专家组审理范围无必然对应关系。C错误。争端解决机构采取“反向一致”原则进行投票,即要使某一争端解决报告不通过,必须全体均不通过。仅有半数反对,该报告仍可通过。D正确。按照《关于争端解决规则和程序的谅解》,如败诉方在合理期限内没有执行裁决,胜诉一方可以向争端解决机构申请授权报复。

第7题:

共用题干

甲国国籍法采取出生地主义,乙国国籍法采取父系血统主义。李某为甲国妇女,在乙国生下丙,则丙的国籍为、()
A、甲国
B、乙国
C、既不具有甲国国籍,又不具有乙国国籍
D、丙是否具有乙国国籍取决于丙父是否为乙国人

答案:D
解析:
【考点】国籍取得原则。详解:根据出生地原则,某人出生于哪国即具有哪国国籍。甲国对国籍问题采取出生地原则,而丙并不出生在甲国,故丙不具有甲国国籍。又根据血统原则,子女的国籍由其父或母的国籍决定,父或母具有哪国国籍子女即具有哪国国籍,这一原则又可具体分为父系血统原则和母系血统原则,即子女的国籍分别由父亲和母亲的国籍决定。乙国采取父系血统原则,故丙是否具有乙国国籍就取决于其父是否具有乙国国籍。


【考点】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中的住所地确定。详解:《民法通则意见》第183条规定,当事人的住所不明或者不能确定的,以其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当事人有几个住所的,以与产生纠纷的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住所为住所地。可见,对于涉外民商事案件中当事人的住所地不明确或不能确定的情形,首先应以其经常居住地为住所,若当事人有几个住所,方适用最密切联系原则。解答此类题目关键是看清题目本身,不要一说到选择,就联想到最密切联系原则,最密切联系原则是一个大的原则,而此处当事人经常居住地本身就是与产生民商事法律关系具有最密切联系的地方。


【考点】自然人的经常居所地。详解:2011年4月1日起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以“经常居所地”作为主要的属人法连接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5条规定:“自然人在涉外民事关系产生或变更、终止时已经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作为其生活中心的地方,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的自然人的经常居所地,但就医、劳务派遣、公务等情形除外。”题目中2010年6月至今,甲的经常居所地是河北,故选项B正确,选项A、C、D错误。


【考点】法人财产归属的特殊规定。详解:外国法人终止或解散时其财产的归属应按照法人的属人法,而不能按照物之所在地原则,因为此时财产与外国法人具有不可分割的联系。要特别注意外国法人终止或解散时其财产的属人法原则,这一原则与一般情况下的物之所在地原则相比是特殊规定。


【考点】国家豁免理论。详解:国家及其财产豁免(简称国家豁免),是指在国际交往中,一个国家及其财产未经其同意免受其他国家的管辖与执行措施的权利。就司法范围而言,一个国家及其财产未经其同意,其他国家的法院不得对该国进行管辖或者对其财产采取扣押、强制执行或其他强制措施。一般认为国家及其财产豁免权主要包括:司法豁免、行政豁免、税收豁免等。就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来说,主要是指司法豁免问题。A项错,诉讼程序豁免,是指即使一国放弃管辖豁免,未经其同意,不得对它的财产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也不得强制其出庭作证或提供证据以及为其他诉讼行为。B项正确,我国把国家本身的活动和国有公司的活动区别开来,认为国有公司或企业是具有独立法律人格的经济实体,不应享受豁免。C项错,管辖豁免,是指未经一国同意,不得在另一国法院对它提起诉讼或提起以其财产为诉讼标的的诉讼。D项错,执行豁免,是指即使一国同意在他国法院作为被告或主动作为原告参加民事诉讼,即使败诉,未经其同意,不得对其财产实行强制执行,并非不得采取诉讼程序上的强制措施。


【考点】法人的国籍和住所。详解: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4条的规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组织机构、股东权利义务等事项,适用登记地法律。法人的主营业地与登记地不一致的,可以适用主营业地法律。法人的经常居所地,为其主营业地”。该公司的主要办事机构在瑞士,因此瑞士为其住所。《民法通则意见》第184条规定:外国法人以其注册登记地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依其本国法确定。外国法人在我国领域内进行的民事活动,必须符合我国的法律规定。因此,法人的本国法为其注册登记地国家的法律,该公司的注册登记地为巴拿马,故巴拿马法律为其本国法。B、D选项不符合法律规定,为正确选项。


【考点】住所的确定。详解:《民法通则意见》第183条规定:当事人的住所不明或者不能确定的,以其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当事人有几个住所的,以与产生纠纷的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住所为住所。A项正确;《民法通则意见》第184条第1款规定:外国法人以其注册登记地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依其本国法确定,故B项错误,C项正确;《民法通则意见》第185条规定:当事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营业所的,应以与产生纠纷的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营业所为准;当事人没有营业所的,以其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准;故D项正确。


【考点】国有化的补偿。详解:国有化的财产是否补偿,应如何补偿,国际上一直存在分歧,归纳起来有本题所说三种不同的理论和实践,部分补偿不是国际私法上有关国有化财产补偿的主要理论和实践。


【考点】国家作为国际私法关系的主体的情形。详解:我国驻某国大使的职务行为是代表国家,因而A项中法律关系一方是国家,C项中因中国粮油进出口公司与我国政府是委托代理关系,它的行为也代表国家。B、D两项则均不符合这一要求。


【考点】外国人在中国的民事诉讼地位。详解:我国在外国人的民事诉讼地位上采用的是以对等为条件的国民待遇原则。依《民事诉讼法》第5条第1款的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和应诉,同中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该条第2款又规定:外国法院对我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我国法院对该国公民、法人和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实行对等原则。A项是以对等为条件,B项诉讼费用担保只是对外国原告而言的,C项无明文规定,D项我国立法对领事代理制度采取肯定态度。

第8题:

针对甲国一系列影响汽车工业的措施,乙、丙、丁等国向甲国提出了磋商请求。四国均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关于甲国采取的措施,下列哪些是《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禁止使用的?(    )

要求汽车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必须购买一定比例的当地产品

依国产化率对汽车中使用的进口汽车部件减税

规定汽车生产企业的外资股权比例不应超过60%

要求企业购买进口产品的数量不能大于其出口产品的数量

  


选项B是针对汽车的“国产化率”的,属于禁止范围。投资措施协议禁止的是“产品”的当地含量,C选项是对“企业股权”的比例要求,并不是产品的当地含量要求。所以C合法

第9题:

甲国为WTO成员,为了促进本国汽车产业,甲国规定如生产的汽车使用了40%国产零部件,即可享受税收减免优惠。7个WTO成员认为甲国出台的措施违反了WTO规则,于是将其诉诸争端解决机制。关于甲国的措施,依世界贸易组织的相关规则,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

A.甲国的措施违反了最惠国待遇原则
B.甲国的措施属于禁止使用的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
C.甲国的措施涉及贸易平衡的要求,属于禁止的数量限制措施
D.甲国的措施涉及外汇平衡的要求,属于禁止的投资措施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依该协议,成员不得实施与GATT第3条国民待遇不一致的投资措施,甲国的规定称如使用了40%的国产零部件,即可享受税收减免的优惠,这属于一种“当地成分要求”的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这种投资措施对贸易有扭曲作用,应当禁止,A错,违反的是国民待遇,而非最惠国待遇。B正确,此措施属于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CD为混淆项。

第10题:

甲国和乙国都是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国。甲国针对乙国向世界贸易组织提出两项申诉。第一项申诉内容为乙国新公布并实施的关税条例违反了世界贸易组织的协议条款。第二项申诉的内容为乙国采取的对某项商品的临时限制进口措施损害了甲国的利益。针对上述两项申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第一项申诉是违反性申诉,甲国必须证明乙国的措施违反了世界贸易组织的协议条款,并损害了甲国的利益
B.第一项申诉是违反性申诉,甲国仅需证明乙国的措施违反了世界贸易组织的协议条款
C.第二项申诉是非违反性申诉,甲国必须证明乙国的措施违反了世界贸易组织的协议条款,并损害了甲国的利益
D.第二项申诉是非违反性申诉,甲国仅需证明乙国的措施损害了甲国的利益

答案:B,D
解析:
选项A错误。世界贸易组织将申诉分为两种:违反性申诉和非违反性申诉。违反性申诉的内容是被申诉方的国内规则违反了世界贸易组织的协定。这种申诉只需证明对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违反即可。A项对申诉性质的认定正确,但证明内容描述错误。选项B正确。如A项解析所述,B项对申诉性质的认定和证明内容的描述均正确。选项C错误。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定,非违反性申诉不追究被诉方是否违反了有关协议条款,而只处理被诉方的措施是否使申诉方根据有关协议享有的预期利益受损或丧失。申诉方需要证明其根据有关协议享有合理的预期利益,并且该合理预期利益因为被诉方的措施受损或丧失。C项中对争议性质的判断准确,但对证明内容的描述错误。选项D正确。如C项解析所述,D项对争议性质和证明内容的描述均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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